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汤姆索亚历险记》有感1000字
这是美国小说家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之一。描写了一个厌恶束缚,亲近自然的汤姆,和他的伙伴们天真快乐的童年生活,以及种种惊险刺激的冒险经历。
这是马克吐温的一部中期作品。通过对汤姆热情活泼等天性的描写,无情的讽刺了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南方社会闭塞,沉闷的生活,批评了僵化,死板,抑制孩子创造力和好奇心的教育制度,赞扬了孩子们对生活的热爱。
作者精彩的描写,从开篇就可以看出。姨妈寻找汤姆的情节,很短,却很有画面感,就像看到了美国电影一般。文笔非常很难过简练,没有什么形容词。
看完整本,觉得文章很是轻快,舒服。有些看童话的感觉。很多的人物动作和语言都具有幽默感,然人会心一笑。作者把幽默与讽刺这两种武器,用起来得心应手。作者长于刻画,又富于抒情。这点在汤姆,赫克和哈伯在岛上遇到暴风雨那节体现得很好。
小说刻画人物非常出色,主人公汤姆的父母早亡,和姨妈一起住在密西西比河边的一个小镇上。他非常聪明,就如粉刷墙壁那次,他会叫装不让别人刷墙,把刷墙描述成很要技术的活来引起其他小孩的好奇心。吊足了他们的胃口,最后让别人有嘲笑他不能出去玩,到为了能刷墙,把自己心爱的“财产”——玩具“上贡”,来取得刷墙壁机会的地步。它不仅提前超高质量的完成了任务,还几乎将镇上每一个小孩弄得“破产”。有次他还总结道:要是一个人或一个小孩子渴望得到某种东西,只需是这种东西不易得到就行了。
汤姆还是一个富于想象,乐于冒险的孩子。他幻想着做海盗,于是和赫克,哈伯来到了小岛,开始当海盗。像是为了好玩,他们学者凶巴巴的语气,给自己取上诨名,比如“西班牙海的黑衣复仇大盗。”并且为能挖到宝藏努力着。他和赫克无意中撞见恶棍乔行凶抢劫又嫁祸给无辜的波特,他勇敢的站上法庭,指证凶手。表现出强烈的正义感。
关于他的朋友,流浪的赫克。在小说最后,寡妇为感谢他“拖着他——进入了文明社会。”他硬着头皮忍受了三个礼拜后,失踪了。汤姆在酒桶中找到了他,他离开的理由是太容易得到的食物,他没有兴趣,寡妇的管教是束缚。
整本书表现对自由的崇尚和对刻板的批判。然我联想到美国许多的小说,电影,都给人这种感觉。正如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对马克吐温的评价:第一位真正的美国作家,我们都是继承他而来的。
我一直很喜欢这样简洁的语言,它简洁却不简单,其中还含有幽默。并没有因为少了形容词和优美的句子就不会抒情。
共是很值得我们深思。关于自由,关于教育制度,关于自我探索能力,还有很多。其实在没读小说前已经有很多情况提到我国教育体制的弊端,我们很被动地接受知识,我想问:当我们要学新知识时,有没有多他感到好奇,有没有觉得快乐?这是事实极少的人会这样,其他人则陷入无尽的竞争。补课就是很好的例子。没有自我的复习时间,老师给你复习,巩固。但很无奈,国情就是这样,该怎么改变?
这是一本“童话”,单纯的外表下,有一颗心,简单却又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