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岳县卫生局(安卫发【20xx】137号)文件精神,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补助资金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根据岳源乡卫生院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自查自纠内容
20xx年以来补助资金拨付和项目执行情况,包括补助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项目执行进度情况、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等,认真总结分析项目实施取得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加强补助资金管理的措施。
二、自查方法和步骤
1、成立领导小组:卫生院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村卫生室负责人为成员。制定清理和自查实施方案,自查小组日常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执行和处理。
2、开展自查自纠:
(1)按照清理项目,逐一对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完善相关制度,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3)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完成整改工作后,上报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完成清理自查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文件依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3、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人员和时间,落实工作责任人,确保清查质量。
4、突出重点,对惠及老百姓利益的资金使用实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自查长效机制,确保我乡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保障我乡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四、存在的问题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未彻底分开,部分公
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未在专项资金中支出。
2、部分餐饮、杂支支出未注明是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事业上。
五、解决办法
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审批制度。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与其他专款分开使用。
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
为做实、做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范围,强化基础性服务项目。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县2018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卫生部门为主体,多部门参与,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扶贫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实施范围
镇中心卫生院、社区服务站、各村卫生室。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免费提供避孕药具14项服务。具体是: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一要以全民体检为契机,为辖区内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电子及纸质健康档案,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3%以上,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0%以上,贫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100%。建立健康档案工作台帐,做到工作台帐、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信息三统一。二要加快本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的清理完善,修改死亡人员、户籍迁出人员、外地务工人员电子档案的居住状态,对不符合本人实际的档案从信息中删除;及时更新在管档案的电话号码、就医情况等信息,将重点由建档转向有效使用,用活健康档案,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档案动态使用率达90%以上。
(二)健康教育服务
落实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针对辖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符合实际的年度健康教育计划。严格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印制和发放健康教育资料、举办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讲座、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及个性化健康教育、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包括“中国公民健康素养(2015年版)”、“三减三健”健康生活方式、中医养生保健等在内的健康教育宣传知识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知晓率60%以上,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
(三)预防接种服务
为辖区内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卡)等预防接种档案。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主动搜索;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开展好春秋季新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免疫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结合通信网络的建设,加快推进“小豆苗app”手机关联。加强免疫规划精细化管理,按照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开展预防接种服务。加强疫苗管理,统一采购、全程冷链,确保疫苗供应和接种安全。以乡镇(社区)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和处理
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对新进人员和乡村医生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诊断标准》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16版)》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传染病现场疫点处理,做好相关服务记录。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90%。开设发热门诊、腹泻门诊、犬伤处置门诊;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入/出院登记本、x线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登记本。开展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随访管理。建立艾滋病患者基本资料档案,规范开展随访检测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高危干预。辖区艾滋病病人管理率达100%,随访检测率达90%以上。
(五)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使用全省统一的儿童系统管理登记册,为0-3岁儿童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对健康管理中发现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分析其原因,增加随访次数,给出指导或转诊建议。对发育偏异、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下或听力异常儿童及时转诊并追踪随访转诊结果,进行专案管理,高危儿童管理率达98%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8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在90%以上。
(六)孕产妇健康管理
早发现孕妇,在孕13周前为辖区内常住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使用全省统一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册。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早、中、晚期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随访中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对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发现有高危情况的,建议其及时转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100%。产后访视率达90%,早孕建档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加强妇幼项目工作的开展。6-36个月儿童营养包发放率达90%、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达70%以上;叶酸发放率达9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98%以上;母婴阻断三病检测率达95%以上;婴儿死亡率<6‰;5岁儿童死亡率<8.5‰;孕产妇死亡率<21/10万;住院分娩率>99%。
(七)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成立药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落实项目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开展人员的培训,加大宣传,做好药具发放工作的宣传推广,提高使用率。各村卫生室(社区)、人群密集或流动人口较多地均要设置药具免费发放点,保证用户能及时就近领取。并按相关要求对药具发放网点进行公示。按照操作规范要求开展药具存储、质量管理,完善出入库登记、随访记录等工作台账。
(八)老年人健康管理
要将每年1次的老年人体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老年人的参与和认可程度。建立辖区内常住65岁以上老年人花名册和年度体检花名册,提供每年1次的免费体检。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并根据体检结果做好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健康指导,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病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建立了健康档案、接受了健康体检、开展了规范要求的辅助检查、健康指导、体检表填写完整)保持在70%以上。
