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工程合同(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弱电工程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弱电工程合同1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磋商同意,甲方为确保弱电智能化系统设备正常使用,委托乙方负责现有弱电智能化系统及周边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维护合约: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选择续约或自然解除合约:
二、服务内容
弱电系统设备定期保养、故障排除,维修保养清单见附件;
三、服务要求
1、乙方为保障甲方弱电系统的正常运转,乙方将指定技术人员为甲方服务。
2、乙方接到甲方设备故障通知24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赶到甲方公司尽快排除故障;
3、当甲方系统故障需要更换时,乙方应以最低市场价提供配置,并负责安装;
4、乙方在合同期间内,定期(每月最少提供两次)上门进行保养维护及优化作业
5、若合同以外通知的特殊作业(如新增点位,新增布线)等由乙方另行报价。
6、乙方在维护过程中更换设备单次所需配件总价金额未超过100元由乙方负责支付,如在维护过程中更换设备配件单次金额超出100元由甲方另行支付。
四、维护费用:
甲方弱电系统需维护项目有:监控系统、会议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系统、防雷系统,详细清单见附件;综合以上资讯,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维护费_(6500.00)陆仟伍佰元整_ __元,周期为12个月,共计 柒万捌仟园整(78000.00 ) 元。
五、支付方式:
维护费乙方按半年方式收取:合同签订后十天内支付总款项的50%即(36000.00元)叁万陆仟元整 元合同到期后十天内支付总款项的50%即 (36000.00元)叁万陆仟元。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硬件或软件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已方。
2、甲方不得随意拆卸及改变设备的其他连接,不得由
第三方介入本合同内的服务;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服务过程当中提供违法服务;
4、维护过程中,甲方有重要数据需要保存或处理,应先告之乙方,否则乙方因不知情造成重要数据丢失等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但乙方应尽力为甲方损失的数据或设备进行维修或恢复;如是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或数据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恢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乙方在维护过程中为甲方的商业数据保密,不可泄露
第三方知道;
2、乙方在维护过程中需满足甲方的正当要求,保障弱电系统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单方面解除或变更本合同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弱电工程合同2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项目智能化工程发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项目智能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简介: 智能化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包括 。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计、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验收的形式按综合包干单价承包本工程。
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
(一)承包范围:为 项目智能化中的各系统,各系统包括以下:智能对讲系统(包括门禁系统、家庭安防报警系统)、电梯对讲系统、闭路监控系统、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公共广播音乐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周界防范系统、防雷系统、电子公告系统(只预埋线管)。
具体见甲方提供的总规划图的示意。
(二)承包内容:以上承包范围内的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工程施工、设备材料供应、系统所需之一切调试及验收达到合格、培训甲方日常设备维护及操作人员、工程保修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智能对讲系统:包括管理机、围墙机、光端机、单元门口机、地下室门口从机、楼层内的中间设备、室内分机、复式的室内从分机(彩色可视不带安防功能)、室内安防报警系统、门禁系统的电锁、门禁道闸、户内智能弱电箱、以上设备之间的连接线缆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但不包括主体施工单位已施工的各层弱电井至户内可视对讲分机及户内已预埋的线管、门禁系统的门体、弱电井及地下室的弱电主干线槽。
(2)电梯对讲系统:包括由监控中心敷设至各栋天面电梯机房的线缆、各主、分机的安装(各主、分机由电梯公司提供)、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乙方所敷设的线缆须符合甲方采用的电梯公司的要求。不含电梯桥箱至天面电梯机房的电梯对讲系统随行电缆的安装。
(3)闭路监视系统:包括每栋住宅楼的电梯轿厢、首层住户大堂、地下室车库、车库出入口、地下室前厅、小区主要道路、公共区域、广场的摄像机前端设备、监控中心设备、传输设备、线缆(含电梯轿厢内摄像机的随行线缆)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
(4)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包括入口设备、出口设备、彩色图像对比系统、车场系统、服务中心设备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不含岗亭。
(5)公共广播音乐系统:住宅小区楼层大门口、公共场所、主要干道、周边及出入口的紧急广播和背景音乐的设备、小区园林背景音乐的安装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小区园林背景音乐的安装工程须配合园建工程的施工(预埋线管)。
(6)电子巡更系统;指小区的巡更检查,主要包括巡更棒、控制器、软件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
(7)周界防范系统:包括甲方提供的图纸界限内进行安装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
(8)防雷系统:指小区的智能化工程的防雷系统。主要包括防雷器及及组成本系统完整性的一切安装工程。
(9)电子公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暂定只预留线管。
以上工作内容包含对主体施工单位完成的相关预留预埋的查验、局部修整、对零星漏留漏埋的补做、对零星错留错埋的纠正等工作及预埋不到位的线管线槽安装。(其中预留预埋线管、线槽的位置以甲方提供的主体工程的弱电预埋图、室外主管网图为准)。乙方负责当地政府部门(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本工程的备案、检测、验收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及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相关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要求工程质量为合格。
第四条:验收
甲方于乙方材料设备到达现场三日内完成报审报验手续后乙方开始安装,全部材料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乙方共同验收,乙方确保本工程验收合格。
第五条:质量保修期
以分系统计算质量保证期,各期系统的质量保证期均为二年,自该期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签发的开工令所示开工时间为准。
2、工期要求:本工程(除室内可视对讲部分)要求配合主体工程施工,并于主体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前1个月完工。室内可视对讲部分工程要求配合装修单位施工,并要求于装修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前10天完工。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要求在装修施工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完成。
3、合同绝对总工期为 个日历天。
第七条:材料供应与计价
1、本工程所需各系统产品由乙方采购,但所选品牌必须是甲方指定的品牌。
2、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设备材料,乙方必须保证设备材料质量合格。本合同附件作了明确规定的设备材料,乙方必须按附件要求采购供应,如需更改,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附件没有作明确规定的设备材料,乙方必须按附件备注的要求采购供应,如需更改,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本合同附件没有作明确规定的设备材料,乙方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采购供应。合同附件规定的生产厂家供货有困难的,乙方应提供产品档次、质量不低于合同附件规定的档次品牌的新的生产厂家,同时提供材料设备相关技术资料和报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执行。调整的材料设备价格经双方审核后,价款减少时,综合包干单价相应调减;价款增加时, 综合包干单价不予以调整。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合同要求采购供应设备材料的,乙方除应及时按合同要求予以更换外,还须承担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和对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保证本工程所选用的线缆满足设备及环境屏蔽需要,保证系统设备使用效果良好。当选用的线缆不能满足设备及环境屏蔽需要时,乙方须免费更换直到合格为止。
4、乙方每批材料进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根据国家、省、市的规范及当地相关部门规定要求,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的,乙方应承担完成材料、设备的全部检测工作,并在使用前将检测结果的正式报告提交给甲方。如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安排退场,并安排符合要求材料重新进场,所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5、乙方提供的施工材料必须与甲方确认的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相符,满足国家、地方有关质量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其品牌、规格、型号须经甲方最终书面确认后方可用于施工,并附有材料出厂合格证、法定技术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材料质量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6、乙方不能使用国家或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材料,如有发生,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罚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乙方材料进场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时间4小时、非工作时间10小时)到场验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8、甲方有权对乙方货品质量随机取样,将样品密封并经双方在样品上作标识确认后,由甲方保存。必要时,承、发包双方共同将该样品送甲方工程所在地产品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经检验,乙方货品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处理。
