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工程合同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 篇1
甲 方:
车牌号:
乙 方:
因甲方运输需要,其运输车辆需经乙方落石滩石料厂路段通过,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运输车辆,经乙方石料厂专用路段通过,保证良好的路面,不影响乙方的生产运输,由乙方负责对该路段的维修,甲方给予一定数额的费用补偿。
二、甲方补偿乙方道路的维修费用的方式,以单车支付,一趟一付,每个单车每趟支付30元(四轴以下)六轴的100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增减其费用,需增减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至后方可执行。
三、甲方必须自觉交付所指定的补偿费用,不得少交或拒交,否则乙方有禁止其车辆通过的权力。
四、乙方须对其路段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路面的良好性,除自然灾害等意外原因(如山洪)至甲方运输车辆不能通行外,在无外部影响的情况下由于乙方维护不及时,出现险情路况,致甲方运输车辆不能通过的甲方有权拒缴对乙方的修路补偿费,并对该路段提出合理的维修意见和建议。乙方应及时认真整改,但甲方对乙方不得提出无理或无法达到的要求。
五、由于自然灾害(如山洪)原因,致该路段不能通行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达到车辆的正常通行,其修护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在本协议规定的路段内发生车辆故障堵塞道路无法通行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及时疏通堵塞路段。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双方需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共同协商一致后作出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电 话:
乙 方:
电 话:
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2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北京滴水观音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 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 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 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北京滴水观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北京广安大街1号鸿坤国际大酒店5501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日期: 日期: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XX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平等、自愿、公正、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
2、工程地点:XX。
3、工程内容:单价含完成所承包工程的一切必要及附属工作(即交付完整、合格产品,具体工作内容在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并维修到缺陷修复期满。
4、承包范围:XX工程项目。
5、合同签约地点:
第二条 工期
本合同定于XX年XX月XX日开工,XX年XX月XX日竣工,工期XX个月;除发生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外,每推迟一天罚3000元,但最多不能超过30天,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同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6款办理。
第三条 工程数量
1、数量的计算,依据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测量资料,如图纸数量大于实际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如实际数量大于图纸数量,只有在业主认可且已计量的情况下,才能以实际数量为准。
2、具体工程数量的计算方法按工程量清单说明办理。
第四条 工程造价或单价
1、工程项目单价在工程量清单表中。
2、工程项目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采购、来料卸车看管、消耗、损耗、超耗、施工机械、现场管理、施工调遣、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小临设施、施工风险、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工程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它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作为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费用含在相关项目中,不再另行计价。
4、新增工程项目与本合同同类或相近项目依据原合同单价,无单价或近似单价的,在施工前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不交乙方施工,乙方直接施工的按原合同工程的附属工作考虑,不增加费用。
5、乙方应充分考虑市场物价指数的影响,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由于国家和地方法令、法规、政策等原因发生变更,致使劳务、材料和机械台班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其合同单价均不调整。
6、乙方应根据图纸、地质报告、以及在当地了解或施工的经验,判断地址有无变化的可能来进场相应设备(如路基挖方、钻孔桩、隧道等),否则,出现设备不配套的进出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所有单价均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上缴,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向乙方出据纳税证明。
第五条 工程变更和签证的确认
1、工程变更与签证数量的确认采用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原则,由经办人、施工技术部、现场负责人签字,交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予以认可,否则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1款办理。
2、工程变更与签证单价确定,采用原合同单价或近似单价,无单价、近似单价,由甲方计划合同部根据原合同作价原则确定一个新的价格。同时复核该变更或签证是否与以前重复,并根据合同否定不合理的或与合同矛盾变更签证。
第六条 计量、支付、结算
1、本工程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和材料预付款。
2、甲方每月对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项目进行暂时计量支付,每月下旬为计量上月完成工程时间(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时间和支付时间做出调整)。工程数量与单价按本合同第三、四、五条办理。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3、工程完成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办理结算。
4、每次支付当月计量的80%,扣留20%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承担工程全部结束,办理结算,返还10%;剩余10%,在甲方整个工程缺陷责任修复期瞒,业主质保金到位一个月内,扣除应承担保修费后全部无息返还(以上百分比是以计量或结算为基础计算的)。
5、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2)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3)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4)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6、如业主对工程延期支付,甲方对乙方的拨款相应延顺。
7、对乙方的支付,必须用于本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金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停止下期支付,并按当期计价的20%罚款。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
