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读后感【通用】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百年孤独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男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男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2
自6月7日晚开读范晔译本《百年孤独》,经过10余天睡前醒后的卧读,今日晨终于通读一过,也算了却了多年的夙愿——终于读过《百年孤独》了,否则,在文化人面前怪没面子的,哈哈,好在老张周围文化人属稀有动物。
书是读完了,想谈点什么却难,因为老张不是评论家,更不谙翻译之道,不过,话还得从译文说起。范晔先生青年才俊,不过文笔却非常老到,这其中也许就有译不下去时狂读白先勇的“金大班”等中文经典作品之功,总而言之,译文的“雅顺”应该是老张能够一气读完这部作品的`重要原因。于老张而言,第二个原因恐怕就是书籍的装帧与印制比较合乎老张的口味,套封魔幻、内封素雅,传统大32开精装,字体大小适中,书签令老张喜爱有加,既便于阅读,闲暇还可享受一番,哈哈,老张也许是过于看重形式了,但个人喜好没有办法。正是基于上述两点,老张才得以欣赏马尔克斯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巨著。魔幻现实主义,这名字起得真正科学,或者说是很真理。历史和现实,人世和它世,真实和虚幻,分不清、辨不明,剪不断、理还乱,百年的孤独融汇始终,马孔多小镇的兴亡也贯穿始终。或许还有什么更深层次的寓意,老张领会不了,至今连到底写了老奥家几代人也没有理清。但这并不妨碍阅读,照样还能读得津津有味,或许这正是名著的魅力或者说魔力。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各方面都很好,但老张一直未能通读,今日想来也许有年龄的原因,年轻匆忙,很难在一个点停留过长时间,小张没读的书只能留待老张了,哈哈。人与书,有没有缘、有没有分、有没有缘分,或许冥冥之中早有定论,这个说不好,不好说,只好不说也罢。
总起来说,范晔译《百年孤独》是一个非常可读的本子,又是作者第一个中文授权本,爱书人不可不收,尽管定价高点,也算是为之前的未授权本买单吧。但感觉也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一方面,于译者来说,译文注释稀少,本可再多些;前言后记俱无,读起来倒也省事,但对初读者来说,缺少了一个了解作者与作品的机会;再者,有一两处译文费解的地方,老张曾百思不得其解,具体内容而今倒是忘了。另一方面,于出版方而言,封面设计本可更精一些,套封有些失望,如果内封换为布面或缎面,那可能就接近完美了。哈哈,得陇望蜀,人之常情也。具体评价为:原文——上上,译文——上,印制——中上。
《百年孤独》是一部不能只读一遍的书,至少读三遍才能理出头绪,前提是需用心读。老张的第二遍预备从上海译文黄锦炎等先生译本开始,时间待定。黄译本当是第一个从原文迻译的中译本,广获赞誉,出版时间当在1991年中国加入出版公约之前,老张收存的精装珍藏本似乎是1993年的数印本,当属于盗版本了,不过孔乙己说过“窃书不算偷”,中国又属于发展中国家,老马先生何必大动肝火呢,还好这次出售了中文版权,尽管索价不菲,哈哈,这是题外之话,扯远了。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3
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百年孤独》
一本书,诉说了一个家族百年的兴衰;一本书,表达了一个作家内心的愤懑;一本书,控诉了一个时代血腥的历史。它,就是《百年孤独》。
初读这本书时,我并没有被这本书所吸引,它似乎只是在简单地记叙着一个家族的历史,没有惊心动魄的描写,没有曲折离奇的情节。
家族开始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和乌尔苏拉,他们为了躲避亡魂而来到了一片滩涂,并在那里建立了小镇马孔多。起初小镇是美好的、单纯的:人们生活美满,村庄欣欣向荣,没有纷争,没有灾难,甚至“没有人死去”。但从第一批吉普赛人到来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不再忙于治理村庄,利益、暴力、征服等欲望一点点显露出来:买磁铁、买放大镜、买六分仪……。从吉普赛人和意大利人的到来,再到香蕉公司的建立,最后外来的所有都在大雨中化作一片沼泽,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了解作者所处的时代的人都会想到,马孔多就是一个微缩的哥伦比亚,而外来的人们就像是传来的现代文明。现实中的哥伦比亚因为外来文化,在短短70年间爆发了几十次内战,死伤数百万,对文明无疑是一场灾难。而正是不断输入的文明成果激发了人们的欲望,最后招致灾难。
