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程合同范文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 篇1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咨询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年__月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计委颁发试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__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交付甲方后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元。
第四条 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数罚款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数罚款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
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 其它____。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别交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委、建行__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
地址:____
负责人:____
电话:____
联系人:____
银行帐户:____
咨询单位(乙方):____
地址:____
负责人:____
电话:____
联系人:____
银行帐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工程合同 篇2
发包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塑钢窗制作、安装工程承包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形式
四、承包价格:
五、工程造价:按实际尺寸制作,安装面积结算。
六:付款方式:
七: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塑钢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
八、质量要求:
( )型材塑钢材料为6 0、6 5料白色、钢衬1.0mm厚。按规范要求达到建设单位验收合格标准。
九:施工要求: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按现行检验标准进行自检,作业场地必须工完料净场地轻。
十、安全:
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吉林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遵照安全交底的施工程序不准违章作业。
十一、成品保护:
承包方进入现场后不得损坏工地原有成品及半成品构件等,如发生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并对其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十二、承包方在现场的施工及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发包方管理的领导,负责对承包范围内的所需材料工具的管理,负责对承包范围内的食宿、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卫生等管理工作。
十三、工期:按发包方要求,保证发包方其它工种工期进度。
十四、违约责任:因单方做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因施工及其他不符合相关部门要求造成的处罚由责任方负责。
十五、施工期间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章作业、不参加人身保险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十六、保修:
承包方需按相应规定付保修工作,保修期一年,发包方留置承包方的工程保险金为:承包总价:0.5%,保修期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十日内返还。
十七、其他要求: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结算完毕后自行废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 (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人 (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合同实施的工程内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运距:
二、工程日期
工程有效期限_________天(含法定节假日)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五、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及内容:施工段施工图纸标注红线范围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
2、乙方应当全面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1)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正常施工所需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本工程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等。
(2)办理现场明确范围内土石方的爆破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3)土石方的场内调配及外运、弃渣。
(4)开挖后边坡支护及周边建筑物、居民居住区的隔离防护。
(5)承包范围内图纸或业主要求的预留预埋工作。
(6)土石方开挖及运输过程中的清洁工作。
(7)负责施工作业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及文明施工工作。
六、双方义务与责任
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条件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已接通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接通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后3天内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后30天内 。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并做交验记录。
八、工程验收
1、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专职质量检查员应进行检查。
2、施工时对路基的中线桩位进行放样测量,对箱涵的基坑开挖及所有基础位置进行放样,由专职质量检查员组织监理对测量放样进行复测,保证施工的准确性。
3、台背或墙后填土、路基填筑碾压完成规定作业遍数后,在平整度符合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采用灌砂法进行检验路基压实度,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填筑。
4、钢筋施工过程中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钢筋规格、数量、位置随时进行复核检查,特别注意一些较复杂部位的钢筋如桥头搭板钢筋,在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钢筋必须绑扎牢固,钢筋不得有滑动、转折、移位等情况。
5、挖基坑专职质量检查员应会同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对基坑进行质量监控和及时验收。
6、混凝土施工前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钢筋模板进行全质量检查和技术复核。
九、材料提供
工程中所需材料及装饰方面的材料必须先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并附合格证、实验报告,经监理和甲方按工程管理条例要求认可签字盖章后方能用于工程中。
十、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乙方垫资施工至_______后,经甲方核实确认工程量价款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_______%工程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指派有资质的专职工程核算人员积极配合审计结算。结算时间为2个月。工程结算审计2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到工程决算款的_______%;备案完成后付到工程决算款_______%。
4、余留工程款的_______%为保修款,按双方保修协议支付,直至结清全部工程价款。
十一、保修期限
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48小时内不进行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他人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之处有乙方补足。
十二、违约责任
1、协议后效后,某一方不履行协议或单方终止协议、或单方原因造成对方终止协议的,应承担工程总造价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按约定的竣工日期如期完工,逾期交工的,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奖金_______元。