9、乙方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要求。如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享有知识产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如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甲方索赔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合同价
(一)合同总价:
1、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
(二)计价方法:
1、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小区智能化工程项目价格清单(具体详见附件)计算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Σ各单项工程量*相对应的综合包干单价)。
2、按以上计价方式计取的工程总造价为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程所须的各种检测费(不包括当地政府部门规定另行收取的检测费用)及试验费、各种材料损耗费、设计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技术处理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系统调试费、管理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施工区域围蔽等)、临时设施费、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点堆放的费用及其它措施费、售后服务、质量保修、免费培训3-5人(直至甲方学会独立操作)、税金、利润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但不含施工配合费,施工配合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综合包干单价=主材费+其它费用。其中:
(1)主材单价:是指工地交货价,不含卸车费。
(2)其它费包含人工费、机械费、辅材费、材料卸车费、材料损耗费、设计费、材料所须的各种检测费及试验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文明施工费、雨季或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费用、现场经费、质量保修、免费培训费3-5人(直至甲方学会独立操作)、系统调试费、综合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但不含施工配合费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另行收取的检测费用。施工配合费由甲方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
3、根据甲方的设计图纸计算得到本工程预算,预算不能超设计最高限额(具体详见附件1)。结算金额不超设计最高限额则按实计算,若超设计最高限额,则按设计最高限额进行结算。
(三)调价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2备注中的价格调整方法。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1、乙方在每月底申报当月工程进度款,经甲方核实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所对应工程款的 %作为工程进度款。
2、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办理结算,结算书双方确认后30天内,甲方累计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3、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保修金,待两年质保期满后工程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维修费用,则甲方在30天内无息付清保修金。
4、水电费由甲方在结算款中一次性扣除。
5、乙方超额申报进度款并超出10%(不含10%)的,甲方在支付当期进度款项时,应将超出10%(不含10%)部分的费用从最终双方认可的款项中扣除,暂不支付,扣除的费用在结算时支付。
乙方超额申报费用结算款并超出10%(不含10%)的,对超出10%(不含10%)部分,乙方按其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
第十条:现场移交标准
场地移交可以全部或分段移交,以基本满足本工程合同总工期,各节点施工工期为前提;所移交的场地能基本满足要求;移交时办理移交手续,注明移交部位、移交时间、移交条件,经承发包双方签字认可。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适时向乙方提供相关 “技术规范(详见附件3)”、“小区规划图”、“小区弱电主干管网总平面图(蓝图)”、“主体弱电预埋图”。
2、委派 为甲方现场代表,协调工地相关配合事宜,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后20个日历天内提供相应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图及设计概算给甲方,甲方必须在10个日历天内给出审核意见,乙方按甲方的意见必须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修改后给甲方确认。
2、乙方按确认后的图纸在3天内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份蓝图(不含施工单位自用图和竣工用图纸)给甲方。
3、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及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函后生效。
2、本合同文本壹式陆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叁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履约银行保函,若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凭履约保函向银行索取保证金作为赔偿:(1)施工过程中,乙方中途毁约,或任意中断工程;(2)乙方破产,倒闭。
履约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甲方向乙方签发工程移交证明文件后28天内解除。
履约保函必须为不可撤消银行保函的形式,出具保函的银行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取得和提交履约保函的费用由乙方承当。
2、甲方只负责提供距施工现场50米范围内堆放材料的场地,乙方自行解决施工及管理人员住宿办公场所,甲方不予补偿费用。
3、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配合内容
1、提供施工工作面;
2、提供现有脚手架及提升设备供乙方免费使用;
3、室外提供水源、供电源各一个点,室内每三层提供水电源各一个点;
4、负责线路和设备安装后在主体结构上留下的收口收边工作;
5、提供正确的标高线和轴线;
6、负责施工垃圾及余泥外运。乙方需将垃圾及余泥归堆至施工现场范围内工程师指定的地点;
7、提供场地,便于搭设临时仓库。
第十五条:附件
附件1:设计限额价格表。
附件2:《小区智能化工程项目价格清单》。
附件3:技术规范。
附件4:民工权益保障承诺书。
以上为正文,无签署页。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市 :
弱电工程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嘉鱼国际大酒店》弱电安装工程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方式:
4、 工程范围和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平面图纸由乙方负责设计和组织施工。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主干道的主要路口路段,及家属院内主要路口。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计算),自20xx年 7 月 日开工; 20xx年 月 日竣工。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合理安排进行安装施工,不得延误其它工种施工,配合甲方共同协调如遇到疑难问题,甲方配合乙方共同解决。
第三条 监控系统安装工程人工费及售后服务费
该监控系统安装工程人工费人民币:捌万贰仟元整;(82000.00元)售后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售后服务费留在甲方处,作为竣工交付后的工程设备的维修、质保费,待质保期满扣除维修费用后,余款退给乙方。
第四条 设计与施工质量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设计标准》执行。按《建筑弱电安装调试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弱电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留有设备升级的空间。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规范操作,绝对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质监单位及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材料的领用、保管、及退库
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采购到符合设计意图的国内一流设备和相关材料,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乙方领用材料时,应办理领料审批签字手续,领出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在隐蔽工程安装完未封闭前,甲方派员核对材料实际用量,如发现材料遗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时,应立即退回仓库退换。所有施工用材料不得拿出工地,如有发现未经批准将材料拿出工地视为盗窃行为,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单项工程施工完毕的成品、半成品由甲乙双方共同看护。
第六条 安全事项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遵守工地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工地的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操作。如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施工拾个工作日后,甲方适当付给乙方人员生活费,以后则按每月的工程进度75% 申请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甲方试运营)付清乙方人工费。留下的售后服务费壹万元,待满二年后办理服务保修费结算余额退给乙方。在质保期限内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进行修复。乙方如不能即时维修,甲方可另请他方维修,其费用由乙方售后服务费中扣除。
第八条 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弱电工程合同4
委托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保证 弱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弱电系统维护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各项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维护保养概况
1、工程名称:弱电维护工程。
2、工程地点:
3、维保项目:
□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 □门禁管理系统 □楼宇对讲系统
