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时间:2024-10-14 09:41:11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19#楼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发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火车站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方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 天

  1.5.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5.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3总日历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 元/m3;内转: 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 元/m3,

  内转按 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4.1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

  认可核实。

  第2条 图纸及资料

  2.1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审定日期: (提供份数: 份)

  第3条 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JGJ73-91)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第4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1.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2乙方责任

  4.2.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 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4.2.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4.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4.2.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4.2.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5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5.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高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6.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6.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6.4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条 工程付款

  7.1本工程按每月的施工进度款50%进行拨付,40%在甲方办完决算后支付,10%作为工程质保金。

  第8条 竣工结算

  8.1乙方提交结算报告时间为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

  8.2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为收到乙方结算后三十天内审核完毕。

  第9条 安全施工

  9.1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9.2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9.3乙方应指派足够的负责安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人员在乙方分包区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问题。进入乙方作业区的所有人员(含来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员)违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规定,均应接受到规定的处罚,此类处罚甲方认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员应能胜任此项工作,并有权执行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员的任命应报甲方审批。

  9.4乙方应对甲方为对工程安全而设置的标志、指令警牌、护栏、盖板、安全网板等做好保护并进行必要的加强维护。

  9.5由于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安全事故,责任和费用由乙自行处理和承担。

  9.6乙方承包此工程视为大包干,在施工中(包括转运)所发生的一切伤、病、残、亡等,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10条 文明施工

  10.1乙方必要的生产场地仅限于指定的区域内进行,乙方的生活住宿问题在场外自行解决,作业区域及场内严禁生火煮饭及人员住宿。

  10.2过程产品的保护和最终产品在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10.3乙方在其施工区域摆放的机械设备必须整齐。保持清洁有序的施工场地。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大、小便。执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乙方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予以处罚。如乙方不能执行有关文明施工的内容,甲方有权安排他人整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1条 转让与分包

  本工程不得转让,未经甲方许可,本合同工程的任何一部份,乙方不得另行转包或分包。

  第12条 违约及处理

  12.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发出必要指令、确认,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相应顺延工期,并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承担责任和费用。

  1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12.3除双方另行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

  12.4因一方违约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二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费用。以上违约按违约金额的10%计算。

  12.5乙方工期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工期(包括顺延工期)交工;逾期每天罚款1000元,此款在乙方的承包费中扣出。赔偿甲方各种损失(包括甲方内部的损失及来自业主方的全部罚款)。

  12.6乙方质量违约责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要求,则甲方在后期付款中扣留承包价款的10%的费用,直至到整体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前达到合格标准或不影响整体工程评定后方可退回给乙方。

  12.7竣工是指乙方承担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乙方所承担的工程内容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整体工程通过验收。

  12.8若乙方在施工阶段,用机械设备或组织不到位。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按排其他土石方施工队伍进场,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3条 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以协商的形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14条 其它事项

  14.1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期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有。

  14.2本合同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原则,要协商补充条款。

  发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简单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2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 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 工程价款结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

  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 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 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6、 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 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 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 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同奖同罚。

  5、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七条 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 附加条款__________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简单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将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盘信镇盘信科技工业园工程土石方开挖平场承包给乙方,责、权、利分清,就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 工程名称:盘信科技工业园。

  二. 工程地点:贵州省铜仁市松桃县盘信镇。

  三. 工程内容:乙方负责土石方开挖、爆破、回填、碾压及运送到甲方指定的1km范围,沿线道路清扫等工作。

  四. 工程量及计算方式:

  1. 土石方开挖工程量为150万立方米以上。

  2工程量计算方式:甲乙双方测量员实际测量核实后签认为准。

  五. 工程工期:甲乙双方签认的进场日期为准,工期为七个月,因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无法施工所耽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认后,工期可顺延,否则超期甲方将罚款乙方,按叁万元每天计算,在当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六. 结算单价及支付方式:

  1. 单价:甲乙方现场签认的实际开挖方量,综合单价按19元/ m3 (开挖方量全按石方计算,此单价含7.5元/m3的石方爆破价)计算。

  2. 支付方式:乙方在每月的25日上报工程进度,经甲方签认后15日内支付乙方80%的工程进度款,余下20%的工程进度款在拨付第二个月80%的工程进度款时一并支付,以此类推,直至工程完工后,甲方结清全部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拖欠。

  七.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派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进度监督与指导,乙方必须准确掌握高程,按甲方指定的深度开挖及回填。

  2. 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停工3天以上,经甲方签认后,补偿乙方:机械设备每台1000元/天、车辆每台200元/天、施工人员每人100元/天。

  3. 甲方承担乙方所需的临时设施搭建及租赁费用(此费用含水电费,按1000元每月包干计费)。

  4. 甲方负责交纳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费。

  七、 乙方责任:

  1. 乙方在进场后,自行组织机械设备及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燃料、维修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费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无条件听从甲方的指挥和调遣,否则甲方按壹仟元每次罚款乙方,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 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支付伍万元保证金给甲方,工程竣工后甲方退还乙方。

  4. 工程开工后,乙方中途退场,甲方不予乙方收方计量,且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故停工,甲方将罚款乙方壹万元每天,在当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6. 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因乙方施工不当,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和所有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 乙方所开挖的土石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8. 乙方在施工及租赁当地居民住宅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当地乡归民约,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权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9. 乙方在施工及结算期间不能提承包单价低,否则甲方罚款乙方按1000元/次计,在支付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此罚款。

  八、其他事项:

  1. 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希甲乙双方严格遵守,若单方面违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则任何一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共和国合同法》、本建设工程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承包范围:

  3.1 ,挖方不计松散系数,挖方量约 方(含土石方的放炮作业、挖运等),填方约 立方米。

  3.2道路路基范围内积水、淤泥和杂草的清除。

  3.3余土外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距3公里以内。

  四、质量要求

  4.1 平基土石方道路路床以外,须按给定的平基标高,误差±10cm以内为达到合格;平基土石方道路路床范围内的平基标高误差应符合设计图相应标准的规定。

  4.2 回填每层厚度控制在0.8米以内,回填的土(石)块直径应小于50cm。

  五、质量保修及履约保证金

  平基土石方工程无质量保修及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工期

  工程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有效工期为日历天数30天,但阶段性工期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七、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委托测量平基标高,甲方组织竣工验收。

  八、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工程承包范围内(按照甲方提供的红线图、带地形的土石方计算地点,实行挖方 元/立方米,回填方 临时道路的修建、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等全部工作费用,和企业管理费、合法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等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回填完成后超过的外运部分增加运费1.05元/立方米。

  九、付款办法

  9.1 工程全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7日以内,支付至合同总造价的80%,结算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9.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尽快提交工程结算书。

  十、双方责任

  10.1 甲方责任

  10.1.1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地下管线资料。

  10.1.2组织对工程的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

  10.1.3 及时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协调解决工程中的技术问题。 10.1.4 按合同约定及时办清工程结算。

  10.1.5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10.1.6 因挡工造成停工,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矛盾,但甲方不承担因停工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10.1.7 施工期间,因连续下雨或停水、停电造成停工,工期不予延长,甲方亦不承担因停工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10.1.8甲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

  10.2乙方责任

  10.2.1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 为技术负责人。

  10.2.2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交的设计施工图和现场的实际情况,作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方案,并在工程动工前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甲方审批。

  10.2.3按施工图及甲方有关要求组织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的合格的规定。凡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费用及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0.2.4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0.2.5 乙方必须按甲方双方确认的总工期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

  10.2.6 保证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延长。

  10.2.7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10.2.8 完工后,乙方必须书面报请甲方竣工验收。

  10.2.9工程施工中及时形成完整、准确、真实的工程技术质料,一式三份,竣工验收后提交给甲方。

  10.2.10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2.11 因供水供电部门的原因停水或停电导致的停工,乙方应调整好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好施工管理,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延长。

  10.2.12未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及分包工程。 10.2.13 乙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1.1 乙方违背10.2.2、10.2.4款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2 乙方违背10.2.10、10.2.11款的规定,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乙方已完成的工程款。

  十二、争议解决

  本建设工程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营山县仲裁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及时向营山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3.2 本合同一式捌份,盖章签字即生效,双方各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尾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13.3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

  承 包 人

  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3

  甲方:*****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按照《合同法》结合中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名称:土方工程

  二、 工程内容:******小区

  三、 工程地点:*******

  四、 工程量、单价及承包形式:

  工程量以施工图基坑面积和瑞贝卡房地产开发公司方共同签认开挖深度进行计量决算,基底20cm作为主体施工单位清土工程量,不计入本次机械挖运工程量,本次挖运土方单价一次包死,土方挖掘、外运单价 元/M3,本工程单价为综合价,含各种可预见、不可预见的因素。

  五、工程基槽验收完成,由****公司监理、甲方等相关人员共同确认的工程量支付。

  六、工期:

  该工程工期暂定为 日历天,开工时间20xx年 月 日,竣工时间20xx年 月 日,挖土开工时间如有变动按甲方另行通知为准,不扣除节假日、雨雪天,该土方挖运工期每超过1天甲方罚乙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乙方每运挖总工程量的1/3时,工期最长不得超过1天。如当期总工程量的1/3运挖量超过1天,在下期总工程量1/3的运挖工期仍未将工期赶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偿乙方因逾期施工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现场管理及质量要求:

  1、乙方应绝对服从甲方项目部、监理单位和主体施工单位的指令,做到施工后的场地干净、平整等,为后续施工提供较好的环境。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总承包单位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在土方挖掘、运输过程中发现一次不服从管理或推诿、拒绝、扯皮现象,乙方除必须无条件服从外,甲方另处乙方20xx罚款。乙方严重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不再支付所完工费用。乙方汽车出土路线根据甲方需走小区南门,汽车出土不能走庐山路小区出口。