3、乙方在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逾期提交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每天的违约金,每提前一天甲方向乙方奖金_______元。
十三、争议解决
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处理,协商无果至当地仲裁委员会或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甲方将 工程的 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承包范围:
4、开竣工时间:
5、合同价款:
二、工程费用
按建筑面积计算: 元/每平米,即: 元× 平米= 元。
三、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每月给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主体封顶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50%的工程款,电气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款(保修金除外)。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拨付工程进度款,因甲方单位迟延或不能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全面履行与甲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各项条款。
2、遵守工程施工及本合同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图纸规范要求施工,施工中的图纸变更需要经甲方同意联系设计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图纸变更所增加的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3、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治安人员的监督检查。执行施工现场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搞好现场文明施工。
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
五、工程保修
本合同预留总造价 %的保修款。待甲方合约约定的保修期满后支付保修款。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由于非甲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或全面履行,不构成甲方违约。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协议。
4、施工现场分项管理需细则作为合同附件,必须严格遵守。
5、本合同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不包括电气安装所用的一切材料费用和外网工程,也不包括电视、电话、综合布线的安装。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或者涉及图纸以外的安装甲方必须给乙方支付变更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十堰倍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十堰三丰金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十堰倍力工贸有限公司三期厂房。
2. 工程地点:十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浪东路33号。
3. 工程内容:三期厂房(钢构+土建+装饰)清单如下:
①地梁、地面及土石方工程分项。
②图纸建筑外墙面±0.00以上的土建工程量包括:A-Dx1、1-12xA轴的砌筑墙体及内外墙装饰;室外散水及坡道;
③钢构工程中除12xA-G、Gx5-12、5xD-G、Dx1-5轴标高4.65米以下的的外墙围护(包括彩板、墙梁等等)不做外,其余均遵照图纸要求范围和甲方提交的书面图纸会审通知。
二、 工期
自合同签订第三日起始,工程总有效工作日为60天,具体工期明确如下:
①基础工程30天;
②主钢构安装15天;
③屋面及屋面排水系统安装5天;
④门窗及围护系统安装10天。
⑤其它附属及收尾工程10天。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工期内如期完工,每无故延迟1天,即处罚人民币1000元,处罚上限为人民币15000元。延误超过15天,甲方视乙方放弃施工,可另行需找其它单位施工,已完成工程按实际完成量的50%结算。 遇以下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可以延期:
1、雨雪及其它不适合安装的天气。
2、春节。
3、设计错误、资料不准确和甲方提出工程变更。
4、因甲方和第三方原因造成施工停顿。
5、可能对甲方正常生产造成影响的工作磋商。
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本工程合同内容以人民币捌拾伍万圆整(¥850000.00)包干。
2.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工程总款的支付工程总款的30%;屋面及围护系统完工后支付工程总款的20%;所有收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即支付工程总款的15%;余款(工程总款的5%)作为质保金。
3.变更工程价款:
凡涉及合同工程内容以外的工程技术变更增加的新项目,场代表及项目经理联合签字认可的工程技术变更通知单和施工签证为准,发生的主要原材料以市场价格报价为依据进行核算,其变更造价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认可为准,涉及规税事项参照国家有规定执行。
四、 材料供应
1. 对主钢构及围护系统的原材料供应,甲方有明确指定,即主钢构所用的中厚板必须从武钢原厂购买,彩钢板必须选用宝钢原产,在钢构拼装、彩板轧制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制造厂商有效的出厂证明,对于主钢构所用基材,应及时通知甲方见证取样送检。主钢构焊接组件必须按国家规定作焊缝探伤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所用焊料、焊接工艺、焊工技术水平证明、检验方法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规定要求。
2. 其余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凡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要求及各项技术标准。且质量合格证和出厂合格证书必须随货同行,材料进场后经甲方现场代表见证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凡采购的材料未经验收乙方擅自使用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负责修复或拆除并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能顺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精心组织施工。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征得甲方现场代表和项目经理同意并联合签认后方可有效。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质量监督及正常工作检查,不得无故阻挠。
3、工程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所定标准及规范要求。若工程竣工后30天内(以乙方向甲方递交主体工程验收通知单之日起算),因甲方原因不组织验收均可视为工程已验收合格。
4、工程验收依据:
A、甲方签认的施工图、施工变更通知单、施工签证、相关建筑标准图集及图纸会审纪录。
B、相关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xx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xx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C、图纸规范未说明、或不详细部分可参照甲方现有一期厂房作法进行验收,未取得甲方现场代表和项目经理确认的工程项,一律视为不合格项。
六、 安全生产
乙方施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杜绝安全质量事故发生。若乙方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已方及他方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
A、 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现场通水、通电、道 路畅通、施工场地平整具备吊装条件等等。
B、 应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两份和与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开工三天前组织有关单位参与施工图会审与工程交底。
C、 负责对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定,对乙方违反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行为有权指止。
D、 负责为乙方办理必要的施工现场出入证明,确保乙方主辅材、施工机械及人员的通行。
E、 及时组织有关方面参与工程验收。
F、 及时按进度划拔工程款项。
2. 乙方
A、 乙方预见某些约束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已方属员出入和滞留施工现施工因素可能会对甲方生产造成影响,应立即向甲方告知并商讨解决办法。如乙方未及时告知,由此造成甲方生产影响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除施工必要,乙方施工人员及其施工器械不得随意出入甲方生产现场。
