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程合同汇总七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装饰工程施工责任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经考察,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装饰工程任务。为明确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条例:
一、工程地址:商丘XX
二、工程概况:玻璃雨棚及其它部位的.型材
三、人工费项目及价格:材料及人工费单价为每个雨棚
20元,具体数量以现场项目经理审核为准。
四、材料:雨棚玻璃为55钢化加胶玻璃,管材为10
215;10加厚镀锌管,连接为不锈钢驳接爪,收口为中性结构胶。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工具乙方自备,必须齐
全有效。
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订金20元。竣工合
格后支付全款。
七、工程验收与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2、基层验收;
3、饰面验收;
4、细节验收及修补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根据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乙方承包的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视为甲乙双方解除承包关系,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表:责任人: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维修办公楼室内,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包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项目名称:办公楼室内维修
二、工程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善友乡
甲方将此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所需人工由乙方提供。
三、工程面积及造价:本工程为三层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200平方米。室内维修,原地面拆除,铺地板砖,原有办公室门拆除,换成实木套装门和防盗门。由于窗户破损严重无法使用,需拆除更换新钢窗。室内需要粉刷涂料。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万柒仟陆佰叁拾叁元整。
四、工期: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7月30日止。
五、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维修。要求乙方施工中不能影响单位正常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所有材料符合环保要求,保持室内卫生。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和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施工,负责安排施工,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及生活,现场卫生、安全等工作事宜。提供作业场地和生活区域。
3、乙方强化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准乱搭乱接电线,不建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4、乙方必须配备好人员和机械设备保证工期和质量,非外来因素,如雨天、地质灾害等误工,工期给予顺延。无故拖延工期,每拖延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0.5%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证质量和工期,验收合格交工后乙方提供发票,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
八、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经甲、乙双方研究,甲方同意将盛景城3#楼外墙保温装饰工程承包给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盛景城 3#楼
2、工程内容: 3#楼地下2层,地上10 层。
3、工程地点: 商河县车站以北,鑫源街以南,滨河路以东。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工期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所包括的所有外墙外保温、外墙涂料、外墙瓷砖等装饰装修全部工程,保证竣工验收。
工期自 20xx-10-1 至 20xx-11-1
第三条: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检测费用、包工期、包资料、包墙体节能工程验收合格。生活费、住宿自理。施工用具除升降机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所有工具、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本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全部责任和风险。
第四条、承包单价
合同综合单价: 元/㎡综合单价(以实际外墙装修面积为准)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1、本工程整体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甲方施工技术交底的要求,如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范、标准图集及强制性条文和国家节能保温规范标准,抹灰验收标准,合同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容。若因按图纸使用施工材料聚苯颗粒导致节能验收受阻与乙方无关,若需消防部门通过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安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如保温质量不能通过职能部门验收,乙方无条件返工至合格为止,且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根据工程竣工资料的备案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保温分项工程资料。
5、工期责任: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进度,严格按甲方和土建情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不得延误竣工验收。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高度注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时清理落地灰,做到工完场清,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如乙方不按要求清理,甲方有权安排其它班组人员清理,人工工资按200元/日扣除。
7、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生产的统一管理。服从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不文明行为和盗抢事件的发生,如果发生则按甲方的处罚制度严格执行。
8、自身施工作业面、材料堆放地及堆放地至工作面通道内的文明施工,必修做到工完场清。
9、乙方应认真按照图纸、施工质量检验标准、规范以及甲方技术交底、工程部要求、地方验收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并对工程的施工技术、质量标准、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第六条、结算方式
保温层完成50%付合同总价款的`15 %;
保温层全部完成付到合同总价款的30 %;
抗裂砂浆完成付到合同总价款的40 %;
外墙涂料全部完成付到合同总价款的55 %;
外墙瓷砖全部完成付到合同总价款的65 %
验收结算完付到合同总价款的 80 %;
资料备案齐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付到合同总价款的 95 %;余下5%作为质保金半年届满后一周内付清,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三日开始计算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每月向乙方下达施工作业计划,并督促其进度计划如期完成。
2、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对违反管理制度、扰乱现场施工秩序,经教育
3、乙方施工所用工具全部自理。
4、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后,要自觉执行甲方现场管理的一切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并有不改者,甲方有权勒令乙方予以辞退。
义务做好和各工种施工队伍的配合和协调关系,产生矛盾和纠纷时,要及时报告甲方,服从甲方统一协调和安排。
5、乙方据施工情况,满足相关的作业人员名额,满足技术要求及施工进度,做到文明施工、材料节约、安全生产等要求。施工过程中杜绝不必要的浪费,一经发现将给以经济处罚,罚款将从拨付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工期进度计划安排,必要时根据甲方进度计划安排,采取24小时连续作业,随时调配劳动力,确保甲方总工期计划及分段工期计划。凡甲方、监理、业主等指出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及时整改,确保本工程,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如不及时整改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出现私自中途退场、擅自解散工人否则甲方不予结算工程款、并追加经济损失及责任。
8、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排,服从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指导、监督与检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地方验收标准和施工工艺规范规定认真施工,达到相应的验收标准,否则甲方有权利清除乙方退出现场,不予结算。