  2、乙方在挖掘过程中绝对保证按图示标准、标高开挖,决不允许超挖、少挖。如出现超图示基底标高下挖,乙方应无条件按补救措施施工到设计基底标高,并承担所有费用。

  3、乙方运土车出入小区必须用水冲洗车轮,保持小区出入口内外干干净净,符合市政要求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无偿提供家天下场区内、外所有回填土(指回填用土不付已方任何费用,乙方负责将土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八、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在挖土、外运土方的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的规程,确保机械及人身安全。挖土、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事故责任及发生

  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遇到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时,乙方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尽最大可能减少经济损失,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逐级上报。

  九、其它

  1、乙方服从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管理,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争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漯河仲裁委员会仲载。

  十一、违约:

  如有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翔安区马巷中学新校区土石方工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甲方位于_______区,用地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因地势高低,需挖除和回填部份土石方,不计挖方后填方量约_______立方米。本项目要求按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设计院设计的场地竖向设计图纸进行挖填和分层压实施工,除将高出设计标高部份的土挖除回填至填土区并压实外,尚需到场地外购土并将土运至填土区回填并压实。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______________设计院设计的场地竖向设计施工图纸,负责委托测量场地红线坐标及控制高程,交由乙方放样及施工;

  2、负责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决算;

  3、负责委托测量单位进行场地竣工验收测量。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不管开挖或回填土方的地质变化,应全部按期挖填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拒付工程款,乙方应自动退场;

  2、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及法规。

  3、乙方应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及协调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因处理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不当造成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工期。

  4、乙方应负责施工时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

  5、乙方应在工地现场平施工图测出红线图范围内坐标点及水准点,并增加翔安一中运动场西南侧大排水沟沟底水准点和向东南侧池塘边水沟沟底水准点的落差。

  6、乙方须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机械设备进出场,应事先与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

  7、乙方应在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防止学生及闲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防施工现场不安全隐患。

  8、合同签定后_______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平图,通讯由乙方自行负责。

  9、乙方应负责办理工程决算和提供工程内业资料,并在工程完工后_______天内提交相关工程内业资料和工程决算书。

  10、乙方应负责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分层夯实,每_______cm厚用20T压路机械压实一遍。回填土密实度应满足不低于90%的设计要求。

  11、工程完工后_______天内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卫生的.清洗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厦门市环境卫生的要求,并拆除全部临时搭设。

  四、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价格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不计挖方部份的费用,仅计填方及压实费用。填方工程量暂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计算为13万立方米,实际土方量按实发生结算。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勘察,并复核工程量,工程量经双方确认后不再调整。施工中如甲方变更设计图纸,具体变更的工程量按实计算。

  2、经双方协商,回填土不论运距远近平均按每立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计算包干(含开挖装车、回填、运输、整平、施工现场地面杂物、树木清理、少量石块爆破等);分层夯实按压路机(20T)以台班计价,每台班单价_______元,台班数按_______台班包干,不做调整。总造价按乙方投标价暂定为_______万元。

  3﹑工程款支付方式:乙方机械进场后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承包款的20%,工程完成一半后支付进度款的30%,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进度款的30%;决算经市财政审核所审核完成后且提供完整内业资料后10天内结清尾款。所有款项均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乙方应提供翔安区税务部门的专用发票。

  五、工期:

  本项目的工期按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25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经甲方签证后顺延。

  六、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存壹份,副本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约地:______________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主要是挖土(石)方,土(石)方内运及外运、场地平整等,(具体内容包括:基坑的整体开挖,桩周边土、承台及电梯井坑等坑中坑的开挖,承台间的回填及坑底清平,地下室的回填及每栋楼一层室内回填,商铺基础的开挖及回填)

  (四)工程方量:图纸范围、变更通知单及现场测量成果

  二、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议,一期工程开工日期为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一日,完工为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工期:30天。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环境影响、道路状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调整。

  三、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开挖过程中要保护好桩身,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立方米,全部工程包括挖、填土(石)方费、装车费、平整费、运费、卫生费、购土费、弃土费、税金及相关费用,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不分土石成分、使用机械、运输方式、挖填方式、碾压方式等,包括土石方工程所涉及的人工、机械(含机械进出场费、过路、过桥费、油费、机操人工等)、材料、土石方爆破(爆破物、爆破手续的办理等)、破碎、空回、场内转运、安全防范措施费、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费、各种风险防范等完成工程范围和工程内所含的一切费用及合理利润、相关税费,无论工期长短均按本单价执行结算。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土石方工程款按本条款约定单价乘以确定的挖土方工程量进行计算。

  (二)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变更通知单及双方共同现场测量成果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开挖过程中如未达到图纸设计要求,欠挖不影响工程施工的情况则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工程量;如超挖、欠挖造成施工影响由乙方负责,超挖不另计工程量;