(九)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推进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健全慢病综合防控和干预机制。加大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筛查力度,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对辖区内35岁以上人群采取门诊首诊测量血压(左右双上肢血压),首诊测量血压率达100%;通过上门筛查、全民体检等多种方式发现的血压(血糖)升高人群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复核诊断。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进行造册登记,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对建卡贫困人口中的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的健康随访次数每年增加4次,对高风险人群及时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发现的高危人群至少每半年测量1次血压(空腹血糖),并对其进行生活方式指导。对所有患者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70%和60%以上,在管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血糖、血压控制率达60%以上。
抓好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慢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伤害监测、骨质疏松健康促进等慢性病防控工作,全年粗死亡率>6‰,肿瘤发病、死亡率分别>150/10万、100/10万,慢阻肺和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管理率≥25%,规范管理率≥85%,伤害监测报告学校覆盖率100%。
(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持续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工作,保持与当地政府、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互通。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台帐,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具有专业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做到“应管尽管”。对已纳入健康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随访管理。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康复指导。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针得监护人与患者本人同意后,进行1次健康检查,如病人及其家属不同意进行辅检,须监护人签订体检知情同意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患者检出率达4.2‰以上,在册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在管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体检率达60%以上。对建卡贫困人口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健康随访次数每年增加4次,对高风险人群及时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十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制定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制度、工作计划总结,建立辖区内监督单位本底资料,启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按规范要求开展计划生育、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实地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工作,按职责开展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覆盖率、信息报告率100%。
(十二)中医药健康管理
加强中医药保健服务,提高服务质量,达到应有的服务效果。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工作。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和穴位按摩法。确保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50%以上。
(十三)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可疑居民或患者,开展筛查及推介转诊工作。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建立基本资料及健康管理档案,确定督导人员,按照规范要求对患者进行督导服药、随访管理及结案评估。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规则服药率达90%以上。对建卡贫困人口中的肺结核患者健康随访次数每年增加4次,对高风险人群及时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十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较上一年度降低不少于0.6个百分点。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提高不少于2个百分点。
四、工作要求
(一)继续进行新规范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做好新旧规范衔接工作。
镇卫生院要对本单位所有医务人员及辖区内乡村(社区)医生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培训工作。加强培训管理,改进培训方式,开展培训效果测试,做到应训尽训,服务内容应会尽会。要做好新旧规范新旧表格的衔接工作,2019年1月起全面启用新规范所有工作用表。
(二)严格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要严格按《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手册和省疾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指导意见》及《县卫生局关于》(屏卫办发〔2014〕25号)文件的要求,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并提高其使用效益。按照《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6〕63号)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合理测算各项服务补助和支付标准,依据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及虚报冒领项目资金。
按照屏卫办发2015(21号)《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我镇资金执行情况为:
1、村级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按照全镇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总额的40%预算到村级,实行总量控制。根据我镇实际,结合签约医生工作质量和数量,参照《县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县村(社区)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及卫生院目标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和绩效核算,向医联体牵头单位提交审核后直接划拨。
2、镇卫生院公共卫生工作经费:全镇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按总额的60%预算到卫生院,由卫生院统筹安排,规范合理使用。主要用于工作开展的人、财、物、培训等方面开支,其中人员开支计划6人从事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其他开支按预算按实列支。
(三)强化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镇卫生院要强化村(社区)医生队伍的`管理,签订服务协议。根据《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责分工参考标准》、《乡村两级卫生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和经费分配权重参考标准》(川财社〔2013〕4号)、《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两级任务经费分配权重参考》,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制定乡村两级基本公共卫生任务和资金分配权重,明确责任分工。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明确团队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以全民体检为契机,大力开展签约服务;并将签约服务纳入基本公卫考核,其签约服务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资金中予以体现。抓好村医月例会制、任务清单制、交帐制,强化对村卫生室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工作。镇卫生院要加强指导、培训、考核、评估工作。
(四)转变服务模式。
建立县乡村联动服务慢性病、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通过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个性化的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减轻并逐步消除危险因素对城乡居民健康的威胁。
(五)加强宣传,提升感受度。
以提升居民感受度为目标,紧密围绕项目政策,将健康扶贫、全民健康体检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创新活动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五进、五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讲卫生习惯、讲疾病预防、讲看病就医、讲自我保健、讲惠民政策)和“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提升信息化水平。
全面使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公共卫生信息模块与基本医疗信息模块互联互通,做到信息共享。切实做好项目进展监测和数据报送工作,提高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制度(试行)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统计调查工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2019年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开展对镇村各级各单位工作督导。具体分工如下:
彭容负责全镇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李勇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资金保障,督查全镇公共卫生工作的服务质量、进度、指标的完成情况等工作;吕韬负责维护全镇治安管理,维护公共秩序,做好相关工作的协同配合;赵平珍负责监督、指导工作;龙弟英负责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具体实施以及村医生的管理等工作;蒋培俊负责项目工作所需物资、耗材保障等、并协调卫生院临床、辅助检查科室等医务人员的配合,共同做好公共卫生工作等。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妮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卫日常工作。
成员:
具体分工:
3.成立村和社区公共卫生工作组
各村(社区)签约医生为工作组成员。负责辖区内村(居)民摸底建卡,健康档案建立、清理、更新和完善,筛查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和严重精神障碍、慢性阻塞性肺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病人,并完善建档、随访等工作。做好孕产妇建档、随访宣传及产后访视工作,完成本村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协管、传染病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镇卫生院搞好预防接种、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重点人群辅助检查等工作。
(二)规范管理,严格考核。
要建立健全考核工作机制,强化项目考核工作,保证项目执行质量。参照《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和县卫计局关于印发《县村(社区)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乡镇的村(社区)绩效考核办法,开展一年至少2次的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于10月10日前报县卫计局防保股和县公卫指导中心,准备迎接县级考核。
(三)注重项目宣传。
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使居民知晓“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意义和对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了解、熟悉相关的服务内容和接受服务的渠道,鼓励居民积极参与,为开展服务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推进。
六、执行进度
2018年10月-2019年2月,卫生院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培训,总结2018年工作情况,安排布置2019年工作。
2019年3—6月,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适宜技术师资培训;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和项目执行进度报表;组织村级半年工作考核。2019年7—10月: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和项目执行进度报表;进行项目评估总结和村级年终绩效考核。
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3
为有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健康教育相关内容,加强全省健康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使城市、农村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0%、70%以上。
二、项目范围
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三、项目内容
(一)明确健康教育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活动方案落实卫生部《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规范》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教育服务规范》,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的需要等,现阶段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活动主要内容如下: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2.居民健康教育:合理营养、控制体重、加强锻炼、应付紧张、改善睡眠、戒烟、限盐、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可干预的健康危险因素基本知识健康教育。
3.重点人群健康教育: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36个月儿童父母等。
4.重点慢性病和传染病健康教育: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健康问题。
5.公共卫生问题健康教育:包括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卫生问题。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开展下列健康教育活动:
1.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健康教育年度计划,保证其可操作性。计划应包括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健康教育的内容、形式与时间、实施和质量控制方法、组织实施流程、人员安排、设备和材料准备、效果评价等。
2.发放、播放健康教育资料。一是发放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供居民免费索取。印刷资料种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分别不少于12种、8种;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分别不少于6种、3种。
二是播放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应诊时间,在门诊候诊区或观察室内循环播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播放种类不少于6种;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播放种类不少于4种。
3.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显眼处,距地面1.5-1.6米高的位置。专栏应标有机构名称,根据健康教育规律、季节、疾病流行情况、社会活动等及时更新,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
4.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在各种卫生宣传日、健康主题日、节假日,并利用会议、集会、电影放映等社会活动,开展特定主题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和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咨询每季度分别不少于2次、1次。
5.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以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预防传染病、慢性病、多发病为重点内容,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为主要对象,定期举办健康讲座,引导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和必要的健康技能,从而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举办讲座每季度分别不少于2次、1次。
6.健康教育工作资料档案管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妥善保存,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三)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建设
1.将健康教育列为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主要服务内容,列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
2.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备1名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健康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3.为保证健康教育活动正常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四)健康教育能力建设
1.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培训采取逐级培训的方法进行;培训对象为各级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和基本设备使用、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2.城市社区和农村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定期参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纠正,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城乡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3.积极与大众媒体合作。主动邀请媒体参与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大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效果。
四、组织实施
1.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考核、信息管理等。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2.项目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具体实施。相关工作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支付。
五、督导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各级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省、市级每年不少于1次,县、区级每年不少于2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人员补助发放依据,以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调动人员积极性为原则,对补助经费可进行适当调整和浮动。
(二)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经费使用、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三)主要评价指标
1.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和任务完成情况;
2.《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
3.城乡重点人群及居民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
4.居民满意度。
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努力提高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2014年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及2014年省市基卫工作要求等规定,经研究,制定区201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服务范围