9、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工期进度计划安排,必要时根据甲方进度计划安排,随时调配劳动力,确保甲方总工期计划及分段工期计划。
10、乙方人员参加打架、斗殴、盗窃、破坏甲方财产、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视情节和后果,除赔偿经济损失,除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参与者的法律责任外,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10000元罚款,从拨付工程款中强行扣除。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将由地方司法机关处理。
11、乙方因自身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损失亦由乙方承担并担负违约责任。
12、乙方保证不可雇用童工、年老体弱、负案人员、违法违纪人员,如有发现,立即清出现场。
13、乙方必须为进场的有关人员办理第三方保险及意外伤害险,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安全生产及事故处理
1、乙方必须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
2、乙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负责管理。
3、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工期无事故发生。
4、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当地国家机关安全生产及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挥、以确保安全生产。
5、伤亡事故处理;对违章工伤事故,甲方只承担协助调查、分清责任的义务,不承担何责任和经济损失。如发生事故30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处理,超出后定性由责任方付款及承担经济损失。按国家规定对事故进行补偿,甲方不直接对待乙方工人及家属。
第九条、其它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和解与调解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与本合同一样具备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尾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 乙方:
日期:日期:
工程合同 篇4
回填工程承包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谷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动经济开发区纺织工业园项目建设,根据厂区场地平整需要,经双方考察评审,由乙方牵头对项目围墙红线内进行砂石回填。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纺织工业园项目”砂石方回填工程。
工程地点:谷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内容:“纺织工业园”项目围墙红线内堰塘清淤、砂石回填及场地平整。
三、工程量及价格
在现有土地基础上回填至316国道中心点,局部地块根据甲方建设需要确定回填量,回填料不含泥土。回填量约为136977立方米,单价人民币30元/m3,计工程款肆佰壹拾万零玖仟叁佰壹拾元整。
四、工程期限:工期天,如遇雨天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其工程相应顺延。
五、验收标准:回填料由甲方现场鉴定,回填平整、碾实,回填面不低于协议要求。
六、施工安全:乙方按国家安全规范施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结算方式:每完成工程进度的30%据实结算一次。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工程竣工并结算工程款后自行失效。
甲 方: 乙 方:
代 方: 代 表:
20xx-7-6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B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_________
.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
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天____月____日;
.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
(详见附表
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
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
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
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
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
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标准执行:
(1)《____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其它规定:______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
2、___
3、__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八:工程验收单);
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
八: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
九:工程结算单);
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
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于开工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 __元;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其它支付方式:____;
.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
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4 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2.5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4.2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 附则;
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5.3 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4 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5.5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市场合同认证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甲方 项目供水工程。
1.2 工程地点: 项目 。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由乙方以包报装、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机械费、包项目措施费、包测量费、包行政规费(含办理因管道安装的路面开挖手续及其修复费用)、包验收合格、包领取水表(指一户一表用水表)、包装表通水、包保修及包税金、协助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等的方式承包,不增不减,自负盈亏。
2.2 承包范围: 项目供水管材的供货及安装,管道试压、消毒、冲洗、验收,生活水池清洗,安装市政水表通水使用。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 质量标准: 按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标准。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3.3 如通水竣工前本工程有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
3.4 通水竣工后,乙方应做好牢固可靠的安全防范标识,以减少碰撞或损坏;如甲方其他专业工程造成损坏,乙方不作无偿维修。
第四条、工期 4.1工期: 天,其中施工工期为 天,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DN300市政管安装,通过市自来水公司试压验收、冲洗消毒,在 年 月 日前安装DN50-150市政水表通水并交付甲方使用。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5.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该总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支出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一切施工措施费等所有费用。预算中未列明而在实施本工程过程中需发生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本工程其他项目报价内。
5.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此总价为含税价,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六条、签证与结算
6.1现场签证
6.1.1 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6.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6.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为含税造价,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在工程竣工后一并予以结算。
6.2 结算
