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承包合同范文合集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包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为加强选矿厂的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选矿产品质量和回收率,决定将选矿厂的生产管理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即包括选矿厂除精矿打包装卸车工序外所有工序中耗费的材料、人工、电力、设备配件及设备维修等全部费用。
二、承包范围:原矿的取料运输到破碎(破碎工序),球磨工序,浮选工序,及选矿厂设备电器维修。
三、包干价格:按入选原矿每吨81元包干.
四、质量要求:
1、铅精矿品位必须达到55度以上;锌精矿品位必须达到50度以上。
2、铅精矿的富含质量,锌不能超过5%;铜不能超过1%;硫不能超过15%;砷不能超过1%。锌精矿的富含质量,铅不能超过5%;铜不能超过1%;硫不能超过15%;砷不能超过1%。
3、选矿综合回收率必须达到92%;
五、奖励与扣罚
1、选矿回收率达到92%后,每增加1%回收率,甲方奖励乙方每吨精矿30元;每降低1%回收率,甲方扣罚乙方每吨精矿30元。
2、铅、锌精矿的质量如果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精矿等级降低而减价的`,甲方按实际减价金额扣罚乙方。
3、铅精矿富含锌超过第四条规定标准,超标部分,甲方按铅精矿的当月最高市场价格扣罚乙方。矿富含铅超过第四条规定标准,超标部分,甲方按锌精矿的当月最高市场价格扣罚乙方。
4、乙方每天(24小时)入选(原矿)量规定为60吨。入选量每天少于55吨,每少1吨,甲方按合同包干价格加倍扣罚乙方。
5、乙方每月正常生产规定为24天。正常生产少于22天,每少一天扣罚乙方生产固定费用500元。
6、甲方因水、电问题及原矿供应量不足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甲方适当补助乙方浮选工和维修工共4人工资及其他人员适当生活费用。未签定劳动合同人员不计生活费。
7、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人员每违章一人次,扣罚乙方50元。
六、其他规定
1、入选原矿的吨位计量以过磅或其它经双方确认的计量方法为准。每吨入选原矿固定扣除含水量(水分)1%。
2、乙方所需各工序操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人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书,甲方按劳务合同管理乙方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书的乙方不得使用。
3、乙方负责自有人员的食、宿等安排。
4、选矿厂的用电按表计量,每度电价0.72元。
七、甲方按乙方每月结算工资总额的5%作为乙方的留存资金.所有合同规定的扣罚乙方款项,甲方从乙方留存资金中扣除。合同期满余款一并结付给乙方。
八、乙方负责签订承包合同后选矿厂首次设备检修,甲方补贴乙方首次设备检修工资20xx元。设备检修的必备配件及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按合同所附设备检修的配件、材料清单备足后移交甲方。
九、乙方承包期间所需各项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十、乙方必须造具乙方人员月度工资表一式三份,交甲方二份,自留一份,乙方人员工资发放由乙方代理发放或由乙方指定人员代理发放。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期限定为20xx年3月18日至20xx年元月22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承包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使用方和授权方的义务、权利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即肖像使用授权合同):以下就是广告制作合同等相关资料:
一、甲方为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于何时何地拍摄的何种作品,几种或几幅)授予乙方有限使用。(使用肖像的形式、数量)。
二、使用形式仅限于(杂志封面、网上传播、图书报刊出版、展览、制作服务户外或图书报刊广告等等);发行范围仅限于国内(或本省、市、县、或国际、某国等使用肖像的媒体及其发行范围)。
三、肖像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从正式出现于上述媒体上始,以最后一期或一张上述媒体止)
四、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的'形式、范围、物流搬家、票务时间之内使用甲方肖像,乙方于拍摄完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大写:)元(含税)。
五、肖像授权的变更:肖像在使用期间,肖像使用方需要将像用于其他媒体(本合同约定的以外)上时,须事先取得肖像授权方的同意;肖像在使用期间,肖像授权方需作另外授权于他方时,必须事先征得肖像使用方的同意(指本合同第一项拍摄的肖像作品)。
六、乙方承诺将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律,绝不损害甲方享有的合法权益。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将承担违约责任(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
七、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合同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合同约定解决办法)。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议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式二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于年月日在(某地方)签订。
肖像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肖像使用人(签名或盖章)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1总则
1.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2甲方把冲压车间产品人工加工费承包给乙方生产,乙方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2.承包范围及加工费用计算
2.1乙方负责冲压车间的所有产品生产、样品制作、模具制作、车间设备维修等工作。
2.2本协议的人工加工费是指加工冲压车间产品的人工费用,不含材料费、水电费、易损件、机械折旧等其它费用。
2.3产品加工单价为每万粒元,样品制作为每个元,模具制造为每套元。以上单价为统一单价,不分难易。
3.乙方工作与责任
3.1以上单价已包含车间主任、机修、操作工、质检、仓库人员工资及年终奖等车间所有人工成本,乙方负责组建车间所需的生产人员,并制定其月工资及年终奖标准,全权管理车间人员。