8、若现场发生甲方调动乙方人员、材材料、设备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签认手续并在当月的计量支付中办理计量,未按期办理的,甲方将不予认可。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价:(1)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质量未经甲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事故质量报告的项目。(2)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的项目。(3)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的工程项目。(4)工程质量未经甲方评定或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项目。(5)其他违背合同规定的项目。
10、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中间计量支付工作,并派出相关人员,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包括计量器具的要求和计量方法及其计算的采用等)。
11、双方协商同意:凡对工程数量、工程变更、临时工程签证、综合劳务单价、材料数量及工程总价款等的认定需由甲方项目经理签字方产生法律效力,甲方其余人员均为过程中的签认,不产生法律效力,也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12、计量(验工计价)只是暂验或估算,作为平时 拨款的依据,不作为计算的依据,对验工中的错误在后期的验工计价或结算中均可以修改。
13、甲方对乙方下达的施工计划等文件只是对施工的预估,具体能否完成、完成多少,还要看实际真正完成的数量,因此以上文件不能作为验工计价和结算的依据。
14、监理、业主等对变更的签字只是变更审批工作的中间环节,是为变更做的工作的一部分,并不一定真正批复,只有变更批复文件才是真正对变更的批复。双方承认,变更签证等中间环节资料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验工计价和结算的依据。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第七条 质量、验收
1、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乙方承担工程部分不得影响整个工程创省部级优质工程。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工程全面创优,乙方要服从甲方有关此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包括技术措施),此费用已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技术交底、技术规范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否则每发现一次除罚款10000元外,并自承担处理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另外为了避免偷工减料,如材料节约不给乙方任何
奖励和节余的材料费,对乙方材料如超用按本合同材料供应相应条款办理。
4、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权,工程质量(甲方提供的砼强度不够即试块不合格、钢筋、锚具等原材料不合格除外)达不到标准,一律返工,乙方自己承担所有责任费用外,另罚款20xx元/次;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杜绝隐瞒不报,致使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按甲方要求,自费做好贯标工作,否则,影响甲方贯标认证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6、按甲方要求,乙方自费做好本辖区内迎接上级检查的整理、准备工作。
7、甲方根据验收规范,会同监理、业主进行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员
1、乙方合同签定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3、乙方驻工地技术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4、乙方驻工地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需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5、乙方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工地主管和技术、财务、物资负责人)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人员。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若要离开必须向甲方对口部门主管请假,否则甲方将按缺席人数以每人每天50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至少有一名精通测量、试验和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全权负责工地上的技术事宜。此人员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或上岗证,且经甲方考察具备以上能力。乙方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测量、试验、技术员等)要服从甲方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部门的管理。
7、乙方不得聘用素质低劣、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许的人在施工范围内工作,并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质量教育。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8、乙方要加强劳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
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办理中间计量和最终结算手续,特别是付款事项,必须由合同签定人或其指定的委托人(委托证明签字、按手印时必须有甲方人员在场),否则不予办理。
10、乙方各专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
11、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和安全员在岗,负责施工现场的用电和安全施工事宜。
第九条 甲方责任和权利
1、与建设单位共同办理永久性工程的征地和拆迁工作。
2、负责临电设施、运输便道到工地(支线便道及分电线路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一份,并负责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定,施工技术指导。
4、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负责进行施工的初次放样测量,控制点的测设与定期复核,并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放样进行抽检。
5、负责砼试件的压试工作及各种甲方提供材料的抽检、试验工作。
6、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据罚款票据。负责联系监理等对每道工序的检查与验收。
7、负责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及时验工计价,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
8、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地方各级政府等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有关乙方引起的协调,协调中支付第三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
10、负责按《甲供材料表》中统计材料的有偿供应。
11、甲方及监理人员对乙方的任何认可和指导均不能免除和减少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2、在工地范围内,含取、弃土场,以及与工程有关的临时征地,施工出产物、衍生物均属甲方所有,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填于路基或堆弃(运距不超过1km),乙方无权自行处理或占有(比如隧道出碴、石质路堑弃碴、钻孔桩出的矿物等等),否则,乙方除承担损失外,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惩罚。
第十条 乙方责任和权利