□大屏拼接墙系统 □电子巡更系统 □车库道闸系统 □电梯三方通话
□□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未涉及内容在 中补充。)
4、服务内容: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5、合同期限:壹年
第二条 具体维保内容
乙方应根据维保项目出具详细《维保计划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计划书内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按计划书内容开展维保工作。
第三条 维护保养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如需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签意向,甲方从乙方维保、服务质量等方面综合评测后,双方友好协商无争议,可续签本合同。
第四条 承包方式及维护保养费用
1、乙方在维护保养费用总价为 (¥元)
2、在保养维护期间所涉及的以下易损耗材、易损件由乙方承担:
电阻、电容、二极管、三极管、松香、电工胶布、白胶布、扎线排、器材专用清洁剂等。
3、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办法
维护保养费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元(¥ 元)。 甲方在合同签定后将维护保养费用以每次一个季度的支付方式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应10日内支付款项至乙方提供的公司账号。甲方每次付款暂扣20%的维护款,用于对于乙方的约束。 乙方应于每季度维保工作结束后,将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月检、季检记录单一并交至甲方作为余款的付款凭证,甲方如无异议,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2、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3、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或不按照甲方规定完成维保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乙方:
1、定期检查维护各类弱电系统,使之正常运行,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若因维保期间系统故障,维保方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导致系统没有发挥其功能,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月 次。
3、要有详细的月检、季检、年检记录交甲方现场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4、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尽量将维护保养对甲方场馆所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小,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5、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 8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无法修复(包括设备零配件已被市场淘汰等因
素),乙方须提供整改方案,并保证在 个工作日内交由甲方确认并协商解决。
6、乙方对维修过的设备负责半年的免费保修,对更换的新设备负责壹年的免费保修,自更换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7、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工伤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若有违反合同中条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造价15%的违约金给对方。
如因乙方维保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本合同维护保养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维护保养期满后失效。
第九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条款。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管理处电话:
现场工作人员:
签订日期: 年 月
弱电工程合同5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一、概况
1、甲方弱电工程系合法使用。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有关部门审定具有弱电工程承包的相关《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弱电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号。
3、弱电工程实施内容:详见附件一《弱电工程实施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总价款:¥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6、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 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弱电布线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弱电布线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弱电布线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弱电布线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弱电工程,非经甲方
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 72:97)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EBD-03-95)的其它同类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 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高空作业、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企业办公人员的安全,防止企业办公设备的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30% 元
施工过程中 工程材料到现场或工期进度过半 30% 元
竣工验收 当天 35% 元
竣工验收后 一个月内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后两天内 100% 元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
(详见 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或上级主管弱电部门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现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施工现场中所滞留的设备、物件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电,钥匙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其他工作人员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各种共用设备管线及原有建筑承重结构。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共用设备管线及建筑承重结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共用设备管线或原有建筑承重结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工程承包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 市智能建筑协会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略)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弱电工程合同6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网络综合布线
工程内容:设备购置、系统综合布线、设备安装和调试
签约地点:
第二条 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
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的附件1,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经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不可或缺的部分。
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按下列支付方式支付至以下其中一个账户。
1.对公账户:开户名称:广州市申爵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账号:440021330
2.对私账户:开户名称:曾祥辉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 账号:62226xxxxxxx3462569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 3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预付款到位后乙方开始安排设备的采购,并根据甲方通知后按时进场。
2、乙方接甲方通知进场后,开始施工后的5天内甲方按照工程进度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30% ,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3、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一周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 5 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35% ,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剩余工程款总额的 5% 做为两年质保金,保修期一年届满后 5日 内支付5%,¥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即给乙方。
4、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两年期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但不包括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乙方已经全面考察甲方场所,并保证本合同附件表格中所列设备及工料已经足够满足安装设施所需。对于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承担相关工料费用。
第四条 工程建设期限
合同签订,预付款到位后,根据甲乙双方商定日期,最多不超过7天入场,整个施工工期为 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照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第五条 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资料文件等。