在阅读中不难看出,从第二代起,家族中的男人们就开始被欲望所操控着:放纵的生理欲望、崇尚暴力战争、统治欲、创造欲……甚至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只因为无端的恐惧,就发动了大大小小32场政变,虽然赢得了荣誉,却卑微地死在树下。而其他的男人要么因战争死于刀枪下、要么痴迷于炼金、要么死于放纵的欲望。相比之下,家族女人们则像是美的代言词:美丽、热情、纯真、善良,可以说没有她们,也就没有这个家族。即便如此,所有人都逃不过孤独的晚年: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被绑在树上、布恩迪亚上校在作坊里做小金鱼、阿玛兰妲终日在房里织殓衣、阿尔卡蒂奥第二在房里研究羊皮纸到死……
我很好奇,当初加西亚·马尔克斯是怀着怎样的一种心情来写下这些的。对外来者的愤恨?还是对本土人的不满?又或是对人生的迷茫?我们无从得知,但我们所知道的是:欲望,是孤独的起始。
生而为人,不可能没有欲望,那样只会是个空壳人,毕竟欲望是前进的`动力。但如何控制好欲望、积极地利用它,是我们要用一生来学习、领悟的。但你若是被欲望所驱使、浑浑噩噩地去过这一生,那么最后回头时你便会像奥雷里亚诺家族一样两手空空、终日与孤独作伴,最后在悔恨与无力中死去。当今社会,许多人被欲望所支配着,为了一己私欲不择手段、毫无底线,往往害了自己,更多的时候给无辜的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痛。所以我们要学会做欲望的主人,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要被欲望冲昏了头脑,否则后悔莫及的就是你。
最后,我想把书中的一句话送给你们:
“我们趋行在人生这个亘古的旅途,在坎坷中奔跑,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全身,痛苦飘洒一地。我们累,却无从止歇;我们苦,却无法回避。”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4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
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
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乱*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
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时间,是永恒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5
在卓越和当当上都没有看到卖,原版书又读不懂,所以很淡定地读了不知道是哪个版本的电子书。
在韩度百科“百年孤独”词条里,第一句是: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
读完——甚至还没读完的时候,脑海中对这本书的评价是:魔幻现实主义神马的完全搞不懂有木有!!看魔幻现实主义小说的孩纸们你们都伤不起啊伤不起!
小说的描述其实比较混杂。第一句就是“多年以后,当奥雷连诺上校想起balabala”这样的描述,在小说的内容中也有大量回忆以前或者先预知以后的写法,而且多半是多线穿插。小说的描写风格绝对不属于普通小说那种活色生香的生动,但是相当流畅,人物个性也塑造得丰满。
好吧,这些其实说了跟没说一样——世界级的`作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在写作基本功方面自然是无可挑剔。整本书看下来之后,我的感想只有一些非常之散碎、非常之无厘头的。
1、历史在不断地重复,布恩蒂亚家的人永远带着那么一股清冷的孤独,男女都一样,连有着同样名字但是不同辈分的人都有着相似的气质。书中那一遍又一遍强调的孤独真让人觉得……好孤独= =
2、时间在故事里看着总是快的,但是转眼百年多的沧海桑田,从初代的勤奋耕耘到末代的荒凉颓败,真让人有种难以言明的感慨。发散一下,觉得儿女的教育还是非常重要的。像乌苏娜瞎了之后想起来的那些,她眼中真正勇敢的人其实是雷贝卡,而她自己心爱的子孙们没有一个拥有她所希望他们拥有的勇敢勤奋的美德。连小说前期的视点主角、前期我最喜欢的奥雷连诺上校也木有。
3、这个故事通篇看下来除了感慨家族的没落之外并没有特别深的感触——关于ZF和商人对当地人民造成的伤害除外——作为东半球的人,对西半球南边那个太过遥远的拉丁美洲真是知之甚少,真如小说后面附录里所说具有如此深的历史意义的话,也许布恩蒂亚家族就代表了最原始、最蓬勃、简单又有开拓精神的拉丁原住民?然后后来的ZF和香蕉公司就像侵略者,侵略了这块土地,在得不到利益的时候就果断抽身而去只剩下破败的小镇了。
而最后马孔多整个的消失,大概就是要改掉原始的社会风气?