B、 开工三天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时交甲方审定,审定通过后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C、 编制工程整体进度计划、周度进度计划、送甲方项目经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为优质、高效的完成 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施工、完成及维修等工作,在遵守甲方与建设单位(简称: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简称:主合同)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乙双方应严格恪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一)本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在主合同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并签署的。但本合同不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不得超越甲方在主合同中可以从业主那里获得的全部权利,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义务不限于甲方在主合同中应该向业主履行的全部义务。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及附件;
2. 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甲方认可或制定下发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开工报告,下达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指令、通知、施工计划、会议纪要等;
4.主合同规定的合同文件(除《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xx版)》第一卷、第三卷内容及甲方向业主递交的本项目投标书中工程量清单内容外)相关部分。
合同组成文件若有冲突时,采取优先有效原则,按组成文件编号数字排序,由小到大依次优先。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合同约定,否则双方工程施工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受本合同约束和调整。
第三条:本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
1)施工段落或桩号:
2)详细施工内容:(含不予单独支付的附属工作)
4.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包括星期天和法定假日),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特殊情况可单独约定]。
5.工程数量及单价:
1)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2)工程数量及单价: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数量仅为名义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内工程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含: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除外)、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风险、利润、调迁、临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现场文明施工及除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维护费外各种税费。
3)工程造价:暂估算为(小写) 元(大写 元整),具体金额以最终累计结算款为准,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进行造价差额补偿或索赔。
其中:乙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而必须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围或工程量清单或详细施工内容中没有写明或单列的工作内容,均属于乙方在本合同中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在完成这些工作内容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工程计量资料只能用于甲方和业主之间的结算,不能用于甲乙双方之间的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2、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提出的创优目标,产品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符合监理要求,达到业主满意。
(二)甲方对工程质量管理
1、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2、提供相关工程施工图纸、平面位置控制基准点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对测量基准点复核及修正。
3、编制下达(或审批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与程序交底。
4、参与乙方首件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5、负责工序检查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报验,对施工过程实施技术指导与质量监控,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6、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缺陷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由此增加的费用乙方自负。当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如:监理书面通报处罚 元/次,业主书面通报处罚 元/次等)或减少工程数量甚至终止合同。
7、负责施工资料填写表格的有偿提供,指导乙方正确填写,负责资料审核、报签、汇总和整理、归档。
(三)乙方对工程质量控制
1、遵守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严格按施工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经甲方批准(或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精心施工。
2、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管理、检查和纠偏。
3、对施工及检验计量器具定期认证、用前标定,保证自检精度,无权擅自改变施工图设计、配合比、施工技术方案等,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4、执行开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经甲方认可不得进行大面积开工。
5、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自检,工序自检合格后持甲方规定的检验资料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复查,经甲方复查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未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6、配合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对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合同主管部门提出并协商解决。
7、负责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测量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甲方核实,对因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条:工程进度
(一)工程进度要求
工程进度要满足业主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
(二)甲方进度计划管理
1、甲方按合同或业主进度计划细化乙方相应工程施工控制计划,按计划管理,定期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决定采取的改进措施。对乙方不能满足进度计划要求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加大投入或代乙方进行投入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费用或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工程,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本着双盈的原则,协助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协调与服务。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三)乙方进度计划管理
1、乙方应确保合同承诺中约定的人员、材料、设备及资金等资源的按期投入,为进度计划的实施奠定基础。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生产。
第六条:职业健康安全