辖区内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辖区内住6个月以下的提供基卫8种项目服务)均可免费享受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
二、方案依据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二)《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
(三)《2014年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
(四)《2013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区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六)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第1期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培训要求(另见培训材料)
三、具体目标
2014年,要大力倡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我区居民健康和人均期望寿命为目标。各卫生院要进一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具体目标为:
1.健康档案:确保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70%以上,档案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真实率100%。居民档案使用率达50%以上,重点人群档案使用率90%以上。
2.健康教育:每年提供印刷资料不少于12种,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正常应诊时间播放影音资料,全年不少于6种。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个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每1个月最少更新1次内容;村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2个月至少更新1次。每年至少开展9次健康咨询活动。卫生院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教育。全年参加健康教育人数不少于辖区人口的5%。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街道达80%以上,乡镇达到70%以上。健康教育档案真实率100%,装订合格率90%以上。专兼职人员每年接受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3.预防接种: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95%以上,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4.儿童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为辖区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满月体检1次;婴幼儿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3-6岁儿童每年体检1次。新生儿访视率95%以上,3岁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为辖区孕产妇在孕13周前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早孕建册率达95%以上,产前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85%以上。
6.老年人健康管理: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5%,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70%以上。
7.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社区(各镇)达到40%以上,高血压规范管理率60%以上、体检率达100%,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达40%以上。开展分类干预,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随访服务,免费测血压一次,一年至少4次。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社区达到30%以上,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以上、体检率达100%,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达35%以上。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随访服务,免费测血糖一次,一年至少4次。
8.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检出率3‰,其中,管理率9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50%。
9.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报告及时率95%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
10.卫生监督协管: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率达到95%以上。
11.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中医诊室,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的有关记录、资料。重点突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四、经费管理
2014年按照市卫生局和财政局要求,我区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为50元(其中中央财政人均7元、市财政人均10元)。各卫生院要认真执行《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经费给付标准指导意见》(溧卫字〔2014〕2号)及省市相关文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相关人员支出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须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用于村卫生室的资金不少于4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任何有关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经费拨付方式,按季度考核拨付制,即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综合核拨补助经费。
五、督导培训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督导考核机制,建立镇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层指导团队,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六、项目办与责任单位职能
(一)项目办公室
主任: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成员: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县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员
项目办公室职能
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协同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项目管理工作组
组长: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长
副组长:区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成员: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员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长
区疾控中心疾控二科科长
区疾控中心慢病管理科科长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
区疾控中心疾控二科副科长
区妇幼保健所群保科科长
区妇幼保健所妇保科科长
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科长
区精神病防治院主治医师
区卫生监督所科员
项目管理工作组职责:负责组织管理、组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业务培训、绩效考核与通报、基本公共卫生报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综合满意情况调查及台账资料。
(三)资金管理工作组
组长:区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副组长:区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成员:区卫生局财务科副科长
区财政局社保科科员
资金管理工作组职责:负责基卫项目资金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以及区级项目资金管理台账资料。
(四)项目执行工作组
组长: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长
副组长:区妇幼保健所群保科科长
成员: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中医药服务)
区疾控中心慢病管理科科长(健康教育、慢病)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副科长(传染病防)
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科长(儿童健康保健)
区疾控中心疾控二科副科长(艾防、结防)
区精神病防治院主治医师(重精)
区妇幼保健所妇保科科长(孕产妇保健)
区卫生监督所科员(卫生监督协管)
区卫生局公共卫生科科员(报表)
区卫生局合管办科员(信息化)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员(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与中医药服务)
区疾控中心疾控一科科员(预防接种)
项目执行工作组职责:负责11类43项目执行、业务指导、培训、督查和台账资料;信息中心负责区级信息平台建设及管理,指导各镇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医改办负责监测报表数据。
(五)区疾病控制中心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健康档案)、项目二(健康教育)、项目三(预防接种)、项目六(老年人保健)、项目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项目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和项目十一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4.负责中医药在老年人、慢病等方面的应用。
(六)区妇幼保健所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儿童保健)、项目六(孕产妇健康管理)和项目十一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4.负责中医药服务在0-6岁等方面的应用。
(七)区精神病防治院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八)区卫生监督所职能
1.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十(卫生监督协管)的业务管理与督导;