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直至合同解除。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产品进场时乙方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发现非正品一律以一赔十。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布局设计图纸,在甲方对设计图纸确认后,方能开始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和维护,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4、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 60% 后,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条件具备后,甲
5、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6、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保证以下起码标准:
(1)所有线路封闭,不存在任何管线外露;
(2)所有隐蔽工程在甲方检验并书面确认后进行隐蔽;
(3)所有线路排线科学、有序,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线路混乱不清、短路的情况。
7、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和电源。
第六条 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综合布线方案,严格遵照国际《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xx。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该等设备应能达到系统稳定运行的要求,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产品,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综合布线、设备质保期限为两年。
4、工程完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后24小时内派人员检修。
第七条 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乙方应要求甲方验收后书面确认,由乙方负责保管,领料。
2、甲乙双方在工程结束后,将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书面验收单进行设备、部件和安装工程费款项结算。
第八条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培训2名操作人员,要求能达到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4、乙方承诺质保期内如遇产品质量和系统调试问题,经电话面授无法解决的,乙方将在5小时到项目现场进行故障排查和解决有关问题。
第九条 验收和移交
1、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签注验收结论,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
2、如甲方在一个月内没有进行验收的,则视为默认工程验收通过。
第十条 设备保修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处理。在质保期内,若产品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为新品,且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算。
2、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4小时内解决问题。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若48小时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3、系统开通后壹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无合理理由,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40%;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的以下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更换、重做、维修等义务外,直接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进展,或有其他严重违约情形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
A、提供的设备不符合附件清单所列明细或技术要求;
B、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C、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2)乙方未提供设备保质、保修服务,或乙方提供的保质、保修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除要求乙方继续承担相关义务外,可拒绝支付质保金。
(3)乙方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工程的按照调试,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开展的,乙方按照每天工程款总额的0.5%作为逾期滞纳金支付给甲方;甲方没有按照工程进度支付相应款项给乙方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的滞纳金支付给乙方。
(4)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配件质量问题或施工过程中的疏漏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责任免除
1、因甲方不正确的保管、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施工期间出现乙方员工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期间出现如乙方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照价赔偿。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六条 纠纷处理及其他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年 月 日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弱电工程合同7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甲乙双方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公司弱电工程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
二、乙方承包范围
完成报价表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满足设计使用功能。
三、合同价款
本项目合同包干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四、工程工期
开工日: 年 月 日;
完工日: 年 月 日。
乙方根据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实际施工工期的变化,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在合同约定的完工工期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及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增加的任何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主要设备进场经抽检符合要求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约 %,人民币 元定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三日内将余款结清。
六、甲方责任及工作
1、甲方应提供乙方正常进场施工的工作条件,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组织协调工作。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电接口,电源容量由乙方提供需要数据,乙方挂表计量,费用由乙方自理。
3、在设备安装、调试开始时,甲方即派出熟悉计算机应用的操作人员,以掌握弱电系统整体情况。
4、甲方负责组织本工程施工图纸答疑工作,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支持。
5、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承担规定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按时参加验收工作。
七、乙方责任及工作:
1、乙方必须保证严格按照报价表中规定的设备品牌及型号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材料及设备,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所购材料及设备与附件报价表中的品牌或型号不相符的或有瑕疵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及费用损失。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电源接驳位置,但到具体用电作业区的接线及计量表由乙方自费接驳、安装。
八、竣工验收
1、乙方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要求后,通知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2、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清理好场地可办理场地移交,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
九、工程保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符合合同要求并将工程、资料全部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内由乙方保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十、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当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手写涂改双方未同时盖章无效;在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弱电工程合同8
甲方:
乙方:
为了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XX”弱电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0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XX”弱电系统工程项目
1.2 工程地点:宜昌市云集路与沿江大道交汇处
1.3 合同总价:人民币元(¥65万元)(详见附后工程预算)
第0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组成合同的几项文件,是互为补充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互为矛盾之处,以下列生效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1.1 本施工合同
2.1.2 工程预算书
2.1.3 《XX弱电系统工程平面布置施工图设计》中有关的设计
2.1.4 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或往来文件
第03条 图纸和书面通知
3.1 本工程施工图纸由乙方设计,由双方确认。
3.2 合同文件为一整体,其内容互为补充,当图纸和文字发生矛盾或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图设计文件有偏差时由甲乙双方互相协调解决。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一切联系、通知均以书面为准。第04条 承包范围
4.1 本合同适用于XX弱电系统工程。
4.2 工程内容:
4.2.1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测试验收、人员培训。
4.2.2 可视对讲系统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测试验收、人员培训。