(一)标准和目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公路工程安全操作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河**滨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2、达到“无职业性疾病、无综合治理案件、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目标。
(二)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方负责编制(或审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对乙方安全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及交底。
2、甲方负责安全生产保证金的提取及返还,确保乙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当乙方未按规定标准进行安全措施投入时,甲方有权在发出限期改正指令未得到落实的情况下代乙方投入,并在提取的乙方安全生产保证金中支出,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3、甲方负责合同履约期间对乙方职业健康安全和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对限期内未得到落实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或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乙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等的规定,本着“承担工程小于5000万元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增加5000万元合同额增设1名专职安全员,每工班均设兼职安全员”的原则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管理体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法规、操作规程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2、乙方须接受甲方对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所属施工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和保卫工作或有偿为甲方提供因特殊需要安排的安全及保卫管理工作服务。
3、乙方负责所属全部施工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和交底,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和安全费用的投入。
4、乙方到达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须持经当地安监部门认可的岗位操作证,持证上岗。特种设备 “三证”齐全,方能使用。所有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岗位操作证,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均需向甲方备案登记,纳入统一管理(含乙方聘用人员、租赁设备)。
5、乙方负责为所属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及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
6、乙方负责相应施工工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订,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并组织事前演练。
7、乙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按规定时限向甲方及所属上级单位和国家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汇报,积极主动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处理过程中甲方予以协助,甲方支出的费用将于提取的乙方安全保证金内支付。
第七条: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
(1) 标准和目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和甲方有关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达到规定的`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树立良好的文明施工形象。
(1) 甲方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或上级的有关规定,分析、识别、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及预控措施,统一制定项目现场文明施工方案和标准。
2、甲方负责环境保护措施交底,负责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改正通知,限期内仍不能改正时采取处罚或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措施费用代行实施,甚至终止合同。
3、协助乙方与当地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接洽,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2) 乙方对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乙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负责所属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方案的交底。遵守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定,临时驻地、取弃土场、临时便道等临时工程统一规划,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施工标牌、旗帜等统一规范。施工期间,保护、恢复、治理现场环境,文明施工,有效控制粉尘、垃圾油污、植被破坏、河道堵塞、泥土流失、水质污染、施工噪音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积极主动处理环境污染事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3、施工期间,乙方应注意用电安全,按规定配置用电器材,禁止使用电炉取暖、做饭,严防火灾。
4、生活区、食堂和施工现场要安排专职人员做好保洁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做好急应预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并组织事前演练。
第八条:人员管理
(一)甲方对人员的管理
1、负责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可选择增加:不采用当地县乡用工],审核乙方到场人员资格。当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数量及条件安排人员进场时,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改正或处罚甚至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损失。
2、建立合作队伍用工档案,档案包括:合作队伍用工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等。监督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投保、劳动报酬支付、劳动争议处理、工伤事故处理等。对不依法或不按甲方规定执行时,甲方有权动用乙方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进行支付,确保雇佣人员的合法权益。
3、负责乙方主要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交底,监督、参与乙方对所属人员的培训和交底。负责乙方人员的施工管理,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
4、根据需要有权临时雇用或调用乙方人员从事非合同内工作,报酬执行计日工单价。
(二)乙方对人员的管理
1、负责所属人员的管理,按甲方规定时间、数量、条件配置人员,接受甲方的监督。
2、依法用工,与所属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办理国家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履行合同义务、实施合同权利。各种社会保险、工伤保险、月度工资发放表应及时向甲方报备。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纠正,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负责所属人员的岗位培训及施工交底,培训及交底应有书面记录。
4、负责用工纠纷及工伤事故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全部费用。
5、服从甲方合同外工作的临时调用和管理。
第九条:材料管理
(一)甲方对材料的管理
1、甲方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负责工程所需到达现场所有材料的质量控制工作,材料质量控制标准执行主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或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2、甲方对工程所用材料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乙方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尺寸、数量与设计不符,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改正甚至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包工包料,乙方自购所有材料形式:
3. 1甲方参与工程所需主要材料供应厂家的选择和审核,未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认可乙方无权私自定购。
3. 2甲方按质量控制体系要求指导、监督乙方建立材料质量管理档案,按月向甲方移交归档,含: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资信、产品质量证明、质量检验台帐等。
3. 3甲方负责进场材料质量抽检,未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责任。对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清除出场,并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3.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材料采购及管理,但不因此承担责任。乙方进场材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无权以任何理由擅自撤离现场或变卖或抵押或转让,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工程款或终止合同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
3. 5特殊情况,甲方有权进行材料调配,调配价格按采购价计算。
(二)乙方对材料的管理
1、执行甲方及主合同或国家相关材料质量标准,遵守甲方材料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与管理。
2、乙方在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应帐、物、卡相符,堆码整齐、下垫上盖、标识明显、地材堆放场地须进行硬化处理;火工产品、油料、化学溶剂仓储条件应符合当地公安及安监部门的规定。
3、对乙方自购材料的管理形式:
3. 1钢筋、水泥、钢绞线、支座、沥青、石灰、砂、碎石等供应商的选择须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同意。
3. 2材料到场后报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填写质量检验委托单交甲方及监理相关部门进行抽检、验证,抽检合格方可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质量责任。
3. 3建立材料质量管理档案,按月向甲方移交归档,含:材料采购合同、供应商资质资信、产品质量证明、质量检验台帐等。
第十条 临时用电
本工程用电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第十一条:机械管理
(一)甲方对机械的管理
1、结合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机械需求计划(详见附表)。
2、对乙方进场设备进行统一标识,按照需求计划进行现场核实并登记建档,对特种设备要求“三证”齐全,塔吊、门吊等的拆、装应有资质和方案,司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不充许使用。
3、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有权统一协调使用,使用价格按双方确定的计日工价格执行。对于乙方设备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否则,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承担工程量或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乙方对机械的管理
1、合同中约定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但需满足甲方规定的施工机械需求计划和施工进度的需要,如遇特殊情况需甲方协调,甲方应予以协助但不免除乙方责任。
2、施工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协调,对拒绝正确指挥的司驾人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撤换。甲方定期对乙方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
3、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管理,建立机械使用台帐并报甲方登记。乙方机械设备应保持状况良好、排放达标,使用、维修、保养过程不得污染环境。机械设备用燃油、润滑油乙方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相应工程价款内。
4、乙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安全操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造成的自身及第三者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
(一)甲方对资金的管理
甲方收取 管理费后将计量款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对资金的管理
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工程款的支出优先用于人工工资的发放、当地赊欠及工程急需材料、设备等费用。乙方应在每次支取工程款时提供拟发放人员工资表、材料采购或机械租赁费用凭证等为依据的用款计划,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并监督使用。施工期间,工程结算资金不得挪作它用,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暂停支付或终止合同。对此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按规定支付工程款
2、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3、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和报送。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甲方在总合同中对业主承担的相应义务与责任(指本合同涉及的部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2、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接受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单位发出的一切书面通知、意见、指示、决策等,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扣压、拖延。
3、负责协调、处理与当地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共同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4、负责本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与相关单位或部门或组织或个人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的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主动处理,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乙方应予以双倍赔偿。
5、对外签约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义或加盖甲方印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得到赔偿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工程结算与支付
(一)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预付款。
(二)保证金
中期计量结算时,甲方将逐期扣除乙方结算款5%作为 工程质量保证金5%, 用于相关项目的费用支出。
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待项目总体缺陷责任期满,保修期后,(待业主返还质量保证金到位后)据实返还。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费用由乙方工程质量保证金内支付。
(二)工程结算
1、结算原则
1)工程结算分中期计量结算和交工计量结算,其中:中期计量结算执行月度结算。
2)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法人代表应亲自到场,如派其它人员结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权委托书及结算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
2、中期计量结算程序
按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由甲方经营部门每月办理一次中期计量结算。
1)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间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每月21日至25日,甲方现场管理负责人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核算、填写“工程数量签认单”并签字;
2)甲方经营部收到工程数量签认单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复核并交乙方负责人签认;
3)经营部根据“工程数量签认单”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单价办理 “中期计量结算单”,计算人和复核人分别在结算单相应位置签认;
4) 工程部、材料部、机械部、财务部、办公室、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会签,批注涉及工程质量、工程报验、材料调拨、设备使用、农民工工资等暂扣款意见;