4、故事里印象最深的3个人:梅尔加德斯、乌苏娜和菲兰达。虽然最后一个我对她实在十分讨厌,但是依然觉得这个人的个性塑造得合情合理且十分鲜明。乌苏娜代表了这个家族的兴,也代表了这个小镇的兴,她的勤奋和朴实为这个家庭创造出一片美好的天地,而菲兰达代表了亡,扼杀了人性,拒绝接受新事物,迷信又保守,即使布恩蒂亚家因为历史的原因早已积累下衰败的因子,她却也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梅尔加德斯则是代表了局外人,似乎是一个“先知”的角色,他带来了新的科技,知道故事的一切发展,他更像是一种力量而非真实的存在。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6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何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丽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玛兰妲;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尔苏拉,比如俏姑娘蕾梅黛丝 ;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上校奥雷里亚诺。
有人说,那个家族中,每个人都深刻得令人难以想象。孤独其实也分种类:有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般理性的孤独;有如乌尔苏拉般人性的孤独;当然,也有如何塞·阿尔卡蒂奥般的孤独。最后的那场飓风,终于将整个村庄一起带走了,同时带走的,是不会再重演的那个家族百年的孤独。
文为时作,作者安排这个结局,自然也是希望这个家族的孤独不要再重演。同时作者在文中充分利用了象征的手法,如那段关于不眠症的描写。马孔多全体居民在建村后不久都传染上一种不眠症。严重的是,得了这种病,人们会失去记忆。为了生活,他们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例如他们在牛身上贴标签道:“这是牛,每天要挤它的奶;要把奶煮开加上咖啡才能做成牛奶咖啡。”前事勿忘,后事之师。人们啊,切莫像那个村庄的人那样,患上失忆啊。遗忘,就意味着背叛。
再回到现实生活,如果你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被生活弄得很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里亚诺上校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就像很多故事那样,到头来主人公都无法摆脱宿命,可是他们挣扎过了,奋斗过了,就够了。很多时候,我们没法改变什么,每个人都注定孤独,可是我们试图去改变,有此足矣。
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地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7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8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20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像史前的巨蛋。”马尔克斯站在未来,回望过去。这是影响无数作家的经典。那是一个家族的命运,是一个时代的没落,是人性的孤独。
一直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所以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非常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
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9
我喜欢《百年孤独》这本书,因为读它让我觉得孤独不是可悲的可耻的,而是上帝的恩泽,让我们如此安静。
读前两章的时候心情有些浮躁,因为那会儿刚从武汉回家,家里没武汉那么热,但空气干燥,没有我习惯的夏天的生活模式……于是又开始看书,我从书架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姑父刚好看见,他说别看那书容易忧郁。回家前妈妈就和我提起姑父得了忧郁症,我还不是很相信,后来见了他,才相信了。他比我大十二岁,是个很聪明很好学的人,我印象中他总是在看书,总是在尝试着学到更多新的东西。他小时候成绩很好,但是每次考试都考的不好,那时候也没有过复读或是上个职业学校之类的概念,就那么耽误了。他做过很多工作,但做的最长的就是建筑。他个子小,身体也不是很好,总之建筑根本不适合他。后来自学画工程图,终于不用在做那些体力活儿了。这半年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没上班,因为春夏时节他的鼻炎忽然严重了,会汩汩的出血,他劝姑姑别害怕,其实他自己也有些心惊,去过很多家医院看过,但鼻炎和肝炎什么的一些病一样,只能控制根本无法治愈。具体情况要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而定了。