1、 自费负责乙方调遣及自己生活区和施工辖区的场地平整、区内用水、用电、道路等小临设施的修建、使用与维护管理、恢复等工作和费用,修建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标准须报甲方审批。
2、上足设备和劳力,满足施工要求。管理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要持有效
证件上岗。根据当地要求,自费为自己的职工办理暂住证。为其特种设备(如龙
门吊、吊车等)办理施工许可证。
3、负责工程局部测量和施工中的放样及试件制作(承担试件的材料费)、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4、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工程项目施工干扰问题,义务为其他队伍提供方便,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关费用。
5、负责填写竣工验收等的基础资料(表格由甲方提供)。
6、根据甲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阶段目标计划要求,合理组织,科学施工,确保合同工期和各项目标计划按期实现;合同签定后20日内上报给甲方总体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7、按期向甲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工程形象进度及其报表资料。
9、乙方处理好来自任何一方发生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配合甲方的计量支付、质量、安全、进度、现场管理、各种检查及资料收集。
11、清理和环境保护按甲方与业主的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费用进行扣款。
1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甲方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调整,乙方无条件地服从。
13、乙方服从甲方发放民工工资的安排,由乙方每月上报《民工出勤及工资申请表》、《机械出勤及司机工资申请表》,由甲方审批后分次发放,第一次在申请表递交后三个月内按实领工资的30%发放,剩余工资在分包工程结算前后一次性发放,所有工资合计不超过验工、结算工程款的90%,否则一点都不得发放;发放后,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回或相当于付乙方工程款。
14、所有工资的发放要看甲方从业主计量支付情况而定,如业主支付延后,甲方付乙方民工同样延后。乙方管理自己所带民工,不能因工资延迟发放而出现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上访、聚众闹事,如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因起的上访、聚众闹事,影响业主、监理、项目部(甲方)正常工作,甲方有权根据情况给予乙方20000-50000元罚款,同时按上报工资表的20%对参加闹事民工进行罚款。
15、乙方撤场之前必须将当地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企业信誉,否则甲方将从乙方剩余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
代乙方支付,并有权对乙方作出一定处罚。
16、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或项目部工程处、队等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乙方对外所签订的合同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材料等供应
1、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乙方不得自行生产和采购;不论乙方是否从甲方领取,甲方将按设计用量和合同所附材料单价(或其注解)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品种及收费价格见一览表(供货到现场仓库,验收、卸车、看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材料的管理:严格按甲方要求(或贯标要求)进行分类堆放、标识、保管,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供材料按计量情况逐月扣回(如验给乙方),如乙方使用甲供材料在其承担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消耗量内(不计损耗)按合同所附材料单价计算;当市场价高于所附单价时,用量超过部分按市场价格加10%的费用计算。乙方使用甲方机械台班费的扣留按合同及附件执行。
5、除甲供材料外,其他材料、设备乙方自备,费用自理。
6、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利用甲方供电的,用电数量为正常消耗量加损耗量。
7、如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方临时互相调用零工及机械设备,按附件-3《零工及机械工作小时单价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第十二条 安全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作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段内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和看守(自费在泥浆池、弃淤塘、深挖路堑等周围设栏杆和标志,在高压线前后设限高架等等)。同时作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部署。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自费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并将所
购买的人身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计划部门。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管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7、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所需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争创标准化施工现场,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若因乙方现场施工不能符合标准化现场施工的要求,造成甲方受到相关单位的批评及处罚,甲方将在原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乙方。
3、乙方应尊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严禁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
4、严格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等组织的各种检查;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清理和环境保护的标准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造价进行扣款。由于现场文明施工而增加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工程范围内外开挖、砍树、挖草、烧火、搭建结构物、弃物、堆放等等所有工作,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赔偿。
第十四条 工程缺陷责任修复
1、根据业主要求,工程缺陷责任修复期为2年,自业主给甲方签发交工证书之日算起。
2、在此期间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应立即派足人员进行维修。
3、甲方保留自行维修的权力但在维修前首先通知乙方及时派人前来共同确认;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确认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确认其维修工程量和费用,费用从乙方保修金扣除,不够乙方应按实赔付。
4、乙方无力维修的,参照第3款执行。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1、 合同签定前,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XX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后,5日内签定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另行选择劳务合作队伍。进场后,将抵押进场XX等设备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另签一份设备抵押履约质保金协议),没有甲方签字不得退场。待乙方工程完成并结算完毕后一次性清算无息返还,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有违约,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作为罚金,超额部分按实赔付。