4.2.3 电子巡更系统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测试验收、人员培训。
4.2.4 停车场管理系统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测试验收、人员培训。
4.2.5 门禁控制系统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测试验收、人员培训。
4.3 为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所需的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均由乙方负责筹备、供应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
第05条 承包方式及工程数量
5.1 本工程以综合总价形式进行承包。
5.2 工程数量详见《工程预算书》。
第06条 工程工期与工程进度计划
6.1 本工程施工工期根据甲方要求进度合理安排,在工作面提交的前提下,工期为80 个工作日。乙方应在具备工作面条件下按照甲方规定的合理工期完成相应的工作量。
6.2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总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并服从甲方安排。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实现工程进度计划。
6.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变更建设计划或对设计作重大变更不能继续施工时,报经甲方核实后工期可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时间,同时甲方将根据损失情况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第07条 材料供应及进场施工
7.1 本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输、保管和使用。
第08条 工程转让和分包
8.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8.2 本合同发包范围内的工程由乙方负责施工,除甲方指定的分包商外,本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如乙方认为确需分包时,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分包单位人员资质,陈述理由,经甲方审定同意后方能分包。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9条 工程质量管理
9.1 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建立有效的质量检查制度。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及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进行质量自检,同时,认真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
9.2 乙方应严格按照《全国通用电气装置标准图案》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及布线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验收规范的要求。
9.3 工程验收主要依据《全国通用电气装置标准图案》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及布线标准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现场验收。
第10条 工程变更
10.1 甲方、乙方认为必要时,可对本合同工程提出变更要求,但所有变更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方可实施。
10.2 发生工程变更时,工程单项价格以工程预算书为依据。当变更内容超出工程预算书范围时,工程单项价格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10.3 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变更设计为理由,解除或改变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第11条 工程暂停
11.1 当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继续施工将造成严重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对此乙方不得拒绝,同时应对停工工程进行积极维护,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争取早日复工。
11.2 这种停工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负责。
11.3 由于工作界面问题造成乙方无法施工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报告后2天内作出答复,停工引起的窝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12条 施工现场
12.1 甲方应提供一设备间供施工使用和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临时用电、用水)。负责协调乙方与各相关单位的工作。
12.2 乙方在施工中应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废料、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
12.3 工程交工验收前,乙方应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使甲方满意的使用状态。
12.4 若乙方未按12.2、12.3规定履行责任,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将承包人的装备、剩余材料及其它财产觅地存放并将垃圾清除,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若不足时,甲方可出售乙方的财产以抵补,或依据法律从乙方处收回。
第13条 工程交工验收
当完成13.1、13.2、13.3工作后,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交工验收申请:
13.1 承建工程按本合同(含变更设计文件)要求全部建成并能交付使用。
13.2 竣工文件已按合同规定编制完成。
13.3 竣工清场已按合同规定完成。
13.4 甲方须在收到乙方竣工通知后的二天内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甲方验收的合同书以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平面施工图及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为标准),验收后一天内回复。
13.5 乙方如接到验收不合格通知后,应在七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加以改进。
13.6 若甲方收到乙方的竣工通知后,二天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一天内未给予答复,则视为验收合格。
第14条 工程缺陷责任期
14.1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计算。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应承担本工程的缺陷维护责任,正常工作日内,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
14.2 乙方承诺在2年的缺陷责任期内所有维护均为免费;由于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系统故障,由乙方免费更换设备部件。全套设备使用有严重缺陷的,乙方应负责退换。
14.3 由以下情况造成的系统故障不属于乙方的责任范围。
14.3.1 由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系统故障。
14.3.2 由于人为的不正当使用(如:电源电压超过额定电压等)造成的系统故障。
14.3.3 由于人为破坏造成的系统故障。
第15条 工程价款拨付及结算
15.1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当月安装进度支付实际完成工作量的50%支付给乙方进度款。15.2 工程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支付到合同总价的80%,办理资料交接和竣工决算。
15.3 决算办理完毕和各种资料交接完毕七个日历天内,甲方支付到决算价的95%,留5%为质保金2年后质保期满将所有余款支付给乙方。
第16条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6.1 乙方应对其全部现场作业和工作方法的适应性、稳妥性及安全性负责。
16.2 为保证安全施工,保护工地周围建筑物、居民、来往车辆和自身人员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的防护、安全措施。
16.3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6.4 施工中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施工及文明生产的规定,服从甲方对此提出的合理要求,并承担由此可能增加的一切费用。
第17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难以预料的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在十天内提出要求补偿申请,并附损失清单,经甲方核实后给予适当补偿。
17.2 人力不可抗拒的严重自然灾害以宜昌市地震、水文、气象台提供的资料为准的12级以上台风(含12级),7级以上地震(含7级)。
17.3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乙方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 尽可能减少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如未及时通知甲方,致使损失扩大则应对扩大的部分承担责任。
17.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严重自然灾害,报经甲方核实后工期可顺延,并以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时间。
第18条 环境保护
18.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宜昌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由于乙方原因违反了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19条 纳税
19.1 乙方应纳税种和税额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20条 附则
20.1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20.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期付款。
20.3 当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0.4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1条 培训
弱电工程合同9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达成意见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弱电工程设计及施工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由乙方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
装和调试,包括:
第三条承包方式
乙方采用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配置方案,以包工程设计、包材料与设备的供货与运输、包安装、包调试、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验收通过的方式承接本工程。