6.2.1 全部工程经甲方及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竣工资料(包括一式四份竣工蓝图、合同复印件、《永久水表安装完毕报告表》等)及结算报告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6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结算时造价不再调整。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6.2.2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市自来水公司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 乙方施工完毕,并在试压和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
7.2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装表通水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审定结算总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7.3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7.4 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5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办妥请款手续或提供发票的,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为乙方提供设计、报建、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和坐标点,指定施工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地点。
8.2甲方任命 为甲方代表。
8.3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8.4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8.5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8.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7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配合问题。
8.8甲方须在装表通水前25天完成室内生活给水系统调试,提供室内生活水池给乙方清洗和提供有关室内给水管材、配件合格证复印件及该项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给乙方办理有关装表手续。
8.9 DN300市政管道工程完工后,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提交相关报装水表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给乙方,如不能按期提供,装表日期则顺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如乙方未能在 年 月 日之前完工,甲方不承担提供资料的义务,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8.10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办理本分项工程施工报建、供水管道试压验收及接驳等手续,办理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乙方需提供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安装管道开挖路面的证明文件。
9.2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9.3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9.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9.5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9.6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建筑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泥,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门窗、玻璃、地面、墙身清扫干净。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9.7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9.8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9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9.10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9.1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
10.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10.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的约定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并应符合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及施工图纸的要求。
10.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工程预算书》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1.3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知会甲方验货,否则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0.2乙方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程及保管费用,并在用料计划中列明所选囤放地点。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
11.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工程合同 篇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建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委托方的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就甲方将已立项项目及计划建设项目委托乙方代建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 目: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2.委托方: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的一方;
3.代建方: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建设组织及管理工作的一方;
4.前期物业管理: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到甲方接收前这一时段的乙方所进行的物业管理;
5.财务决算报告:指反映竣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设成果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二条 代建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预计投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周期:
第三条 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安全控制目标
1.建设工期:以委托方确定的建设工期为准;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合格要求;
3.投资控制:投资控制在委托方确定的项目目标成本内;
4.安全控制目标:无重大安全事故和死亡事故。
第四条 委托事项
1. 前期事项:
1.1依照委托方的要求,针对以上建设项目组织完成项目开工前的项目策划、市场定位、可行性分析、以及项目立项工作;
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消防、环保审批等建审手续;
1.4配合甲方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合同签订工作;
1.5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洽谈、签订工作;
1.6开展甲供材料、设备的集中采购、市场价格的调研、采购合同的洽谈和签订;
2. 建设组织和管理:
2.1根据建设计划或目标任务书的时间进度要求,组织编制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年度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年、季、月度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并报甲方批准;
2.2制订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协调;
2.3制订设计、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审批流程制度;
2.4及时向甲方通报建设过程中施工进度等各种情况;
2.5对设计或施工变更引起的投资费用增减变化进行核算并报
甲方确认;
2.6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周期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2.7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范围内,按月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审核月工程进度报表,办理进度款支付手续;
2.8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审核;在项目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前期管理(竣工验收后至甲方正式接收前产生的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9配合甲方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和财务决算工作;