生病失业是他忧郁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姑姑和姑父结婚很多年了,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孩子,医生说两个人都有病,于是东奔西走的四处求医,终究还是没有效果。就在姑父在家养病的那段时间他们领养了个孩子,是个女娃娃,很可爱,看起来也很聪明。抱回家一个多星期了,渐渐觉得这孩子有点儿不对劲。为什么她总是抬不起来头来呢?他们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结果让大家都惊呆了:是脑瘫。万般无奈之下,姑姑又把那孩子送了回去。姑父从那时开始就一直郁郁寡欢了。他说:“我一个大男人就不能照顾个小孩吗?如果我们不养又有谁会养这孩子呢?”他说的句句是理,可是谁平白的要给自己的家庭多加一个这么大的负担呢?他自己心理也明白,后来他就越来越少说话了……
男人过了30很多事就不得不想了。人生总是这样充满了苦累,但是也充满了希望和成就。我们都是这天地间飞舞的尘埃。还是要尽量开心的过日子!我说的太多了,显然是事业,家庭,身体的病痛共同造就了姑父的忧郁,不是《百年孤独》可是我的孤独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用了两天半的时间把那本书看完了,那两天晚上和书里的结局一样忽然下起很大的雨。外面一直有只猫在叫,声嘶力竭的,声音很恐怖,很狰狞。但我没害怕或是讨厌,只是觉得它很可怜。有时候我们是如此的想去照顾一个人或者一种生物,可是谁是我应该去关心的呢?
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即使是夏天下起雨来还是会很冰凉。忽然觉得自己成了故事中的人,被这孤独吞没了。第二天我就开始生病,去医院打了几天的点滴。虽然雨早停了,天早晴了,可是隔了很久我才察觉到。我想孤独就是顺着点滴瓶里的液体流进我的身体里,出不来了……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0
就在奥雷良诺?布恩迪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孔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百年孤独》
第一次接触百年孤独的时候还是在高三的暑假,那时候有大把的时间做自己的事,于是我开始看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奖名著,我左挑右捡,直到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名字映入我的眼帘。因为他典型的拉美姓氏,让喜爱足球运动的我对他多了一份亲切,于是《百年孤独》成为了我接触的第一本拉美文学,也成为我接触魔幻现实主义的纽带。
《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百年孤独》是一部很难读的书,是当时的我看不进去的.一本书。书本身带有的奇幻色彩在第一次翻开时,让我觉得觉得不明所以,整个暑假,我尝试了一次又一次都是看两页就又放下。
直到今年国庆,我又看到了7年前被我拆开的《百年孤独》,时间已经在它身上留下了霉斑,而我却还没有真正的看完过它。于是,我又拿起了这本书,在这个阴雨的国庆读完了它。读《百年孤独》就像是在尝一道外国菜,你试图去接受它却发现还是不合你的胃口。
与以往容易读书看戏身临其境的我不同,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道透明的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道高墙让我无法靠近,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南美神话的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自由狂野与自己太过遥远。
把书合上时,我用力把书上的落灰掸下去,不知不觉我的眼角有些酸涩,更多的则是释然。作者在那个时代独创了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倒叙方法,将过去和未来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为我们描绘了一个错综复杂、时空交错的家族历史。
马尔克斯有条不紊地描绘出了一个魔幻的拉丁美洲,也刻画了许多形形色色的孤独者们,让我渐渐接受了孤独。孤独和喜怒哀乐、酸甜苦辣一样,都是人生的调味剂罢了,孤独不可避免,孤独更像是生活的缓冲区,让你在筋疲力尽之后,仍然有时间来面对生活。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每天我们沉浸在色彩斑斓的现代世界。我们其实已经学会了自己独处,抱着手机、戴着耳机、坐着发呆。马尔克斯说:“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一直到现在我还觉得“魔幻现实主义”这个名字取得真好,几十年过去了依然让人十分玩味。再到后来我非常喜欢唐映枫《记昨日书》里的一句歌词,“你可知这百年爱人只能陪半途,你且信这世上至多好景可虚度。”我才觉得我终于找到了百年孤独的最佳注解。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1