  2、对工程变更涉及工程量增加的需办理变更签证;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零星工程需办理现场签证;工程变更涉及工程量减少的,以

  甲方作出的由乙方签收后的工程变更资料(含“设计变更”、“技术变更”)作为结算依据。变更签证、现场签证按规定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三)施工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退还方式

  1、施工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 元),乙方于合同生效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如逾期未支付,属乙方放弃该合同,甲方将重新选择承包人;

  2、工程验收合格后20天退还(无息)。

  (四)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开工后,开挖有效工期10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30万元工程款;

  2、一期工程结束后,甲方在20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总价70%的款项;

  3、二期工程结束后,甲方在20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总价70%的款项;

  4、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在20日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五)工程价款拨付方法:银行转账支付(转载于:www.cSSyq.co m 书 业 网)。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程开工后,如发现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诺实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施工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如甲方发现乙方未按附件中所列的人员进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开工时项目经理、项目部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送甲方备案,工程完工后退还。

  (三)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在指定弃土点弃土,非经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处理。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并提供轴线点。

  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查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际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完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15日内进行验收;

  5、双方约定的由甲方应作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乙方根据甲方给定的轴线点进行施工测量;乙方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并设置洗车槽;

  3、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乙方对行人、过往车辆及周围群众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与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公共公用、园林绿化设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赔偿。如乙方不及时修复、赔偿的,甲方将按照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在开挖过程中要对桩进行成品保护,如开挖过程致使桩造成破坏,由此引起的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6、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中的公共交通安全、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7、已完成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乙方自费负责修理;

  8、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市容市政管理。交工之前清理完与现场无关的任何剩余物品及其他垃圾等,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

  平基放线,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及开挖,地表清障,清淤,土石方的场内调配及外运、弃渣,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压实抽样试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XX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1、场内回填部分

  页岩(松次坚石)做回填方,按 元/m3包干价执行。

  2、余土外运部分

  外运工程量不论运距远近,按 元/m3包干价执行。

  3、其他

  若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租用期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证为准。

  七、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85%,剩余尾款两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无偏坡。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场内填筑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并优先选择页岩以内土石方回填,且在页岩以内土石方有剩的情况下,不得选用砂岩回填。

  4、建筑物及其基础外边线 6m以外范围内,回填土石方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90%。

  5、竣工资料为壹式陆套。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石方、开挖运输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土石方开挖、运输。

  工程工期:有效工期不超过五个月。

  开工时间:月日进场。

  二、工程承包范围:土方开挖、运输。

  三、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

  1、单价:按四川省20xx年土石方工程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单价32.00元/立方米),该单价运距为3公里以内,超出3公里以外每公里增加2.50元/立方米运费,以此类推。该项目以地勘及设计资料为准,爆破由简阳爆破公司实施,包含炸药、人工等费用,乙方按实际爆破方量以每立方米4.50~5.00元计算,在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油料由甲方负责安排中石油加油站,加油,乙方负责签单,甲方在支付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当月所使用的油料费和实际爆破量的费用。

  2、计量方式:结算方量按进场前双方测量并约定认可为准,总方

  量130万立方米,不足130万立方米按130万立方米结算,超出130万立方米按实际工程开挖方量结算为准。废土运至迎宾大道,倒场, 约8万车,以每车100元支付给乙方。

  3、付款方式:

  开工后承包方每月25日上报工程量,发包方在审核承包方上报的工程量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报工程款的80%,余下20%次月补足,以此类推。以后每月累计结算工程款。开挖土方工程完工后为最终验收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完成余额全部结算并付清工程款,同时全额退还保证金。(开工后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承包方协调开挖场地的纠纷事宜,并有义务告知和搬移开挖线内含开挖线三米外(电缆、光缆、水管、煤气管等)设施;注:(如果未在进场前告知而导致承包方在施工中造成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自行承担)。开挖场以外的事宜由发包方自行处理。包括交警,城管,建设,运管,环保局等相关事宜,由发包方协调处理。所有弃土的弃土堆场由甲方负责(包括堆场费用)。

  2、甲方负责办理炸材的.相关手续。

  3、甲方有权监督并指导乙方按本工程规定的工期完成。

  4、乙方有义务按甲方开挖土方及运输的要求进行作业。

  5、甲方协调处理一切施工作业的影响因素(包括炮震、炮损、噪声、扬尘、扰民等影响)。

  6、乙方承担本协议的开挖基础部分的工程,不包括独立基坑和人工捡底,如有另算。

  7、甲方负责完善工地现场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排污设施由甲方负责完善。

  8、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正常施工而造成的停工,按每天每台挖机800.00元/天计、运输车每台500.00元/天计、装载机每台500.00元/天计、人工每人100.00元/天计,补助给乙方。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保证质量。