2、乙方在施工中将工程转手他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且被转手的施工
单位(个人)将被清除出场。
3、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工程下马、停建、缓建、工程款不到位等,应当免除甲方责任,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起诉甲方。
4、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或未按时完成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时,为保证整体计划
不受影响,甲方测量计算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工程数量和项目,并核实进行处罚。
5、对于由于工期、质量、安全达不到合同或有关规定要求或不听从甲方领导等原因而被清理出场,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退出现场,否则按5000元/天罚款;对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结算,只能按原合同价的80%对乙方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并且乙方还应承担甲方重新调整队伍发生的调遣费和赶工措施费。
6、乙方承担工程结束,乙方设备应及时为甲方下道工序腾出施工场地,如悬浇梁挂蓝影响跨河运梁、架桥机影响桥面施工、摊铺机影响路面切缝、开通等,如果出现影响甲方下道工序施工,自甲方通知乙方起按10000元/天对乙方罚款。
7、若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而自行中止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结算,剩余4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罚款,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单价或总价采用人民币。
2、如在施工中发现文物等,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由甲方向国家有关机关单位反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3、不可抗力是指动乱、山洪、地震、非寻常阴雨等非人力所能阻挡的自然、社会灾害,如遇以上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4、因业主、监理、设计、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原因造成停工,根据业主补偿情况,适当考虑给乙方误工补偿,其他情况均不考虑误工费。
5、双方的经济、技术来往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无效。
6、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严禁利用本工程项目和场地进
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乙方自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十七条 争端和解决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议定补充条款,该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调解、诉讼。
2、在本工程业主没有拨付保留金前,乙方不能以甲方拖欠工程款为由到法院起诉。
3、为了便于纠纷解决的简化、方便,经双方同意约定,如本工程发生诉讼,在合同签订地的法院-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法院起诉,不得在其他法院起诉。对本条单独签字、按手印:甲方 ,乙方 。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发生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1、 序单价承包一览表及说明。
2、 甲供材料清单。
3、 零工及机械工作小时单价表。
4、 民工出勤及工资申请表
5、 机械出勤及司机工资申请表
第十九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缺陷修复期满,工程结算后必须签订结算协议(附后),质量保证金等结清支付后连同结算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签字、盖章)
甲方住址: 乙方住址: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编号: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bp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监理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月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 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
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XX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XX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XX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付款比例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 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后4
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员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6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一: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件二: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件三: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修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八:工程验收单
附件九:工程结算单
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合同认证意见(商场合同认证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1.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
石油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决定对某个项目投标之前,要对该项目进行彻底的了解,了解内容大致包括业主资质、项目资金、项目立项、业主需求、资金给付等。在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并决定投标后,为了获得更高的中标率,造价人员首先要对工程所需当地主要材料、劳动力供应数量及价格、社会化协作条件和当地物价水平等做到准确了解、掌握,这样有利于投标书的编制。其次,造价人员应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对项目所在地的经济、文化、法规等进行全面的了解。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对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进行仔细研读,因为招标文件中包含业主针对合同总价风险控制方法、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质保金及保修服务条款等等内容分,总承包方掌握这些内容后,就可以从业主的要求出发,编著投标书、确定工程预算,只有符合业主的要求才能中标,签下合同。
2.合同谈判与鉴定阶段的管理