夜阑的寂静,让时间感觉凝固,翻完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最后一章,我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心中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一个孤独的行者历经辛苦,终于走完了那段漫长而又煎熬的旅程,却陡然间迷失了方向,让人感到茫然而陌生,弥漫的孤独感油然而生。
《百年孤独》是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部作品能。初读《百年孤独》时,只觉得它晦涩婉转、深不可测,读起来不知所云,往往是昏昏欲睡、两眼无神、托梦周公。但是它却有一种魅力,即使晦涩难懂却还是深陷其中,让人读了一遍又一遍,欲罢不能。在读了四五遍之后,感觉脑海灵光一闪,书中呆板的人物突然活现在眼前,那遥远的家乡“马贡多”仿佛浮现在眼前,一个历经百年的家族由刚开始到繁盛时期再到衰落,一切都是那么地生动,让我融入故事的情节之中。
《百年孤独》讲述了一个历经百年孤独的家族最终走向消亡的故事。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每一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但集合成就是一部完整的家族与民族的孤独史。
这本书将一个原始的部落,完全暴露在时代进步的潮流里。科技、政治、战争、商业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这个可怜的小镇马贡多。从开始的吉普赛人带来的微不足道的雕虫小技,使他们知道了磁铁、冰块以及外面的世界。随后政治的介入、镇长的出现让这个和平的小镇开始慢慢地质变,紧接着两党派的纷争波及了整个马贡多,到处都是战乱、流血和纷争。而代表着垄断资本主义的香蕉公司也借机趁虚而入,使这个小镇得到了暂时的虚伪的.繁华,但又迅速在泡沫经济中衰败。作为马贡多的开创家族——布恩迪亚家族,一次一次地遭受着这些外来的冲击,在这些冲击下变得繁盛,最终却走向灭亡。
书中以复杂的人物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其中的现实魔幻主义及“将来时的过去式”的描写方法让人耳目一新。曾有人评价《百年孤独》充满了极致的夸张、现实与虚幻结合、超越时空和地域、时间与空间的互换等种种怪异的写作手法,让人无从追寻,更不可预知。许多中国作家深受其影响,例如莫言、阿来、贾平凸等作家的作品中品出马尔克斯的创作手法,他是许多人的文学先父。
马尔克斯采用的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了一个家族的历史。其中的情节或时间,特别是人物的名字,七代人几乎名字都是相同的,马尔克斯将他们全部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迪亚家族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感受布恩迪亚家族的荣辱兴衰。最后故事中借用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的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结束了这个家族的命运。
《百年孤独》是一部繁杂和令人唏嘘的百年家族史,同时也是一部百年变迁的地方兴衰史。马尔克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用小说的主题:“人的孤独、封闭造成的落后和愚昧,最终会使整个民族走向消亡的道路。”以此来希望拉丁美洲整个民族的团结。
读完《百年孤独》后,深刻地体会到了一个民族是不能够停滞不前,愚昧自闭,必须以创新的脚步、善于“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学习能力来顺应时代的潮流,跟上时代的脚步。
百年孤独读后感 篇12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
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xx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
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
“时间,是永恒
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
…………
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
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
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
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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