  六、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 日内进场,如进场后未按时开工,或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正常施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付款,逾期付款不能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款项。

  八、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保证金叁佰万元;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退还保证金,余下的 保证金在土石方工程完工后随结算款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付息)。

  九、保证金到账后协议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报给简阳市红塔房地产开发公司备案存档。

  十、税金按照甲乙双方五比五承担,乙方将油票交给甲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行:

  甲方账号: 乙方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马平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装车、运输、推平、弃土转运运距1公里/立方米增加运费每公里元,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

  2、施工技术要求:平场自然碾平。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以甲方正式开工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60天。

  四、工程价款计算办法:

  1、土石方综合单价,每立方元,装运推平,运距米内自然碾压。

  2、做路时,挖机进场付每台挖机5万元押金,一天为1800元。不足一天为一天补足。

  3、此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进场费、搭建临设费、管理费用等。

  4、工期:甲方入场通知书下达起计算,工期壹年。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义务和责任。

  1.1工一切事务。

  1.2负责提供施工用水、动力电就近指定搭接。

  1.3负责协调和处理好周边关系为乙方创造良好施工环境。

  1.4及时签证工程量,材料价格,审查合格工程的日进度报表工程结算等事项。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指派负责该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工作。

  2.2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保证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人走场地清。

  2.3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与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全面负责、确保工程安全生产,人生安全。凡因乙方管理不善,措施不

  力或职工过失,造成的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七、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方法:每星期一结算,星期二付款。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责任

  8.1.1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按产值月报时间与约定支付时间承担银行同期,三倍贷款利息。

  8.1.2工程结算尾款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甲方延误付款承担欠款总额的三倍银行贷款利息。

  8.1.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三天以上),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窝工人员损失和机具设备闲置费,(挖机每台每天元计算、运输车辆每天每辆按500元计算)并相应顺延工期,若甲方要求乙方通过赶工方式保证按合同约定工期按期完工,则应由甲方承担采取赶工措施及增加的合理费用。

  8.1.4如甲方未按合同执行,按工程总造价

  8.2乙方违约责任

  8.2.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2.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工程计划进度(以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将自动退场。

  8.2.3乙方工程质量低劣,同一位置经甲方三次责令整改,乙方

  在整改期限内不采取整改措施,不提交整改报告,由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令其退场,乙方应按本工程造价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它约定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十、纠纷解决办法

  甲方与乙方如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土石方工程承包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甲方位于 ,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因地势高低,需挖除和回填部份土石方,不计挖方后填方量。本项目要求按甲方提供的设计院设计的场地设计图纸进行土石方挖填施工,将高出设计标高部份的土挖除回填至填土区,尚需到场地外购土并将土运至填土区回填及回填部分夯实不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

  二、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设计院设计的场地设计施工图纸,负责委托测量场

  地红线坐标及控制高程,交由乙方放样及施工;

  2、 负责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决算;

  3、 负责委托测量单位进行场地竣工验收测量。

  4、甲方应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及协调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因处理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不当造成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工期。

  5、合同签定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平图,通讯及水电至施工现场。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不管开挖或回填土方的地质变化,应全部按期挖填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拒付工程款,乙方应自动退场;

  2、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及法规。

  3、乙方应负责施工时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

  4、乙方应在工地现场按施工图测出红线图范围内坐标点及水准点

  5、乙方须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机械设备进出场,应事先与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

  6、乙方应在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防止学生及闲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防施工现场不安全隐患。

  7、乙方应负责办理工程决算和提供工程内业资料,并在工程完工后20天内提交相关工程内业资料和工程决算书。

  8、工程完工后3天内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卫生的清洗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商洛市环境卫生的要求,并拆除全部临时搭设。

  9、调遣费到帐后进行机械、人员进场,预付款到帐后工程开工。

  四、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价格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不计填方部份的费用,仅计挖方及石方

  爆破费用。挖方工程量暂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计算为 万立方米,实际土方量按实发生结算。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勘察,并复核工程量,工程量经双方确认后不再调整。施工中如甲方变更设计图纸,具体变更的工程量按实际产生的工程量计算。

  2、 经双方协商,挖土不论运距远近包干(含开挖装车、回填、运输、整平、施工现场地面杂物、树木清理等);遇石方爆破部分平均按每立方米 元人民币计算,以上价款为不含税价款,本合同须经政法部门公正,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款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承包款的` 为调遣费,乙方机械进场后3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承包款的 为预付款,工程开工后按月进度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乙方每月25向甲方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甲方三天内未提出疑问视为认同并于次月5号前支付工程进度款,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进度款的 ;决算完成后且提供完整内业资料后10天内结清尾款。所有款项均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

  五、工期:

  开工日期以预付款到账日为工程开工日。

  本项目的工期按甲乙双方签定合同预付款到账后 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经甲方签证后顺延。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存壹份,副本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时间: 时间: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一汽运棚户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 贺家土一汽运院内

  三、承包内容:

  1、乙方负责拆除甲方现有贺家土一汽运两栋共计3500平方住宅楼及地上所有建筑物。所拆除的一切物品全部由乙方自行处理(包括钢材、树木料、砖瓦、预制板、电线电缆、机械设备等)变现后收入全部给乙方作为拆除工资费用、另外甲方按每平方补给乙方6元的渣土外运费。工期为20天。

  2、乙方承包甲方贺家土一汽运围墙内全部基础大型土石方工程。

  四、承包单价:地坪以下,4米以内土方38元/㎡,地坪以下4~8米土方为42元/m3,地坪以下8~12米土方为50元/m3,风化石78元/m3,岩石120元/m3(如果遇地下水及地下建筑物另计)

  五、付款方式:

  设备进场五天内甲方支付10万元给乙方作为进场费,以后根据进度每周支付一次进度款给乙方,工程全部完工一周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土石方工程期限:

  从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及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施工除外(如因甲方拆迁安置等原因而引起的阻工,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地下岩石方比例过大,遇地下水等)。双方协商顺延工期,渗水量过大,排水机械台班按实签证。

  七、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整个土方开挖顺序应遵循分层开挖,防止超挖的`原则进行;

  2、土石方工程完工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20㎝,垂直面无偏坡。

  3、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5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4、对接近基底部份应统一预留50㎝左右土方,挖至平均标高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挖土,对于机械降效的费用乙方不得加价。

  5、边坡应达到甲方设计要求,如出现基底深浅不一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二次开挖。

  八、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1、渣土运出现场时应按要求建立洗车设施,并有专人进行管理,严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跑、滴、漏、撒现象。

  2、机械开挖时按批准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严禁野蛮施工,施工机械需备专人指挥。

  3、所有人员进入施工场地都必须自觉配戴安全帽。

  九、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10万元,乙方进场施工一个月甲方退还全部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违约处理。每延误一天,处200元违约金。若乙方提前完成,每天奖200元。

  3、如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四十五天后,仍未开工必须无条件退还乙方的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中途停工两天以上,三十天以内,除顺延工期外,按银行利息三倍给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停工三十天以上,按上述第3条处理。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后生效。工程结束乙方收到全部工程款后自然终止。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11

  甲方名称:A

  乙方名称:B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土石方平场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工作内容(土方开挖241758立方米、回填碾压52767立方米、弃土188991立方米、平整场地73310平方米)。

  二、工程地点:C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项目部(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土方运输过程中的.道路维修、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搞好。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项目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项目部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挖方综合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内容)。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12

  合同编号:

  甲方:xxx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

  1.2 工程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48-7号(原重庆通风设备厂)。

  1.3 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实地测量,按竣工图计算确定。

  第二条 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内容

  2.2.1 土石方爆破、开挖、装载。

  2.3.2 土石方运输、弃碴。

  2.4.3 办理所有本工程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手续。

  2.2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按综合单价包干。乙方自行落实弃碴场地,弃碴费用由乙方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3 工程施工范围

  详见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施工图。

  第三条 工程工期

  3.1 工期:总工期为日历天20天(此工期为包干工期,不因开工后发生的任何原因而延长)。

  3.2 开、竣工时间

  3.2.1 开工时间:20xx年5月1日(暂定)

  3.2.2 竣工时间:20xx年5月20日(暂定)

  第四条 甲方、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

  4.1 甲方现场代表: 郭xx 联系电话:132xxx1078

  4.2 乙方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

  乙方保证在20xx年5月20日内工程提交验收,开挖范围符合工程施工图要求,质量标准按《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1-8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及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领地土石方技术要求》执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 工程合同综合包干单价

  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人民币 元/立方米。

  第七条 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包括的内容

  合同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7.1 乙方实际施工时的土石成份与乙方开工前考察施工现场所获悉的情况不相符时的风险费用。

  7.2 乙方实际发生的土石方运输量,以及乙方实际发生的土石方运距超过乙方在开工前自行确定的土石方运距所带来的风险费用。

  7.3 乙方为堆放外运土石方发生的所有弃碴场地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一次或多次更换弃碴场地所发生的费用。

  7.4 施工实际开挖量超过施工图确定的范围所发生的费用,施工出现垮塌土石方清除和危岩清除等所发生的费用。

  7.5 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爆破手续、环保手续、环卫手续、占道手续等所有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相关的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7.6 在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过程中,各个管理部门对本工程的收费和罚款,无论直接针对甲方还是乙方,都由乙方支付。但属于项目开发的费用除外。

  7.7 乙方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便道、大型机械进出场及施工水、电搭接和安全保卫等费用。

  7.8 施工过程中对场地内地下管网进行安全保护的费用和因施工损坏管网设施发生的`赔偿费用。

  7.9 施工过程中造成周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损坏的赔偿费用及为保证安全加大施工难度而增加的费用,对周边单位和个人、过往行人造成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赔偿费用,施工人员的伤亡赔偿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处理公众投诉所产生的费用。