2.负责上述项目的业务培训、督导、考核、报表、台账;
3.负责上述项目业务的资料整理及相关信息的上报。
(九)卫生院职能
根据《2013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基妇[2013]10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基妇[2013]36号)通知要求,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11类43项目的实施和各项台账资料;指导各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规定的资金用途合理使用和分配资金。
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5
为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市、区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高家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镇、村分级负责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体制和镇、村二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投入保障和责任考核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疾病控制、合作医疗、妇幼儿童保健、爱国卫生、卫生监督和基本医疗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全面落实预防接种等各项疾病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结核病、艾滋病、肝炎等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各种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职业病,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性精神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等常见慢性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提高对农村重大疫情、集体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应急能力。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活动,以提高全镇群众的健康素养和自我健康保健知识知晓率。
(二)提高农村妇幼保健、儿童保健工作水平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与技术服务。加强婚前保健服务,积极引导欲婚青年接受婚前检查。加强妇女生殖保健、常见妇女病防治和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加强产后和新生儿保健管理,强化产前筛查与诊断,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加强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免费发等政策放宣传,进一步控制和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
(三)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依托创建文明村、镇,卫生村、镇活动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农民饮用水”工程,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工作力度,逐步推进农村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大力推进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卫生知识,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
(四)加大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量,协调公安、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舆论监督的作用。以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危害及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执法为重点,全面加强对药品、企业、学校、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的卫生监督管理,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五)改进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调整和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布局和配置,加快健全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抓好中心卫生院的改革与发展工作,保证中心卫生院向农民提供便捷、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充分利用卫生支农政策,有侧重点地发展适合农民需求的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农村基本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为农民提高便捷、连续、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及时救治。
(六)做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重点做好流动人口的预防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落实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疾病的查治病和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镇、村二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一)镇政府强化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领导责任,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开展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检查考核。镇政府确定一位领导分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并在在职干部中确定一名兼职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驻村干部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二)各行政村要确定一名公共卫生联络员配合本村责任医生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管理工作。村两委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环境卫生、改水改厕、健康宣教、公共卫生安全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巡查、信息报告和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等;督促村责任医生、个体诊所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职责。
四、进一步完善镇、村两级公共卫生服务
(一)切实转变现行的农村医疗服务模式。逐步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按照社区“六位一体”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落实和开展好“责任医生制”,使农村居民获得连续、便捷、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村卫生室(责任医生)要接受村两委、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指导,主要承担责任区域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建立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继续加强对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全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监督管理,进一步减轻当地群众的就医负担。
(三)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在职医务人员全科医学知识转型教育和学历再教育,强化责任医生医生全科医学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责任医生的业务知识水平。
五、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加大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重点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公共卫生服务,创新服务机制,充实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享有更好的卫生服务和卫生安全保障。
(二)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公共卫生卫生服务。通过主动上门、电话预约和呼救等服务形式,为农民家庭提供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肺结核等慢性病定期随访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健康随访、社区巡诊和连续、便捷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做好城乡居民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把推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改进对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免费体检工作,确保xx岁以上老人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xx%以上,学生和x—x岁儿童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xx%以上,育龄妇女及其他人群每二年体检一次,并逐步建立完善健康档案,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巩固和完美。
(四)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为农村儿童提供系统保健和预防接种;为农村妇女提供孕产保健和妇女病检查;为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精神病、结核病等慢性患者提供社区随访服务和xx岁以上老人提供定期管理服务。
(五)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安全保障。落实对农村学校、企业、医疗机构等的巡查协管,实行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制,加强对农村食品、饮用水卫生的监测和集体聚餐的指导和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报告管理,提高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报告及时率和卫生监督覆盖率,努力避免因信息报告不及时、控制措施不力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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