5)总经济师复核、签字(如果所结算工程款和工程数量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数量,必须在此做出详细说明);
6)项目经理审核、签署意见;
7)财务部确认。
3、交工计量结算程序
1)交工计量结算,也是最终计量结算。必须以实际完成的并经监理及业主认可的工程数量为准,经营部门按现场管理人员签发的工程数量签认单结合中期计量结算数量和业主最终确认数量进行总量复核。
2)由项目总经济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工程实体并确认工程数量、质量缺陷及遗留工程,交乙方负责人签认;
3)经营部根据发复核后的“工程数量签认单”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单价签发 “交工计量结算单”,计算人和复核人分别在结算单相应位置签认;
4) 工程部、材料部、机械部、财务部、办公室、人事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会签;
5)总经济师复核、签字[如果所结算工程款和工程数量超出双方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数量,必须在此做出详细说明];
6)项目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并与乙方签定《合同终止协议》;
7)财务部确认。
(三)支付
1、工程结算款支付周期视乙方施工相应工程业主计量支付款到位情况进行支付。
2、中期支付因中期计量结算时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及业主计量支付,付款比例不得超过中期累计结算额度的80%(结算额度为扣留10%保证金后额度)。
3、付款时应优先支付乙方应付农民工工资,监督乙方将农民工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复印并张榜公布,五日内无举报者,乙方凭结算单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留复印件)领取余下应支付工程款,并优先扣除甲方材料调拨款、设备租用款、其他代付款、违约金和当地拖欠的其他款项。
4、交工计量结算后,支付结算额度内的剩余款项。
5、按规定返还三项保证金。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另行安排协作单位,对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将通过扣付工程款或法律手段从乙方得到相应的赔偿。
2、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合同,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3、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第十六条 合同考核及奖惩
1、甲方将视业主要求结合工程需要不定期的召开生产调度会,通报合同履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协助乙方解决施工困难。
2、甲方有权针对乙方履约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提出处罚,有权提议并经协商确定额外专项奖惩措施。
3、经对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按相应约定条款进行奖惩并于当期工程结算时兑现。
4、定期对乙方进行资信、合同履约等情况评价,评价合格的推荐办理中交股份内部市场准入证,不合格的严禁再次参与中交股份所属各单位工程协作。
第十七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乙方须向甲方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申请协调,如协调不成,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请仲裁(或法律诉讼),仲裁是终局的,双方应予服从[注意:对仲裁机构或法院的要约应尽量选择我方有一定人际关系的,同时注意按照合同标的金额来约定法院的级别,否则约定也是无效的]。
2、合同签订后,乙方须按本合同后附《现场主要人员、设备需求表》的规定,按期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员、设备到场并经甲方确认后合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工程交工、办理交工计量结算后双方签订《合同终止协议》,除支付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条款外其余条款自行失效。当所有款项付清后,合同自然终止。
4、本合同解释权归 。
发包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 承包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
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7
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三主体三客体两内容)
2.自然人的两种能力
3.法人
4.法人的四条件
■依法成立-不能自然产生,必须依法设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物质基础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法成立、有钱、有名、能独立承担责任
5.法人的分类
6.法人资格的获得
7.其他组织
■概念
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
■类型
法人的分支机构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8.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客体)
9.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两类)
10.代理人的概念及特征
■代理的概念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代理的特征(用“中介机构代理销售楼盘”来理解)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
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意志
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1.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2.代理的种类(三大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13.委托代理
■内涵
基于委托授权形成的代理关系,又称为意定代理
只有在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进行授权后,委托代理关系才真正建立
授予代理权的形式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如法律规定必须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
■来源
委托合同关系、合伙合同关系、工作隶属关系
14.委托代理的特点
■仅被代理人一方授权即可产生效力,无需对方同意
■被代理人有权随时撤销其授权,代理人也有权随时辞去所受委托
■代理人辞去委托时,不能给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造成损失,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15.建设工程中的主要委托代理形式
■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发包人的代理人
16.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如双方都有错误,则承担连带责任。
17.授权范围不明确的法律责任
应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但实际操作中,由于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远高于代理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由被代理人承担。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如双方都有错误,则承担连带责任
18.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
■被代理人-发包人
■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过错行为,招标人有权追究招标代理机构的违约责任
19.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的种类
无权代理
越权代理
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无权代理的处理
被代理人“追认”,即转化为合法的代理
被代理人“拒绝”,即为无权代理
20.无权代理中的追认
第三人事后知道对方为无权代理,可以向“被代理人”行使催告权,也可以撤销此前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
认,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11.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2.代理的种类(三大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13.委托代理
■内涵
基于委托授权形成的代理关系,又称为意定代理
只有在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进行授权后,委托代理关系才真正建立
授予代理权的形式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如法律规定必须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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