  7.10 施工中为保证正常施工(包括抢工)所发生的一切施工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

  7.11 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费用。

  7.12 由于执行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各项要求(如施工噪音控制、运渣车辆密闭、限制车辆超载、车辆清洗等)而产生的费用。

  7.13工程完成后在场地移交给甲方前的场地临时围护、安全守护、场地移交前积水的抽排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7.14 工程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等应包含在工程造价中的所有费用。

  7.15 因为市场及政策原因造成的各种价格变化风险。

  第八条 对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及竣工日期的认定

  8.1 工程竣工资料的提供

  乙方在土石方工程完成后,即根据工程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核定单进行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在工程竣工后10天内移交叁套竣工资料给甲方审核、会签。

  8.2 竣工资料的审核会签

  竣工资料必须下列人员审核会签后生效。

  甲方:甲方总工程师、现场代表。

  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8.3 竣工日期的认定

  竣工资料经甲方审核后,签字认可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

  第九条 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条件

  工程需达到以下条件,甲方才予以验收及办理工程结算,否则不支付工程款,不予验收及办理工程结算。

  9.1.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已施工完毕。

  9.1.2工程施工所遗留的危石和垮塌土石方已清除、场内积水已抽干。

  9.1.3工程竣工资料已整理完毕并经甲方审核、会签。

  9.2 工程验收办法

  由乙方在上述工作完成后书面通知甲方共同参加验收。

  第十条 工程材料

  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供应,费用包括在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内。

  第十一条 工程资金支付

  甲乙双方特别声明,乙方具有足够的资金周转能力,可以保证工程施工期间包括人工工资在内的全部资金供应。

  11.1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

  11.2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分期。

  11.2.1工程按期竣工,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乙方的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如工程延期竣工(以甲方认可的竣工日期为准), 甲方按延期天数每天3000元处以罚金,罚金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乙方的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11.2.2主体工程断水后15天内,甲方支付扣除应扣款后的剩余工程款。

  第十二条 违约及处罚

  12.1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中标后、签订本合同前,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投标时存入的壹万元投标保证金作相应冲抵)。

  12.2 以下情况属违约

  12.2.1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12.2.2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签订本合同。

  12.2.3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12.2.4 工程进行中,乙方终止施工,拒不执行合同。

  12.2.5 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工程。

  12.2.6 工期延误。

  12.2.7 质量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

  12.2.8 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拆除(撤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

  12.2.9 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及时支付工程款。

  12.3 违约处理

  12.3.1 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伍天内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自动丧失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2 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伍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签订本合同,自动丧失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3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的,自动丧失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4 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撤场,且已完成的土石方工程量不予结算,不付工程款:

  12.3.4.1乙方中途停工。

  12.3.4.2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安排明显不能保证工程按期竣工,乙方拒绝按甲方要求采取整改措施。

  12.3.5 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至达到要求,未达到质量要求视为未完成;如乙方拒绝返工,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2.3.6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拆除(撤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的,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2.3.7甲方不及时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款的,每天以迟付款项金额的0.5‰作为罚金进行计算,在工程结算时连同工程尾款一并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有权要求延长工程工期。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惩罚

  以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确定实际施工的工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每延后竣工一天,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金额为工程包干造价5‰的延误工期罚金,该项罚金不设限额,按乙方实际延误天数计算。

  延误工期罚金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安全责任

  14.1 甲乙双方确认,在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中已包括全部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保证施工安全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从综合包干单价中开支。

  14.2 甲方、乙方双方办理各自人员及财产的保险业务,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和保险受益。

  14.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人员受伤、相邻建(构)筑物受损、地下管线损坏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15.1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线连接及临时设施搭建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保证安全。水电由甲方指定接驳点,并确保水电的容量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水、电表的安装费用和给排水、输电、通讯线路的搭设、照看、维护、拆除费用(无论远近)均由乙方承担。承包人用电量按抄表数量加6%用电损耗量计算。施工水电费由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水电损耗由乙方承担。

  15.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必须由乙方按税法规定缴纳税金,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15.3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运输易撒漏物质车辆必须保持密闭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防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严禁使用未密闭的车辆运输易撒漏物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市政府第164号令对承包商进行责任追究,并扣留其部分工程款,直至停工整改。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勒令退场,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5.4乙方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如发现擅自更换,将终止合同,并且已完工程量不予计量。如乙方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进行调换。

  15.5如乙方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能按施工组织施工的要求保质、按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乙方无条件予以调换。

  15.6如乙方未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从承包方缴纳的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数额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15.7乙方应在不影响施工现场附近居民楼房安全和居民休息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此产生的赔偿及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15.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9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余款付清后自然失效。

  15.10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①《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施工图》

  ②《永年·高九领地土石方技术要求》

  ③《永年·高九领地地下管网图》

  甲方:xxx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一路 地址:

  2号大西洋国际大厦36楼

  二○xx年xx月xx日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合同,并自愿承担合同条款的各项义务。

  一、 项目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工期:

  四、 工程保证金:

  1、 自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机械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2、 甲方在收取乙方保证金后,甲方必须按期保证乙方按时开工,自交保证金之日起2个月内不开工,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实际完成工程量10万方后,甲方一次性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 合作方式:

  由乙方为甲方储料场项目所涉土地进行挖、运、平。

  六、 甲方义务与责任:

  1、 土石方工程:占地220亩,开掘深度不超过35米,运距2公里内(含2公里)单价16元/m?(含税),深度超过35米,运距超过2公里单价另行协商,遇石方、煤在土方单价的基础上;另行协商,燃油乙方自负,工程总量初估为92404620元。

  2、 结算方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月报量结算,不能按时结算逾期一个日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1%(工程款1%),工程完工后30天内甲方将乙方的工程款全部付清。

  3、 甲方必须保证工程的合法性,不得违犯国家的法律及法规,确保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能够顺利进行。

  4、 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做好电通路通的.工作,在正式开工前以书面形式给乙方下达进场通知书。

  5、 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后应积极配合乙方进场后的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并协调乙方施工机械的调入,确保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顺利进入施工工地。

  6、 甲方负责协调排土场、料场、道路的确定,协调解决周边邻村污染、地界等争议问题,费用由甲方自负。

  7、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和国家政策性停工,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

  8、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如遇村民及当地政府的阻碍,造成停工超过10天后仍未开工,甲方每天补偿乙方机械停工挖掘机600.00元,运输车400.00元,洒水车300.00元,铲车300.00元,工程施工管理员生活费每人每天60.00元,补偿机械数量及人员按实际进入工程施工的机械及人员数量为准。

  9、 自然灾害、政策因素及不适合施工的阴雨、雾、雪等所造成的停工,甲方不负责赔偿。

  10、甲方在乙方人员机械施工期间不得干涉乙方内部管理,不准打骂乙方施工人员,不准在危险区内强行让机械施工,否则乙方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 乙方义务及责任:

  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在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员住房,机械调入及场子安排等工作,确保准时开工。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合理的施工,并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不准随意施工及随意停工,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在施工期间机械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机械车辆及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正常安全施工管理的机械车辆可罚款5000元至10000元,并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有权进行清场处理。

  5、 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水、电等费用自理。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结算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乙 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日 月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14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南充市嘉陵区总真山观音寺扩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总真山观音寺

  (三)工程内容:土方挖运回填。

  (四)工程方量:挖方总工程量约4万立方米。

  二、工期

  开工日期: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道路情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调整。合同生效后,乙方积极组织机械进场,在3天内开工。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等级。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实测方量验收(GPS方格网数据结算为准)。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综合单价:

  1、综合单价:8.8元/立方米,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基础的综合单价包干,包括土石方开挖、排渣运输、装车费、场地平整、卫生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如有其他地理地质即含有坚石或青石等因素变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此综合单价为甲方指定地点倒土。(如超出指定运输范围、增加工程成本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

  (二)工程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对实际施工数量共同测定汇签并盖章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或实际工程量结算。

  2、乙方施工进场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组织方案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乙方应认真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应无条件重新施工,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三)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结算工程款。

  (四)工程价款拨付办法:银行转账支付或现金。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程开工后,如发现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诺实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在指定弃土点弃土,非经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运,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外运数量10倍的罚款且不少于5000元。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回填范围及标高标志。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如因协调产生的弊端问题导致农民及相关执法部门阻工由甲方负责。)

  4、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完工并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3日内进行验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项目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7、双方约定的由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责任

  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3、安全施工

  ①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②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③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乙方对行人、过往车辆及周围群众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于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公共公用、园林绿化设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赔偿。如乙方不及时修复、赔偿的,甲方将按照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乙方自费负责修理;乙方对于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应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6、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市容市政管理,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8、乙方必须与项目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如乙方没有及时提交材料供应计划申请或因材料堆放不当发生的丢失、损耗、二次搬运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9、涉及到材料运输用工等当地群众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甲方无故中止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总工程量金额的20%赔付给乙方,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二)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如乙方在甲方规定期限内重新施工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则已完成项目不予结算,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经甲方催告,乙方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则已完成项目不予结算,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工程: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连续停工5日以上,视为终止工程,甲方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计算工程价款,从合格工程价款中扣除5%作为罚款,并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安排具体人员长驻工地负责施工,连续3日不在工地或不为本工程服务的,每日罚款1000元。

  八、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采取下面方式逐级解决。

  1、调解;

  2、依法向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文章:

园林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12-28

【热】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08-26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14篇10-26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10-03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15篇11-03

土石方工程合同10-10

土石方劳务承包合同08-16

土石方工程居间的合同07-18

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07-13

工程土石方运输合同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