2.10收集和整理项目建设资料并形成完整资料,向相关部门备案,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向甲方移交;
2.11负责项目质保期的维护管理,与有关单位签署质量保修书,商定处理维修、返修内容和费用。
第五条:委托事项的开展方式
下列事项,乙方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并完成:
1.1项目策划及可行性分析论证;
1.2负责办理项目前期规划、设计、施工等建审手续,并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等工作;
1.3办理项目建设所必须的规划、消防、环保审批手续;
1.4协助甲方开展项目建设工程主体施工招标工作;
1.5配合甲方进行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的洽谈、会签和签订工作;
1.6负责非主体零星施工项目的招标、委托及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1.7施工现场的协调管理,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批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1.8按月审核建设进度,编制进度付款报表,按月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9按甲方审定的工程结算书完成工程结算报告的编制,办理项目资料的移交;
1.10甲方要求的工期、投资目标等重大事项变更的,应按程序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未按程序进行的任何设计、施工或材料等变更,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乙方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文明、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误,投资增加或工程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3.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施工管理制度,并依此对相关事务作出决定或核准;
4.完成代建项目的开工条件并向乙方交付施工场地,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审批手续;
5.组织项目建设工程中主体施工的招标;负责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的委托编制及工程结算的委托审计工作;
6.负责招标工程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7.负责大型材料、设备等的认质认价工作;
8.协调乙方在项目建审和建设中与项目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土地遗留问题;
9.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审核乙方报送的月度、季度资金计划;
10.负责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11.参与和监督项目的竣工验收,接收与项目有关的工程资料、文件的移交。
12.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工程设计委托工作,并根据甲方要求进行限额设计;
2. 负责办理项目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的审批及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3. 负责项目总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和执行;
4. 配合甲方进行主体工程的招标、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5. 负责非主体工程的项目的招标或委托、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
6.负责对招标项目中的暂定价、施工单位的采购材料及甲供料进行认质认价,配合甲方进行大型材料、设备认质认价工作;
7.负责委托项目的成本控制工作,将成本严格控制在目标成本内;
8. 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有向甲方的建议权;
9. 负责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及进度付款手续办理工作,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度及资金的使用计划;
10.对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在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组织竣工验收,并通知甲方参与和监督;
11.组织安排工程结算初审,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12.配合甲方完成财务决算工作;
13.负责将项目的竣工资料及相关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14.负责向甲方提供与相关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工程保修文件,在工程保修期内,督促上述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15.全权负责代建项目的安全及质量的管理;
1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有关档案。在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时,将工程档案向甲方或有关部门移交;
17.乙方在建设、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18.严禁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增加投资额。因技术、水文、地质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其中设计变更超过10万元,现场签证超过5万元)必须按程序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代建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计取基数及费率:
2.支付方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全面实际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未按 合同约定履行或未适当履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
2.双方均有权就因另一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3.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应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1对投资控制把关不严造成费用增加的,按第十二条第一款执行;
3.2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负责返修直到合格;如无法返修或返修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3.3 若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变更、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合同解除约定:
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3.2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预见因素的发生,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可继续履行但实际履行已不必要时,可以解除合同;
3.3《合同法》中关于委托合同解除的规定;
3.4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延误、暂停或终止,乙方应将
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甲方未采取相应措施,乙方可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直至解除合同。
3.5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甲方可以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
3.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7本合同履行终了或被依法依约解除后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解除后,代建费用的结算原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和代建费计算标准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代建费用。
2.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甲方除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量支付相应的代建费外,还应按照该代建费基数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 的代建费,乙方并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的补充、修改、目标成本限额指标、或变更文本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在委托期间,双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由双方相关人员参加的工程例会,会议记录经双方签章后,可以视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3.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修改和变更以及补充文件,在产生冲突且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确认,即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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