合同的谈判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与甲方的谈判,一方面是与供货商或服务商的谈判。以公司瑞丽站项目为例,在与甲方(中缅EPC第五合同项目部)签订瑞丽站桩分包合同时,本着“为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态度选择适合我方的合同类型(综合单价),在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上与甲方人员多次磋商,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互惠共赢,并及时向公司汇报沟通。在与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和技术服务商签订现场材料、机械、服务合同时,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和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细则。坚持做到所有款项的支付都以合同为依据通过公司财务,如超过固定金额的支付限额时及时签订相应补充合同。截止20xx年5月,公司所承建瑞丽站总图部与业主方共签订2份合同;与分包商签订共计签订合同140份(含10份补充合同),其中技术服务合同5份,材料采购合同125份,租赁合同3份,供电合同1份,加工定做合同1份,其它合同5份。
3.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
(1)建全合同管理台账和归档制度
建全合同管理台账和归档制度,对合同编号、标的类别、标的名称、双方当事人、标的的规格和数量、交付期限、执行记录等情况进行登记,以便随时掌握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对已经生效的合同要编号登记,逐个建立档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也要附在合同卷内归档;履行完毕的合同按档案保管期限保管。
(2)通过合同管理实现成本控制
目前项目进场的所有供应商和服务商都是通过单一采购、竞争性谈判、多家比选等方法确定。作为现场经营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公司瑞丽站项目物质采购定价,服务商比选等工作。选择服务商或供应商在谈价时,严格以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中的综合单价为准绳,结合实际人、材、机的测算后,在保证公司利润的前提下再寻找最优合伙商,最后对合同细则进行谈判。加强与现场管理人员的沟通,做好合同内、外工作量的界定,定期到工地巡视并核对。每天归集入场材料和定期更新各服务单位的工程进度(统计一手资料),为拨付进度款和后期结算提供依据。在施工前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综合单价,定期将目标综合单价和实际综合单价定期对比、分析、如出现偏差,及时制定方案纠偏、通过现场精细化管理,准确收集数据分析进而提高成本控制力度。
(3)签订补充合同
瑞丽站项目特殊性、施工和设计同时进行等原因,前期施工图纸未能及时到位,加上石油单位合同定理繁琐,为不影响资金拨付和工程进度、部分合同的签订都是暂定工程量,导致后期大量服务合同都签订了补充合同。
(4)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瑞丽站的初设与竣工图纸差距太多,公司所承包的总图与建构筑物部分存在很多的现场变更及合同外变更,需要做好现场签证单并收集好各项附件。如瑞丽站的初设地基处理为灌注桩,施工前变更为振冲碎石桩,作为这类金额较大的设计变更需要多次配合业主代表、监理代表等相关人员上报变更预算、变更施工方案,做好变更合同的解释工作。
4.协助做好供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协助公司其他管理职能部门收集产品信息和选择产品供方。合同立项前期要求供方提供生产经营资质,证明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瑞丽站采购范围主要有钢材、水泥、砼、机砖、砂子、石子、防水材料、主要装饰材料及安装用零和电料、电器、五金、工具、计量器具、电焊条及一般装修材料等,对各类物资供方的供货和服务情况作记录(包括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同时便于今后在其他项目中对同类供货商进行比选。
5.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收尾管理
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收尾阶段,还应当对合同管理进行评估,通过对合同管理的评估,我们可以对整个项目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执行阶段-收尾阶段进行分析,对其中好的管理工作经验进行总结,从而为下次管理提供优势,对不好的管理工作进行改进。在评估工作中重点评估以下内容:合同签订情况的评估:(1)合同目标同实际完成情况的比较;(2)投标报价同实际工程价款的比较;(3)测定的成本目标同实际成本的比较。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估:(1)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风险的应对是否合理(2)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无法根据合同解决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要特别注意,并要防治其发生。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建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西桂林市*********桥工程
2、工程地点:广西阳桂林市
3、工程性质:总价承包
4、承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桥长为38米,桥宽净16米,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工程内容:净12m+2×0.5m防撞栏杆,钢筋砼空心心板桥梁一座
5、工程造价:经双方商定,本承包合同全部工程造价为¥525.187(大写: 伍佰贰拾伍万壹仟捌佰柒拾元整 )。
6、工程期限:根据双方商定,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至20xx年 12月30日竣工,工期77个日历天,逾期完不成本工程,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款1000元。
二、施工技术依据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TJ041--20xx《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和JTG F80/1--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B01--20xx《公路工程技术标准》、[20xx]94号《公路工程国内招标
文件范本》。
三、施工与设计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JTJ041--20xx《公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JTG F80/1-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甲方委派的工程监理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注意做好检验记录,填好相应施工资料。
2、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施工中发现设计文件有错误、或不能满足结构要求或因地质情况有实质性的变化等确需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监理提出申请(并附变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单价),由甲方在72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的可行性文件给予书面答复,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3)、在施工中河道挡墙及其它设施破坏后,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合同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因材料价格浮动而变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A、会同工程所在地乡镇领导协调地方及周边关系;协调电力架
设、水源、料场等,确保“三通一平”。
B、派驻监理对原材料、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监控。
C、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D、负责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形式支付工程款。
E、监控乙方资金的使用。
2、乙方责任:
A、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技术监督和质量管理。
B、乙方委派 XXXX 为项目负责人, XXXX 为技术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乙方代表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交竣工验收资料及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整理好必须的内业资料。