3.2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生产指令及验收标准,向甲方按时按质提供合格产品。
3.3正常产品乙方必须按订单交期准时交货,如果因机械或模具原因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必须组织车间人员加班加点,确保产品准时交货。
3.4乙方必须合理利用现有设备,制定模具的制作计划,确保模具能满足生产需要,不得以模具不够作为理由延误生产。
3.5需增加冲床时,须由董事会决定是否增加,乙方在未能得到购买冲床时,合理调节现有设备,争取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3.6对于生产订单,乙方应当在接到生产通知单2小时内回复交期,如有问题,可自行向公司领导反映解决,不得将责任推到跟单员身上。
4.质量问题与交期
4.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乙方按品质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后发电镀。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需上报公司裁定后才可处理,否则不得出货。
4.2甲方按电镀后进仓数量与乙方结算,非冲压原因造成电镀不良品可以当冲压生产结算,属于冲压问题的,不得列入计算范围。
4.3生产交期超过三天未能安排生产的,由甲方上报公司,由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协调。
4.4乙方须按甲方生产通知单要求生产,生产数量不得超过通知单的5%,并且严格按照生产通知单要求决定是否发外电镀还是存仓。
5.材料利用率
5.1乙方按照正常的生产利用率生产,对于不合格品,要统计后报公司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5.2乙方每月平均废品率要控制在05%以内。
6.奖励与处罚
6.1乙方当月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以总产量5%作为奖金。由车间根据情况下发放到个人。
6.2乙方当月按时完成任务,任务完成率98%以上的,以总产量5%作为奖金。由车间根据情况下发放到个人。
6.3下列情况,甲方必须按受处罚:
6.3.1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产品报废的,电镀前按产量的2倍抵减产量。电镀后按3倍抵减产量。产品可以挑拣使用的`,车间无安排到人员挑拣的,由甲方支付挑拣费用,拣出的废品按3倍产量扣减。
6.3.2当月任务完成率不足90%的,以总产量5%作为处罚,处罚款直按扣车间。
6.3.3乙方接生产通知后,未按时回复或因模具设备问题不未能按时生产没有上报公司负责人处理,造成延误出货的,未完成的任务扣减20%作为处罚。
6.3.4未经同意或未通知仓库登记,私自倾倒不合品时,每次处罚车间100元。
6.3.5乙方因管理混乱,导致产品或材料受潮或被水淋湿造成损失的,按金额承担20%的损失。
7.乙方每月工资由车间计算后上报公司,由公司统一发放,甲乙双方每年年终结算一次,乙方年终奖金须甲方审核方可发放,年终结算效益较好时须预留10%作车间后备资金。
8.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根据双方协商后可再续签本合同。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下河西村委会
乙方:承包方村民
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通过公开招投标,甲方将村集体所有权的果园承包给乙方,具体协商事项如下:
第一条 承包地块及权利:甲方将坐落在的果园承包给乙方,甲方对果园、果树享有所有权及经营指导权。果园管理、修剪出现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未经村里同意,对承包果园不得私自变更用途。如变更,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乙方对果园、果树享有经营、管理、收益权,但没有出租、转包、抵押权,果园范围以外不属于承包范围,归村集体所有。乙方不得随意砍伐树木,承包后必须把所有承包范围内的'空地缺树补齐,保证承包时的果树株数,果园周边的开荒地必须栽树,对移栽、嫁接的果树,合同期满后无偿收归集体。
第二条 承包期限及交款:承包期为六年,即从 起至二0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止。每一年承包金为元,六年承包金一次性交清,共计交款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第三条 质押金:为保证合同的严格执行,乙方向甲方交质押金1000元,合同期满后无乱砍树木,做到对果树适时管理、补栽,经检查果树符合管理要求的将押金全额退给乙方。
第四条 果园管理要求:乙方承包期内,必须逐年搞扩压改,不得为短期效益进行掠夺性生产,如遇旱灾、虫灾、火灾、修路、割道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如遇政府征占、上项目、修路、国家集体、企事业征占合同就此终止,不属于甲方违约,占用时的果树评估树款及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退还剩余年的承包金,并加银行存款利息。
第五条 违约责任:因合同以外情况甲方违约,甲方按乙方所剩承包期的承包金两倍付给乙方,质押金退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并收回乙方所承包的果园,转包他人,承包金、质押金不退。
第六条 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此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人 甲方:下河西村委会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乙方: 身份证:乙方在全面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公司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标准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加盟承包商,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经营范围及特别约定
1、甲方授权乙方在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围不得超过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所以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2、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签署后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内乙方须将风险保证金、首次物资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如违反则视同合同未生效。
