工程合同

时间:2024-10-07 11:56:41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工程合同合集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工程合同合集6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管道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润泽园院内排水管道维修;

  二、 工程地点:公司润泽园院内;

  三、 承包范围:排水管道更换、碰头、刷漆及垃圾清理;

  四、 承包方式及单价:包工包料。以上工程内容共18700元;

  五、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9月10日完工;

  六、 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维修,质量必须符合规定;

  七、 付款方式:乙方完工后,按照决算金额一次付清。决算依据山西省20xx年相关定额进行编制;

  八、 安全问题:乙方在维修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九、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完工付款后失效。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南岳区白蚁防治所

  一、预防工程范围及面积

  预防工程范围:

  预防工程面积:

  二、工程费用

  依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及双方协商结果,本项工程房屋装饰装修白蚁预防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三、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部和湖南省建设厅白蚁预防技术规程操作,达到合格标准。

  四、工程验收

  对施工完成的项目,甲方现场进行签字验收。

  五、工程包治期限 包治期限为五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已发现蚁害未进行灭治处理的`无包治期限,只进行一次施药处理)

  六、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

  2.及时向乙方通报装修工程施工进度,配合乙方进行白蚁预防施工,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3.包治期间内,甲方如对预防处理好后的房屋进行新的装饰装修,需提前与乙方联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否则该工程不享受期限包治。

  4. 如果在包治期限内发现蚁害,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防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进行施工防治时,应主动接受甲方现场监督,确保质量。

  2.施工防治完毕后,应及时向甲方交待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3.包治期间,防治范围内发生蚁害,应及时进行免费防治。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一款履行责任,如有违以上任一条款而影响防治质量的,责任有甲方自负。

  (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二款履行责任,如有违以上任一条款导致蚁害发生,在包治期限内由乙方无偿治理。

  本合同一直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名称:

  地址:南岳区南街50号 地址:

  电话:0734-5679790 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办理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理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名):鉴(公)证机关(________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名):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名):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电挂:________电挂: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期限___至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XX年_4月15日,竣工日期XX年6月14日,工程总天数: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者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XX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者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者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甲方责任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者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乙方责任

  1)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方(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车间外墙翻新刷乳胶漆及车间外围护栏除锈防腐进行施工,并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 作业范围及内容

  生产车间外墙乳胶漆粉刷、生产车间外围护栏除锈防腐。

  第二条 合同承包形式

  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所有用具,所使用的乳胶漆为多乐士牌,防腐油漆所使用多乐士牌。

  第三条 合同承包金额

  1、 护栏防腐按50元一米,共计350米:17500元

  2、 外墙乳胶漆(包工、料)共计:22310元

  3、 两个门卫室(含包工,料,刷乳胶漆,清洗)共计1900元

  4、 本合同总金额:41710元

  5、 本合同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第四条 结算方式

  甲方在保洁结束日起7天内为乙方结算所有工程款。 乙方开户行:施工期自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时间为 天。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对乙方保洁粉刷进行监督、检查。

  2、 为乙方作业人员提供工作期间的水、电、库房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且免费使用。

  3、 在乙方工作中帮助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

  4、 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的保洁粉刷承包费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粉刷的墙面,要求颜色一致、表面平整、无裂纹

  2、 乙方粉刷护栏油漆,要求颜色均匀,厚薄一致,无裂纹,无鼓包

  3、 粉刷时不得将乳胶漆滴落在物件上。

  4、 乙方要确保安全作业、若出现事故皆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办公秩序。

  6、 粉刷完毕后,要将物件表面及地面立即清扫和清理干净。

  7、 乙方要爱护甲方所有公司财物,不得有损坏和盗取、否则按原价或加倍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时将视为单方面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其他

  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发生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有效。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建筑门窗工程施工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框下线用砂浆塞缝)、(不含水泥砂浆材料);包劳保、包门窗通过竣工验收等;不含税金。

  1.4承包范围:

  第2条 工程量、造价及材料技术要求

  2.1工程量约栏杆单价为/每延长米,米。

  2.2空调百叶工程量:㎡,单价为/㎡,

  工程造价约: 30.00 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此造价已包含安装劳务费,不含土建配合费、不含税金及三项物理检测费,但要有偿提供检测样品和资料单价详见报价。

  2.2材料技术要求

  2.2.1

  2.2.2铝合金门窗的配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规定。所有配件采用配套专用门窗五金配件;玻璃胶采用之江硅酮密封胶及墙体胶。

  2.3所有材料产品均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2.4乙方负责对铝合金门窗的二次设计工作。

  2.5门窗具体尺寸详见附图及原设计图纸。

  2.6乙方应制作 样窗报甲方封存,并标明各种材料的名称、规格等。

  2.7如乙方有同等质量或高于以上配件品牌的配件,经甲方认可后,可替代使用。

  2.8门窗铝材、锁、滑轮、胶、毛条、玻璃样品等签订合同前提供给甲方存放,作为验收依据。

  第3条 交货和日期

  3.1进场时间由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乙方立即进场,且须在十五天内将门窗框制作安装完毕,其他门窗扇安装工程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要求执行,如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2货到工地乙方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才进行施工。不合格材料退场应与监理单位办理退场手续。

  第4条 结算和付款方式

  4.1结算方式:每种门窗按实际完成尺寸计算面积×单价。单价中包含施工中发生的人、材、机、利润、管理费等费用。但不含三项物理性能检测费。

  5.2付款方式: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壹拾万元。门窗框安装完,支付乙方总价款的`40%:门窗固定玻璃安装完,再付该合同总价款的20%。门窗扇安装完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后十五天内甲方给乙方付款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余款3%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壹年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5条技术质量要求

  5.1乙方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铝型材进场后,需经甲方、监理验收确认并进行封样后方可进行制作,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2产品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由乙方负责,保证材料、产品不受损坏。

  5.3技术要求:建筑外门窗其气密性能分级满足GB7107规定的4级。同时必须符合《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中铝合金门窗相关的规范要求:门窗玻璃使用应遵守《建筑质量应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施工中遇到图纸与现行强制性规范相抵触的,以现行强制性规范为准。

  5.4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图纸或其他要求)提供详细、完整的施工资料(例如加工辅材清单、加工工具设施、人员情况等)和施工方案,由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5.5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6条 验收标准、方法

  6.1全部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及现行的相关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书面申请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申请后15天内组织验收。否则,超过七天,即认可已通过甲方验收。

  6.2工程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和因产品、施工质量问题而延误工程进度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3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和监理代表参加验收,乙方及时按有关规范做好各项工程验收资料准备,如由于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导致影响其他工序进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7条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按照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条款承担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8条 保修

  8.1保修内容、范围:由乙方承包的工程内容,属保修范围内,保修期按国家规定贰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非人为因素发生的质量问题,免费维修。保修期满后实行终身维修服务,并且在每次接到业主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

  第9条 安全、文明施工

  9.1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和地区现行有关规范、环保法令等安全、卫生有关规定切实执行。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如因乙方违章造成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应向乙方收取由事故发生所产生影响甲方的损失。

  9.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现场或监理方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按规定处罚。

  9.3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及电源,免费提供垂直运输、脚手架、材料堆放场地、职工宿舍等,并免费提供填缝用的水泥和沙子。

  第10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由海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1条 其他约定事项

  11.1乙方进场前需与现场管理人员沟通,明确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11.2乙方在材料运抵交货点后,应在甲方指定堆放地点堆放,并由乙方自行看管,如被偷及损坏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型材规格等合格后,方可安装。

  11.3成品进场,相应的资料也要同时进场。

  11.4乙方如遇到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应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乙方负责。

  11.5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及不够施工条件,则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自负。

  11.6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洪水等)和其他不可预见事故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11.7根据甲方要求,按时完成工作量使整个工程顺利、按期交工。

  11.8乙方应负责相关的成品保护措施,如发生产品损坏,应分清原因做到谁损坏谁赔偿。

  11.9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一旦发现有转包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11.1 0本工程涉及其他工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决定。

  第12条 附则

  12.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解决。

  12.2本合同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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