C、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要求自行筹措工程所需材料、劳力、机械,自行联络开工前必要的条件,并按照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争创“优良工程”。
D、保证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承担违犯规定造成的损失。
E、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出现材料设施、工程质量或人身伤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担责任。
F、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实行自检、互检、专检制度,做好自检记录。并接受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对其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G、完善各种建筑材料的试验和实验规程,积极配合甲方及所派监理人员的实验工作;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向甲方及监理人员提交砂浆和砼配合比报告,各种实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H、负责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前。
五、施工监理
1、监理办法:
由甲方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的监督控制。
2、广西华通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监理工程师 XXXX 同志为该工程监理。
3、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六、材料要求:
1、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均应达到合格标准。
2、水泥必须采用P.0. 32.5级、42.5级正厂合格水泥,钢筋采用正厂产品,并提供每批产品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砂采用水洗中粗砂;碎石采用优质青石子,无黄皮、针片状含量符合规范要求;片石、块石采用优质青石,无黄皮,尺寸大小符合规范要求。
七、质量与检查
1、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或工程监理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或其监理人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在保修期内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3、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达不到合格条件,甲方代表或监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时间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仲裁,但仲裁费用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员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验收部位和时间。乙方准备验收记录,检验合格,监理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后72小时,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工程的继续施工。不管监理人员是否签字,乙方应对该隐蔽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
八、计量支付
1、付款方式:本工程开工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工程进度款:完成总工程量的一半时,支付有效合同价款的20%;工程全部完成,经县交通局验收合格,再支付有效合同价款的60%,暂留10%工程款作缺陷责任期质保金,保质期贰年。
2、每次拨款应由乙方提交工程量计量清单,甲方及监理共同签字后,方可到村村通工程办公室和交通局财务科办理结算手续。
九、验收、保修与结算
1、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条件,乙方按交通部规定,向甲方代表和监理提供完整的交工资料和交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或监理收到交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验收报告7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日内不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交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交工手续,交工日期为乙方送交交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交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验收,应以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算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3、交工验收以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为依据,在交工验收时,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的同时提供中间交工验收记录和内业资料等文件。
4、交工工程已验收合格,从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乙方向甲方交接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
5、交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二年,费用由乙方承担。
6、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及竣工验收文件办理妥善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结算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竣工结算,并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合同纠纷的处理
1、合同的内容及解释顺序:本合同以下的各个文件应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应能够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出现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情况时,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录(含承包人在投标期间递交和确定并经业主同意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
(4)、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规范。
(7)、图纸。
(8)、标书的工程量清单。
(9)、招标书附表(辅助资料表)。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 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甲乙双方关于合同或起因于合同的纠纷,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予以调解,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 本协议6份,甲方、乙方、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各执1份。
2、本协议书自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在工程协议书全部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修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3、本协议所含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款,经审定后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不因法人代表的变更而改变。
甲方:(章) 乙方:(章)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合同签订日期:
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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