3、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过30天。甲方确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30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所有的账务。如乙方故意拖欠甲方费用,自停止货物操作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提供的欠款数额收取乙方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4、双方终止合同并解决完所有争议后,甲方抵扣乙方所欠费用后将剩余的保证金、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 写: )作为加盟费,以确保乙方获得该区域范围的百世汇通快递业务的经营权。
2、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规范经营,维护百世汇通快递的声誉,如果出现丢件,损坏件,不及时派送,以及引起客户投诉的,甲方有权让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或从遗失风险押金中扣除。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百世汇通快递”的形象、声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相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规定、考核要求和服务规范等。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义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约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详见附件),及时、高效完成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拒绝或延迟派送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百世汇通快递相关操作规定和百世汇通总部的网络管理规定,乙方将已派送货物签单全部返还甲方;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
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因乙方的原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甲方认为乙方确有过错,甲方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直接从遗失风险押金中扣除。
7、因乙方或其职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或者存在其雇员违法或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如因此使甲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9、乙方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和所加盟经营区域的业务开发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有关或相关连带责任。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结算条款
1、代收款与其它费用分别结算。乙方将当天收到的代收款及时存到网银账户,最晚不到超过次日12:00,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拖延或抵扣,存款的同时需要向甲方提供存款项目明细。
2、到付款、派送费、保险费、到付款税金,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周期为1-31日。
3、结算业务时,如发生价格纠纷、服务质量纠纷、服务事故等情况,责任双方已协商一致的应在本月结算完毕。如果纠纷、事故未能解决或双方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相关问题件的费用结算顺延至纠纷、事故解决后再行结算,最迟不超过结算期满后1个月,不得影响其它正常件的结算。
4、乙方购买甲方工作单、物料、装备时,应先将款存入甲方网银账户,甲方确认到款后再行发货。
第六条 经营权的转让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基于彼此信任而签订,除乙方违规操作或者条件发生变化不再适合作为百世汇通快递加盟成员,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将乙方经营区域的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2、乙方因投资发生变化、人员结构变动、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转让经营权的,得提前30日向甲方申报,待甲方审定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风险保证金、网络结算预付款等费用支付给甲方以及签约后7日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按照保证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的运单,每丢失一份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元/单的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已派送货物乙方不能按规定返回签收单的,乙方承担50元/单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无法收款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能按照规定返回到付款、代收款的,甲方将根据200元/天的标准进
行处罚。超过2天未返款的,甲方暂停合作;超过7天未返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4、因派送方责任造成货物延误、丢失或破损的,严格按照《百世汇通网络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确定责任及赔偿,责任方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裁定的应赔付总额赔偿给受损方,延期赔偿的,每迟延一天支付给损失金额1%的滞纳金,超过15天没有赔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八条 风险转移
货物交接后,由接收方对货物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破损、丢失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附件以及甲方在管理过程中公示的各项管理规定和发文是本合同的有效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附加,所附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以下是双方签字盖章处,无正文。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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