第四条工期
1、乙方应在天内完成工程施工并通过甲方的验收。按以下的(打√)方式确定安装工程的开工日期: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开工指令单确定的开工日进场开始工程安装;
2、安装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期延误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后工期可调整,并据此重新确定竣工日期。
第五条材料、设备明细及单价
1、甲方作为合同的见证单位。
2、材料、设备的实际数量以双方的工程签单为准,并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第六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价:
本合同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工程完工按甲方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二)付款方式: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履行情况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1)本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经甲方开箱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造价的%。
(3)弱电工程布线完工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等文件并经甲方确认,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报验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并于初验合格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款的%。
(4)弱电工程系统安装完成及调试后,甲方及其委托的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个工作日)及评定质量等级,双方办理完所有的竣工手续后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工程款的95%。
(5)余款5%作为保修金,甲方在保修期满10个工作日内会同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在办理保修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无息向乙方结清。
2、乙方应按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好所有的手续并缴纳有关的费用和税金。
3、以上款项的支付,甲方均以期限为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若甲方或乙方要求以支票方式支付的,则需扣除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4、每笔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书,并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有效的等值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扣除相应税金后支付。
第七条质量要求及验收
(一)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依据:
2、乙方承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并具有满足整个系统要求的功能,是该产品的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
(二)验收
1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知会甲方,由甲方对照订货单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整机或配件为进口产品的,还应出具产品的生产厂家资料、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文件、海关完税证明、进口关税证明,保证达到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中的功能。进口产品的外文资料乙方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资料。
3、工程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设备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自接通知之日起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甲方逾期不到场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并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则复查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和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期内完成工程安装并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工程经甲方及其委托的单位验收达到标准后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将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一式份向甲方移交。
6、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技术质量监督部门检验。
第八条保修条款
1、本合同设备、系统、工程的保修期为年,自安装工程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小时内派员到场维修,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否则,乙方可适当向甲方收取更换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费。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员维修,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1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系统、工程
3、保修期届满之日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属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4、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以成本价维修更换
第九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初验、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须通知乙方。
5、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否则视为认可,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
6、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认可。
(二)、乙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好所有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
2、在施工前的天必须把有关的设计、施工方案送甲方审查。在不降低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按限定造价安装。
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
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须按约定工期施工。
5、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6、保护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等。如在施工中对甲方或其他住户的财产造成损害,应负责赔偿。
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生故障的系统器材免费进行更换或维修。
8、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9、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工程完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堆积物、临时设施拆除等),做好成品保护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过甲方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按本工程造价的1‰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4、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视为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因此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更换,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若乙方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或验收不合格、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进行更换、维修、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此而延误工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6、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非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产品,甲方可拒绝验收。若甲方已使用乙方提供产品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非原厂产品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据此解除合同。
7、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验收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的,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因此引发的各种损害赔偿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
9、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和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
第十一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工程造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工程造价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
对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其他
1、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2、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弱电工程合同10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交货及安装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系统总造价及其支付:
(一)系统总造价
1、本智能系统含税总包干价为人民币_____ ____.
2、整个系统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施工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价格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二)工程款支付
乙方完工验收后支付工程总造价款的80%,余款在三个月内付清。
三、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进场,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完成安装调试(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四、供货及安装: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维修保养:
1、本智能系统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员维修,若非因甲方人为损坏的,乙方免收一切费用。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最优惠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
3、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乙方应对系统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_____日内完成。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甲方应督促和协调其它施工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免影响乙方施工工期。
2、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王宽(项目经理)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可以组织人员对器材进行验收。
5、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或住户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战争、天灾等)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造价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进度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0.5%计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0.5%向甲方计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及返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本智能系统若由于系统器材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八、其他事宜: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7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先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5、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3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6、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仍需继续履行。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后附布局平面图及设备设施清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弱电工程合同11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布线设计施工下列标准:
-iso11801 国际建筑通用布线标准
-ieee 100 base-t 100兆以太网
-ccitt isdn 综合业务数据网络标准
-ieee 802、3 10base-t 光纤分布数据接口(fddi)标准
-ieee 802、5 token ring 网络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安装与设计规范
h 中国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h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ebd-03-95)
h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cecs 09:89)
h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
h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 72:97)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弱电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弱电工程系合法使用。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有关部门审定具有弱电工程承包的相关《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弱电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路________号。
3、弱电工程实施内容:详见附件一《弱电工程实施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总价款:¥__ 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6、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 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弱电布线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弱电布线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弱电布线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弱电布线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弱电工程,非经甲方 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 72:97)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ebd-03-95)的其它同类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 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高空作业、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企业办公人员的安全,防止企业办公设备的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 额
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 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二至五天 30% 元
施工过程中 工程材料到现场或工期进度过半 30% 元
竣工验收 当天 35% 元
竣工验收后 一个月内 5% 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项目变更表后两天内 100% 元
2、工程结算:
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或上级主管弱电部门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现场,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施工现场中所滞留设备、物件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电,钥匙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其他工作人员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各种共用设备管线及原有建筑承重结构。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共用设备管线及建筑承重结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共用设备管线或原有建筑承重结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工程承包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 市智能建筑协会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
4、
5、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弱电工程合同1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承包的香樟美地住宅小区弱电工程,经甲方考察同意由乙方承包该工程,主体施工过程中,弱电安放工程,为明确双方职责、权力与义务,遵照国家现行经济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承包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香樟美地(怡宁商业广场二期)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及结构层次,具体按甲方与建设方的结算面积为准。
第二条 承包形式
包工半包料,但包括部分所有本工种所需机具、用具。
第三条 承包范围与内容
1、从一层起至屋面所有弱电系统、管线,预留、预埋,穿钢丝、埋网线箱盒子一个。
2、弱电系统:消防弱电不在范围内。
3、地下室至每栋电缆井到屋顶主线、桥架材料安装不在范围之内。
4、一层房屋建筑以外的电视监控、弱电系统、材料都不在范围之内。
5、以上所有弱电(乙方只提供PVC管、配件、钢丝材
料),其余材料甲方提供。
6、所有穿线、接线不在工程范围之内。
7、包工范围:管线预留、预埋、穿钢丝、安放网线箱一个、每户对讲门铃入户管。
8、弱电施工过程不能影响土建施工单位施工进度,如影响施工进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保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承包单价
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结算,单价为贰元陆角/平方(2.6元/㎡),如确实发生变更,则同施工员签证内容,施工员项目经理审核数量认可。
第五条 结算付款方法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按甲方与建设方结算面积执行,付款方式:按甲方同建设方付款方法,但总工程任务完工后半年工资全部付清。
乙方不提供劳务税票票据和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条 工期要求
按甲方提供的工期,乙方如期完成。
以上几条希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签字:
年月 日
年月日乙方签字:
弱电工程合同1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弱电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业主的弱电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弱电工程名称:
二、弱电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 天
五、合同价款:本弱电工程采用( )方式计价,每吨( )元/吨。
合同总价款为
六、质量要求:
本弱电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如达不到本标准,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工自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负责技术交底工作,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⑵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式( )份。
⑶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材料。
⑷及时办理弱电工程结算。
2、乙方责任:
⑴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施工。
⑵必须按图纸施工。
⑶应保证工期要求,确保弱电工程如期完成。
⑷负责向甲方提供弱电工程结算值同等金额的发票或收据。
八、材料供应:
1、主材由( )方负责提供。
2、辅材由( )方负责提供。
九、材料消耗:
弱电工程消耗材料按实际发生为准,损耗量按百分之( )计算,废料归( )方。
十、施工与验收:
1、乙方按图纸及施工规范严格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有关部门检查、检验。
2、弱电工程完工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十一、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甲方即向乙方交付( )元预付款,弱电工程进行过半时甲方支付( )元,弱电工程完工,甲方支付( )元弱电工程款。
十二、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赔付方弱电工程总价款( )%的损失费。
十三、其它:
1、本协议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
2、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完成后自行终止。
十四、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法定代表或法人委托:
委托人: 施工代表: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弱电工程合同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定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工程内容:安防布线系统设备、材料及布线辅助材料供货与安装工程;
2、承包范围:按甲方要求完成方案设计、设备材料及辅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培训。
第三条设备安装开工和竣工期限
1、本承包工程的开工日期为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竣工日期为工程开工后X周内。
2、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调整。
(1)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主要设备增减和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改变)造成的工期变化,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2)甲方书面通知的计划工期改变;
(3)不可抗力;
第四条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
1、承包方式:采取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差价及各系统的工艺设计,并达到甲方要求,若因甲方功能要求发生的重大变更造成价格大幅度增减将以补充协议形式办理。不包含室外安装立杆。
2、本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详见附件一)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乙方提出甲方认可后可调整本合同造价:
(1)由于甲方通知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加/减少工作内容。
(2)应甲方要求单项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在¥20xx元(不含本身)以上。
(3)不可抗力。发生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在3天内,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的形式(附有详细估算和甲方的指示)报送甲方,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给予答复。
(4)除合同另有说明外,本工程发生的任何直接费用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如税金)均已包括在本合同造价内。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及垂直运输条件。
2、负责提供一间带门、锁的房间用于乙方库房。
3、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的有关情况,以便乙方
4、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
5、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
7、负责甲方验收移交后的成品保护。
乙方责任:
1、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
2、指派经甲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
3、工程未经验收、交付业主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4、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以及合同
5、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财产损害和经济
6、不得损坏其他单位的施工内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材料设备供货
所有材料设备均应按合同附件所确定的品牌、型号、厂家供货,并符合规范及系统功能要求所规定的种类标准,并提供有关质量合格证明。
乙方工程设备材料到工地前,需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进行开箱检查,依据供货单、装箱单清点数量。设备的型号规格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与合同一致。
材料、设备需要从国外采购的,乙方应负责关税、商检、报关和报关后的提货、运输和保管,并运至本工程现场,上述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各项设备,设备费及工程费详见工程报价清单(见附件,并与本合同一起盖齐逢章为准),此清单是验收设备和工程材料的一个依据。
第七条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本承包工程要求达到施工安装质量等级:优良。
质量等级评定应根据国家规范执行。本合同工程材料的质量要求、检验方式必须完全符合以下标准的要求:
(1)YD/T926.1—1997标准,YD/T926.2—1997标准;
(2)ISO011801标准;
(3)EIA/TIA568A标准;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乙方按协议规定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整理齐全竣工资料后可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要求;竣工验收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自有关主管部门签发验收单之日5天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
第八条工程保修
乙方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对本工程负责免费维修保养,并于一年内向甲方提供维修保证书及厂家提供的质量保证书,一年后乙方对本工程实行终身维修(只收成本费)。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修理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内进行维俢。
如果在保修期结束之前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经调查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则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九条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工程开工前预付30%,竣工验收后付70%。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发生诸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政府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和修复费用,工程本身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机械设备的损坏以及乙方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与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在10天内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仲裁,对仲裁结果双方不得再提出异议。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合同文件及解释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为;
合同条款及附件(设备清单);
双方签订的洽商变更单、工程记录;
国家关于施工合同管理及确定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国家施工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
上述文件应能保持一致或互为补充说明,当发生歧义或模糊不清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任何文件(全部或部分地)做本合同以外的其它用途。
第十四条其它
本承包工程不允许转让和非法分包。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确认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全部价款和签订保修协议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弱电工程合同15
一、 施工责任
1、工程队独立自主,完成分包下去的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指派一名熟练固定的施工负责班长,工程过程中我公司专指派现场负责人指导、监督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
2、施工任务承包后,施工人员必须按照甲方、监理方、现场负责人和国家标准质量要求进行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减少工艺流程。
4、因工程队原因导致工程返工、延工所引起工程额外增加费用,将由工程队承担,工程合同外增加的施工任务将根据工程量或标准有偿承担施工任务。
5、施工过程中,施工队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工地现场负责人的指挥。
1. 甲方责任:
? 提供布线所需pvc管材、桥架及电缆等;
? 提供穿线所需的文档,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图、综合布线系统各层平面图、《穿线要求》及《空白穿线报告》;
? 对布线提供技术支持,并进行现场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2. 乙方责任:
? 自备穿线所需的辅材和工具,包括电锤、钢丝钳、油性笔、梯子等工具,并自行做好工具的保管工作。
? 严格按照附件中图纸所述工程内容和质量要求完成穿线,并严格做好电缆的标号。标号一定要根据图纸标好,如有更改要通知甲方负责人。
? 乙方自行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发生被盗及损坏由乙方负责重新安装及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 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二、 付款方式
1、工程完成50%以上支付工程款50%,付 7,500 元
2、线路施工完毕经我方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的45%,付 6,750 元
4、系统正常运行三个月支付工程款的5%,付 750 元
三、 设计
1、 甲方提供图纸一套(包括具体点位图及管线走向),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四、 工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总工程进度根据建设方土建及其装修进度合理调整,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延误人工费补偿,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100元/天
五、 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来施工,不得破坏装修,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六、 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七、 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断电,掉落,主干断网等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八、 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 施工安装要求
1、 弱电线路安装时,必须用有合格证书的布线产品材料。
2、 弱电线路按国际通行方式 综合布线 eia/tai 568b标准施工。
4、 所有线路必须按横平竖直的方向分布,严禁蛛网式分布。pvc管和钢管一头要穿进总线槽用拧扣与线槽固定,然后沿墙壁,顺地面垂直分布,转弯处用90度弯或软管联接好,并用管卡固定好。所有线缆在pvc管子和钢管里不能有接头。
5、 预埋线缆的管道直径大小是按线缆的外经的功率和穿过的电缆数量来测算的,必须保证管道内有30%的空间预留。
5、施工承包人应按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t 50312-xx进行施工。
6、我方委托施工承包人购买的材料,施工承包人在购买和运抵施工现场前其制造厂商、品牌、规格、单价等须征得业主认可,应有品质保证书和有效发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验收或提出退货、返工及赔偿损失。
8、我方购买的设备由我方、生产商、或供应商负责上门安装的设备(如网络设备、电脑设备、监控设备等),在上门安装时,施工承包人应积极作好相关的辅助配合工作(包括所购的材料、设备等协助搬运至现场)。
11、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承包方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业主的整改要求前我方有权拒付人工费。
12、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禁止野蛮施工。如:要爱护室内原有设施,业主所有的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等。业主对表现不好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掉换,承包人不得拖延。
甲 方:乙方:
签 章: 签 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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